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索传媒联盟章程
(本章程已经求索传媒联盟社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求索传媒联盟——(以下简称“求索”)为实现自主管理并使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性质
求索是由河北经贸大学青年学子自发组织并自主领导的大型学生传媒团体。
第三条 宗旨
培养有志、有为之青年,促进思想、舆论之自由,关注国计、民生之发展,高扬人文、民主之精神。
第四条 办报理念
以人为本、敢为人先、务实高效。
第五条 社徽
㈠“Q”型红色背景象征青年人的激情与魄力,“S”型图案则可视为曲曲折折的求索之路; ㈡“Q”型图案我们可视其为一轮红日,而“S”型图案则代表一朵祥云,从而就赋予了求索一种古典而浪漫的色彩;
㈢“Q”型图案亦可视为红色的中华大地,而“S”型图案则是一条清澈的河流,它代表青年。其意为青年之于国家犹如河流之于土地。
第六条 求索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求索传媒联盟办公室。
第七条 领导体制
求索实行在社务委员会领导下的主席团负责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社务委员会
社务委员会作为求索最高组织领导机构,按照章程统一领导求索工作,实行主席团责任制,保障求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社务委员会由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主编、各部(团)正副部(团、队)长及全体会员(大一)组成。其具有下列职能:
㈠把握全局,引领求索总体发展方向;
㈡处理求索各种重要事件;
㈢决议各种关乎求索发展的规定和文件;
㈣每学期开学三周内制定求索学期工作计划并在学期末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㈤组织纳新和换届工作;
㈥学期初对求索会员在前期工作中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对各种违纪行为做出惩罚决议; ㈦根据情况将以上职能授权给其他部门执行;
㈧协调求索会员关系以构建和谐文明团体;
㈨社务委员会要坚持民主平等,对重大事务要通过大会举手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㈩社务委员会在人事上享有最高决定权。
第十条 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求索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创始人王春为终身名誉主席。副主席分管求索报、求索传媒网、求索演播厅事宜。主席助理主要协助主席工作。因求索以报纸编辑和出版为核心工作,所以特设总编一名,总 1
编由主管求索报事务的副主席兼任。
主席团的具体职责如下:
㈠主席团组织领导社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委会)全部工作;
㈡组织、主持社委会例会;
㈢对社委会会员进行分工;
㈣代表求索进行包括报社、网站、演播厅相关的涉外事务;
㈤每学期对全社会员做好工作报告;
㈥对求索资金赞助事项负总责;
㈦负责每期报纸内容及版式的最终校正(三校)定稿并签字印刷;负责网站的整体运营及维护;负责演播厅整体排练、演出等事宜;
㈧协调各部门关系,提高效率以更好地为报纸及求索服务;
㈨主席团在人事上享有最高建议权,名义上为求索最高职务,拥有同等权利;
㈩求索实行副主席分管制:求索传媒网站长领导负责网编部、版式部、实业部;求索报总编领导负责写作团、采编部、记者队;演播厅主任领导负责视听部、组织部、外宣部。
第十一条 主编
求索设主编3名,由采编部部长、写作团团长和记者队队长兼任。其具体职责如下:
㈡ 领导采编部全体会员对每期报纸(内容及风格等)进行初步规划;
㈡从整体上把握报纸风格及特色,使其向求索宗旨靠拢;
㈢组织评审团负责每期报纸内容的初步定稿,保证报纸内容质量;
㈣具体负责报纸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㈤负责组织一校和二校的所有工作,开学初须向社委会递交校正方案;
㈥具体组织实施经全体会议决议通过的每期报纸规划的内容;
㈦主编须积极配合副主席(总编)的工作。
第十二条 网编部
网编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部员3—6名。其具体职责如下:
㈠负责求索传媒网()的经营运行维护;
㈡求索技术主要负责部门,对求索出版物及广告宣传进行设计;
㈢协助版式部进行报纸广告的设计制作;
㈣负责求索与校内或校外各大网站的交流与合作;
㈤主要负责求索技术讲坛课程(一月一~二次)。
第十三条 版式部
版式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部员10—13名。其具体职责如下:
㈠求索技术主要负责部门,负责《求索报》《求索广告咨询》以及其他社办报纸的录入与排版;
㈡负责求索网站开发、设计与管理工作;
㈢负责报纸印刷工作,主要是印刷厂考察和报纸印刷质量的检测;
㈣协助外宣部的宣传设计工作。
㈤协助网编部进行求索技术讲坛课程;
㈥全面配合主席团及其它部门工作。
第十四条 实业部
实业部设部长2名,副部长1名,部员20—25名。其具体职责如下:
㈠策划商业规划即发展自己的实业体,继而以商业性促进求索的运转,最终目的是建立求索基金会; ㈡寻求合作单位为求索发展筹集经费;
㈢ 寻求公益组织以得到资金上的支持;
㈣全面配合主席团及其它部门工作;
㈤协作外宣部办好求索才艺坛(求索内部活动,一月一次)。
