养殖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办(2012)号《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各项工作,全面清理、整顿辖区内畜禽养殖场,保护生态环境,确保饮用水安全和区内河流水质好转,促进畜禽养殖场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对辖区内养殖场(户)进行专项整治、完善配套环保设施,规范农场内的禽畜养殖行为,做好我场辖区内养殖场(户)的备案审批、配套环保设施和排污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使我场区内的各养殖场(户)污染物的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标准,保护我场绿色生态环境。
二、 整治任务
(一)对养殖场(户)所进行逐一登记备案,检查各项配套环保设施及污染物排放、处理处置情况,对未经农场相关部门备案审批、没有必要的配套环保设施、对所排放的污染物没有进行有效处理的养殖场(户)则由 相关部门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二)积极配合市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搬迁在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所。为了做好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进行的清理工作,由农场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的行动工作领导小 1
组协调有关人员,组织实施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的核查工作,摸清禁养区内养殖场(户)的污染情况,配合市政府在禁养区组织实施的清理整治行动。
三、 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 工作机构
场成立由 办等部门组成的 养殖场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项目办,日常工作由项目办负责。
(二) 职责分工
1.***科
(1)协助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摸清场区内尤其是饮用水源地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的分布情况及污染物排放处理情况,协助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对场区内水质监督检测工作,联合综治办做好畜禽养殖场(户)整治、清拆前的调查、取证工作。
(2)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对场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用地备案工作,完善畜禽养殖场(户)用地备案手续,把好用地审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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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合综治办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对场区内畜禽养殖违法用地的依法查处工作。
2.***科、项目办
(1)协助市畜牧部门制定场区内畜禽养殖生产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根据全市养殖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我场实际在场区内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准养区,并做好制定、完善禽畜养殖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工作。
(2)协助市相关部门把好场区内养殖项目的审批、治理等污染整治关口,对不符合养殖项目审批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在准养区和限养区做好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新建和扩建畜禽养殖项目控制等工作,从源头控制污染。
(3)对场投资建设的六队猪场排污配套工程(沼气工程)应做好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并对相应的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做好工程实施前的审核工作。
3.***科
(1)**科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内的其他部门协助市环境保护局对场区内养殖场(户)环保配套设施及污染物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养殖场(户)生产过程中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未经农场、市相关部门审批、没有配套环保设施、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养殖场(户),应报请市相关部门对其予以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则报市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3
(2)协助市环境保护局对场区内养殖场(户)在环境保护法律、规章制度方面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业主依法完善相关环保审批手续,配套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
(3)联合综治办协助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场区内养殖场(户)违法建筑物的清理、拆除工作。
(4)对场投资建设的六队猪场排污配套工程(沼气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做好建设后期的验收检查及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4.***办
(1)协助场国土科及市国土资源局对场区内畜禽养殖违法用地的依法查处工作。
(2)协助计划科做好此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在较大的养殖场(户)区及一些道路旁悬挂一定数量的条幅和其它宣传标语,为场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养殖场(户)自觉清理整改,自觉配合整治行动。同时也要做好场区内养殖场(户)的思想教育工作,争取养殖场(户)的理解和支持。
(3)协助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和市畜牧局等相关部门对场区内禽畜养殖场(户)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取证,并及时通报查处情况。协助市相关部门依法对场区内的养殖场(户)违法建筑的清理、拆除工作。配合市公安局做好场区内养殖场(户)污染专项整 4
治工作,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四、 时间安排
(一)组织、宣传阶段(20xx年9月):由综治办联合计划科在场区内较大规模的养殖场、主要交通道路和各街道两边以条幅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重要性,动员和引导场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自觉配合农场开展的养殖场污染整治行动。
(二)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由国土科、生产科、计划科、综治办和项目办等部门组成的养殖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以及不符合环保及场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的养殖场(户),报请市人民政府责令其搬迁或关闭。对逾期未自行搬迁和清拆的畜禽养殖场(户),由养殖场污染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市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严厉查处,吊销有关证照,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清理、拆除,供电、供水部门停止供电、供水;限养区内养殖场(户)实现禽畜养殖存栏总量控制,必须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符合市及农场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的限养区、准养区规模化养殖场必须督促其限期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和配套环保设施、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达标和减量排放。由养殖场污染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协助限养区、准养区规模化养殖场完善相关手 5
续;对未实现达标排放的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由养殖场污染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相关部门对其依法实行关闭。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由养殖场污染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禁养区内养殖场是否按要求搬迁或关闭,限养区、适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是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市的有关要求建设、完善污染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场投资建设的六队猪场排污配套工程(沼气工程)是否按照招投标的要求做好规划、建设实施进行检查核实。
养殖场污染整治行动实行层级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市政府有关生态养殖和整治畜禽养殖场的决策,保质保量完成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国土科、生产科、计划科、综治办和项目办等部门应按照统一部署,密切配合,通过专项整治,建立控制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0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整治 方案
主送: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办公室
抄送:领导