第十五条 写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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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团设团长1名,团长助理2名,团员若干,须向求索定期定量交纳稿件。团长及团长助理主要职责如下:
㈠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征稿,来稿均在《求索稿件登记表》中予以登记,所有稿件无论录用与否必须将录用结果在报纸出版前3日内通知投稿者。如未被录用需说明原因;如被录用则在报纸发行的一个月内由专业老师对部分作品予以点评并转交作者本人。
㈡做好读者反馈信息的收集和回复工作;
㈢本着“唯才是举”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招纳团员并作相应登记;
㈣领导并组织写作团独立开展活动(全校范围活动需向社委会提出申请);
㈤与采编部、记者队合作做好报纸初步策划;
㈥每月月末前组织团内会员集体评稿交流并将评出的优秀稿件送至采编部;
㈦全面配合主席团及其它部门工作;
第十六条 采编部
采编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部员15—20名。其具体职责及注意事项如下:
㈠负责写作(含新闻写作)、约稿工作;
㈡由总编、主编及采编部正副部长、写作团正副团长组成评审团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严格的筛选;
㈢策划报纸发行方案并且具体实施各部轮流责任制(要求发行效果良好);
㈣主办求索视点(求索报特刊)(校内外对学生有意义的大型新闻事件等);
㈤协助网编部、版式部做好新闻及文章稿件的上传、出版工作,按时向相关部门提交稿件资料; ㈥将本期报纸及相关资料(上报稿件、图片)存档。
㈦全面配合主席团及其它部门工作。
第十七条 记者队
记者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部员10—15名。其具体职责如下:
㈠负责求索每天的新闻采集和采访工作;
㈡配合采编部完成新闻稿件的整理;
㈢具体负责求索记者大赛的活动,其他部门应给予全面配合;
㈣全面配合主席团及其它部门工作。
第十八条 视听部
视听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3名,部员20—30名。负责求索演播厅事宜,其具体职责如下: ㈠求索演播厅核心部门,全面执行演播厅工作
㈡负责收集、拍摄社内社外图片及影像资料,扩大求索影响力;
㈢负责每月一次的求索演出慰问活动,积极排练节目;
㈣全面配合主席团及其它部门工作。
第十九条 组织部
组织部主要协助社委会工作,充当社委会和其它部门的桥梁。组织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部员8—10名。其具体职责如下:
㈠负责学期工作的计划拟定与报告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交予社委会,供社委会参考;
㈡全面配合主席及其它部门工作;
㈢对办公室进行合理管理,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㈣协调各部关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㈤及时发现、总结求索问题并及时沟通及时解决;
㈥负责求索财务管理工作;
㈦做好大型会议记录并负责所有会议与活动的考勤工作;
㈧负责求索文档、证件管理工作(会员档案、求索章程、求索图片资料整理、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 结等内部文件)。
第二十条 外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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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宣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部员13—17名。其具体职责如下:
㈠负责求索对外交往与联系工作;
㈡协助实业部对合作单位进行书面宣传;
㈣ 负责求索与校内或校外求索或社团的交流与合作;
㈣全面配合主席团及其它部门工作;
㈤负责报纸的领取;
㈥筹办求索才艺坛(求索内部活动,一月一次)。
第二十一条 其它
⑴各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要互通有无,多加交流;
⑵求索内部无严格的部别限制,在干好本职的基础上可学习其他部门的基本技能;
⑶求索每位会员需有“社内一大家,部内一小家”的主人翁意识。
第三章 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例会制度
㈠ 各部每周召开例会,并做好考勤及会议纪录;
㈡例会召开过程中须拟写会议记录(由本部人员记录),组织部负责收集并交予社委会;
㈢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大会;
㈣学期初第一周与期末最后一周分别召开一次全体大会。
第二十三条 奖励制度
㈠每学期期末在总结大会上进行先进个人和先进部门表彰工作;
㈡凡对求索做出重大贡献者均有机会被评为“求索先锋”并予以奖励;
㈢采编部统计求索会员在求索月报上发表文章的次数,按稿件多少评出“求索先锋”3名;
㈣社外同学在一学年投稿总量累计达十五篇以上且有六篇上报者,则奖励精美图书一套;
㈤优秀会员评选由各部自行推选,各部名额为2名;优秀部长评选由社委会拟定候选人,后由全体会员投票选出;
㈥凡社外会员投稿者,均有权利参加求索每月求索讲坛、求索才艺坛及大型笔会、茶话会等活动。 第二十四条 惩罚制度
㈠一学期无故旷会三次(含三次)以上者自动申请退社,迟到、早退累计两次(含两次)予以警告;
㈡发生严重危害求索利益(如挪用公款以私用等)或名誉事件一次,开除出社;
㈢其他事件根据严重程度分为警告、记过、自动申请退社三个等级处分。
第二十五条 请假与考勤制度
㈠求索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
㈡各种例会及活动不能参加者必须直接与部长请假,不可捎假、代假,部长要予以明确记录;
㈢部长有事不参加会议或活动必须与主席请假并由组织部做相应记录;
㈣大型活动或会议组织部必须派专人作考勤及会议记录。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制度
㈠财务管理工作主要由组织部负责,组织部下设会计、出纳两名;
㈡各种求索收入要及时交予组织部,从收入发生时开始算起,不得逾期三天,若有特殊
情况需向主席请示然后由主席亲自通知组织部,同时组织部做好相关记录;
㈢款项支出合情合理、有节有度,各部门申请经费要提前做好预算,报销时必须出示#5@p或收据并由主席和组织部部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㈣组织部要做到日清月结,认真填写《求索收支清单》每月在大会上进行一次财务报告;
㈤对于公共物品,组织部在学期初和期末要填写《求索物品清单》,日常借入和借出要做好详细记录。 第二十七条 证件管理制度:
㈠社内人员在开大型会议或工作过程中要佩戴相应的证件。
㈡版式部和外宣部负责证件设计,组织部负责证件发放、收回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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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任何会员不得借用求索证件谋取私利或做对求索名誉有损的事,如有发现则在全体大会上予以批评并开除出社。
第二十八条 报纸出版、发行规定
㈠报纸上不刊登不健康、不积极,政治色彩强烈的内容;
㈡报纸发行量视情况而定;
㈢每期报纸发行前须由各部共同制定发行方案,以使发行效果良好;
㈣每期报纸发行十二版,发行时间定于每月的15日;
㈤如有突发大型新闻事件则随时可发行求索视点(求索报特刊)。
第二十九条 换届制度
㈠求索每学年末进行换届工作,由社委会提前制定《求索第X届换届计划与实施方案》;
㈡每届主席、副主席、主编及正副部(团)长、会员任期一年,如想继续留社可申请进入社委会顾问团;
㈢换届时,每个会员都有权利参与各职位的竞选活动,竞选方式为等额投票选举,竞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
㈣换届时首先选举主席然后选举副主席、主编、各部(团)正副部(团、队)长;
㈤社委顾问团会员及新当选的主席、主席助理根据全体会员民主选择的结果确定各部(团)正副部(团)长并在一周内拟定《河北经贸大学图书馆求索第X届全体会员名单》交至组织部存档;
㈥为方便求索交接特成立求索社委会顾问团,上一届主席为名誉主席并兼任顾问团团长,上一届骨干为顾问团团员,以上职务任期为一年。
第三十条 纳新制度
㈠求索于每年秋季开学初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纳新工作;
㈡纳新方案由社委会于上一学期制定,纳新工作由社委会统一组织;
㈢纳新时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初试、复试等程序,择优录用新会员;
㈣新会员填写《求索会员档案表》并交组织部存档后即具有求索会员资格;
㈤纳新后,组织部制作《求索第x届全体会员名单》并存档;
㈥不论何时求索任何会员均可根据“唯才是举”的原则进行纳新活动(二十九条第八项)。 ㈦纳新标准:
1、具有主人翁意识,责任心强,有激情,有梦想且积极性高;
2、思想进步,人品端正,具有团体协作意识;
3、具有奋发向上的求索精神和奉献精神,敢想、敢干、敢冒险; 4、具有一定的表达和组织策划能力; 5、能够积极参加求索各类活动; 6、承认本求索章程,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各项职责。
第三十一条 辞职制度
㈠一般会员退社须向所在部部长交《退社申请书》一份,经部内会议商量后即可批准其退社,但须报至组织部撤档并回收会员证或记者证;
㈡各正副部(团)长拥有自由辞职的权利,辞职前要提出辞职申请,详细书写《辞职申请书》后交至主席处,经社委会商榷批准后,由组织部撤销其档案收回其会员证。
第四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二条 会员权利
㈠凡求索会员都有求索各职位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㈡凡求索会员均有自主组织大型活动的权利(拟写策划书——与所在部部长商量——递交策划书至主席处——召开社委会,如通过则确定其为的主要负责人,求索所有会员及部门须大力配合其工作);
㈢凡求索会员都有对求索重大事务的投票表决权;
㈣所有会员均享有佩戴求索会员证、记者证,穿(戴)我社社服(社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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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对任何会员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拥有批评建议权和向社委会检举的权利;