发送:有关养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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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开展禽畜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镇禽畜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禽畜养殖业的污染整治工作,防止水环境污染,确保我镇饮用水安全和内河涌水质好转,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关于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X办?2010?X)和?中共XX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X发?2002?16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态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X环发?2010?XX号)及?转发XX市开展禽畜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办电?2011?41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政府牵头、辖区负责、部门配合”的工作原则,把禽畜养殖整顿工作作为建设幸福和美XX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禽畜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XXX(党委委员、副镇长)、XX(党委委员) - 1 -
成 员:XXX(党政办)、XXX(环保分局)、XXX(宣传办)、XXX(农业办)、XXX(纪委)、XXX(信访办)、XX(司法所)、XX(水利所)、XX(规划管理所)、XX(城管执法分局)、XX(公安分局)、XX(国土分局)、X(工商分局)、X(供水公司)、X(供电公司)、XX(沙栏村)、XX(蟠龙村)、XX(结民村)、XX(三角村)、XX(光明村)、XX(东南村)、XX(高平村)、XX(居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分局,由关浩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一)全面清理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二)禁养区外未经审批的养殖场一律进行清理,已经审批的按照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及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四、职责分工
(一)各村(居)委会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做好宣传教育及配合整治查处等工作。
(二)宣传办
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定期报道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曝光违法行为,使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整治行动。
(三)环保分局
1、对全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会同镇农 - 2 -
办协调各村(居)的专项整治工作;
2、指导、监督禁养区外的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染排放监控;查处养殖场的环境违法行为;
3、协助市环境保护局做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含集约化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规划区域内新建养猪场环评审批、污染治理设施执行“三同时”及全面达标等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农业办
1、会同环保分局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配合环保分局对全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配合对禁养区内不符合?畜牧业?和?XX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的养殖场的清理、关停;指导、监督禁养区外的养殖场按?畜牧法?和?XX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规范建设、经营、#b@2;
3、制定全镇畜禽养殖发展规划;
4、推广先进畜禽养殖技术,指导督促养殖企业和个体养殖场(户)推广沼气技术,发展立体生态农业,就地消纳养殖废水、废物,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生态养殖示范场建设。
(五)国土分局
负责对违法占用农地和未利用地以及未领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而进行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查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积极协助开展禽畜 - 3 -
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六)城管执法分局
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禁养区内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使用证,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的违法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清拆;积极协助开展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七)水利所
负责协助对河道、河涌内养殖场所的清理、清拆工作;积极协助开展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八) 工商分局
1、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前置规定,对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所有养殖场,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2、协调农业等相关前置许可部门取缔无照的禽畜养殖场,对被责令关闭的养殖场吊销其营业执照;
3、积极协助开展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九)公安分局
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做好整治过程中的维稳工作;依法查处鼓动、组织和参与抗法等行为;制定应急预案,维护拆除现场秩序,及时介入妨碍执法事件,防止暴力抗法。
(十)纪委
负责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居)委会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追究在清理整治工作中的违纪行为。
(十一)供水公司、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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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依法停止对违法禽畜养殖场的供水供电。
(十二)规划、司法、信访等
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开展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X年X月~X月20日)
1、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2、各村(居)牵头,对禁养区和非禁养区分类统计,于7月20日前书面报镇禽畜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宣传发动阶段(X年7月1日~31日)
1、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宣传栏等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公布举报工作热线电话。
2、各村(居)组织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镇政府关于禽畜养殖污染整治的工作要求。
(三)整改自拆阶段(X年8月1日~31日)
1、各村(居)向养殖企业(户)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动员自纠自拆。
2、对必须整改和清拆的,各职能部门于8月31日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整改或拆除。
3、对于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各村(居)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派出有关部门配合帮助实施拆除。
(四)强制清拆阶段(X年9月1日~30日)
1、对在限期内拒不整改或拆除的,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 - 5 -
门实施强制拆除,并在强制拆除前3天向当事人送达?强制拆除通知书?,充分履行告知程序。由司法部门配合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供水供电部门依法停止供应水电,到达强制拆除期限后依法强制拆除。
2、镇禽畜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对相关村(居)委会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五)总结验收阶段(X年10月)
1、各村(居)认真总结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情况,于10月10日前书面上报镇禽畜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镇禽畜养殖污染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相关村(居)整治情况组织检查验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向镇政府书面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村(居)要落实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文明执法。各有关部门、村(居)在开展整治工作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文明执法、疏堵结合,避免发生群体性和影响大局稳定的事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加大对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深入、及时宣传养殖业污染整治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度。 - 6 -
各村(居)要深入细致做好养殖户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思想认识,争取养殖户的理解和支持,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督察。监察部门和镇府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村(居)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环保分局将各村(居)整治情况纳入年度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五)确保信息畅通。各有关部门、村(居)要及时掌握整治过程中的情况,对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镇禽畜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整治信息,确保沟通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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