㈥凡求索会员均有优先纳稿的权利即在同等水平的稿件中如是我社会员稿件则予优先考虑。
㈦任何会员均享有对账簿的质询权及监督权;
㈧任何会员不论何时均可根据“唯才是举”的原则进行纳新、约稿活动(直接推荐至主席、主编处); ㈨任何会员均享有出外拉广告、为求索筹集资金的权利;
㈩任何会员均享有主动学习其他部门基本技能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会员义务
㈠所有会员不论职务高低必须遵守本章程的所有规定,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本章程之上。
㈡凡求索会员都有在对外事务中维护求索名誉和利益的义务;
㈢求索会员有具体实施社委会或全体大会的决议内容的义务;
㈣所有会员均有自觉提高时间性与纪律性的义务;
㈤社委会会员有虚心接受求索其他会员合理意见或建议的义务;
㈥每位会员有因开会不到或迟到向部长或主席请假的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章程备案与生效
本章程经求索筹备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交至社委会和组织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 章程与求索其它部门规章的衔接
本章程生效之后,各部门拟定部内规章制度以更好地发扬本章程精神,拟好后送副本至组织部存档。 第三十六条 章程实施细则
在章程实施过程中,社委会和主席可结合求索管理工作的需要,指定求索有关部门制定章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章程修订
本章程需要修改时,由主席向社委会提出要求并说明需要修改的理由,由社委会决定是否修改及修改的时间和程序。
第三十八条 章程修订程序
章程修正案应由社务委员会审议通过,通过后由社委会和组织部分别备案。
求索第一届社务委员会拟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日
求索第二届社务委员会第一次修改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求索传媒联盟第一届(求索第三届)社务委员会第二次修改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路漫漫,与而偕行酬壮志;风潇潇,伴汝狂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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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之路需要你我风雨同舟,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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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联盟章程03
中 国 纺 织 服 装 企 业 集 团 市 场 联 盟
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纺织服装企业集团市场联盟”。
第二条 中国纺织服装企业集团市场联盟(以下简称为联盟)由相关政府部门支持,中国纺织服装企业集团、河南省服装行业协会联合发起,全国各地服装协会、服装生产企业、服装经销商、代理商、服装商贸专业市场联合组建、自愿组成,集联合性、专业性和行业性于一体的全国性服装行业合作机构,是促进我国纺织服装市场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联盟的宗旨:团结、动员和依靠纺织服装生产、销售单位和相关机构、相关工作者,致力于推动我国纺织服装市场运营经营理念及模式的创新,充分整合和利用行业资源,发挥行业群体优势,促进成员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合作。实现各成员单位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市场共赢、财富共享,达到多方共赢的目的。
第四条 作为一个自发运作的民间的非赢利性机构,以确保实现服装纺织市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多赢合作,共同发展。
第五条 其办事机构设在:郑州市金水路浦发银行国际金融中心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联盟的基本任务包括:
(一)日常沟通协调:
1、组织开展国内外服装纺织生产、销售的行业交流、研讨和考察活动,加强服装生产企业和销售机构之间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推动区域交流与协同合作、互惠互利和资源共享;
2、建设“中国纺织服装企业集团市场联盟网”,提供成员内部交流网络平台、还将开发“服装、渠道共享平
台”,该功能对内部会员开放。
3、加强联盟管理,开展优秀生产单位、杰出经销商、代理商评选活动;表彰奖励在行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
单位和个人;
4、编辑出版会刊和有关刊物。
(二)生产企业和销售渠道对接:
通过联盟平台,借助郑州曲梁服装产业园以及全国各地
专业服装商贸市场,促进生产企业和营销渠道的沟通合
作。
(三)联动开拓市场:
生产企业以及营销机构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期刊、
网站五大媒体联合进行产品推广和市场开拓,打造全新
的服装商贸模式, 实现优势资源整合,多种形式、多个
地域广告联合发布,达到最优传播效果。
(六)其他与本联盟性质和宗旨相符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成 员
第七条 联盟以服装生产企业、服装营销店为主要会员单位,
同时也接纳在纺织服装行业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为
个人会员。
第八条 加盟条件
(一)拥护《中国纺织服装企业集团市场联盟章程》。
(二)愿意参加联盟业务活动,支持本联盟工作 。
第九条 加盟程序
由单位代表或本人向联盟提出书面申请(向秘书处索取或
在联盟网站下载加盟回执表,将填好的回执表回传至秘书
处),由联盟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在秘书处备案,同
时在联盟网站上公布。
第十条 退出程序
退出应书面通知联盟秘书处,经联盟常务理事会审议、批
准后取消其成员资格,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一条 凡背离《中国纺织服装企业集团市场联盟章程》,行
为有损组织宗旨、声誉者,无故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
本联盟活动的,经联盟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后,予以除名,取消其资格,并取回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力和义务
(一)成员权力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建议权、批评权和监
督权;
2、参加本联盟的活动;
3、优先和优惠获得本联盟编印的有关会刊、通讯录等资料;
4、可要求本联盟协助举办交流、研讨和考察等活动;
5、对本联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可自愿加入或退出联盟。
(二)成员义务
7、遵守本联盟章程;
8、执行本联盟决议,完成本联盟所委托的工作;
9、协助本联盟开展有关的交流、研讨和考察等活动;
10、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
11、按规定缴纳会费,为发展联盟事业自愿捐赠及募集资
金;
12、向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三条 会员证由本联盟统一印刷、颁发,会费缴纳、数额及
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由常务理事会制定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联盟设立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设立秘书长1名,负
责日常工作。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十五条 联盟常务理事会是联盟的执行机构,其常务理事从联
盟中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六条 联盟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其开会时须有
2/3以上成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
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如遇特殊情况,全体会可以采取
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七条 联盟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审议和修改联盟章程;
(二)制定联盟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制定工作计划;
(四)决定吸收和取消成员资格;
(五)通过提案和决议;
(六)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联盟秘书处是联盟的办事机构,其职责是:
(一)执行联盟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和各项活动;
(三)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
(四)负责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联盟在组织活动中可以接受社会机构、团体、企业和
个人以资金、服务、服装或其他形式给予的赞助和捐赠,
并将根据捐助情况以适当形式致谢。
第十九条 未经联盟的正式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中国
纺织服装企业集团市场联盟”名义组织活动、筹集赞助
或与其他团体和个人建立组织级联系。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中国纺织服装企业集团市场联盟常务理事会
审议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同意后生效,其
解释和修改权归联盟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20xx年12月成立之日起生效。
中国纺织服装企业集团市场联盟筹备处
20xx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