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联盟
章
程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
1 天津市美得空间隔断制造有限公司
目录
一.联盟名称········································
二.联盟性质········································
三.联盟口号········································
四.联盟文化········································
五.联盟成立背景····································
六.联盟成立目的····································
七.联盟成立意义····································
八.联盟主要活动····································
九.联盟组织机构····································
十.联盟各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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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盟名称
建材联盟
二.联盟性质
本联盟为自主联盟,初期以发展联盟成员的自主创新精神,激发创业激情,一步步的增强自我能力,发展壮大联盟,聚拢资金。最终目标是建立大的商业性质的兄弟联盟,为社会添砖加瓦。
三.联盟口号
(一)口号:
创新,团结,坚持,自立!
(二)口号解释:
创新:打破思想的框架,重塑我们新的就业理念,为未来建立创新
型的联盟企业努力。 3
团结:凝聚我们独自的有限力量,最大程度发挥我们的优势,共同
创造美好的明天。
坚持:迸发我们的热情,充分发挥我们的每一分才能,坚持做最好
的联盟。
自立:充分发挥团队成员自主的个人优点,做到才尽其用。
四.联盟文化
团队力量与资源共享 积极沟通与全面理解 目标明确与高效运作 专业素质与不断创新
五.联盟成立背景
当今社会随着竞争越来越激烈,20xx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以及大中小企业保守陈旧的发展观念,企业发展成了大部分企业家的一大难关。国内企业发展难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专门提到中小企业生存问题,要把扶持国内企业发展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虽然今年经济形势有所好转,但是民营企业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企业如何更好的塑造企业形象,更好的提升行业竞争力,已经成为国内大中小企业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充分考虑到这一点,我们的联盟就此产生。旨在之际,靠建材联盟成员的才能、激情和努力,协作发展事业,最终形成自己的联盟企业。 4
六.联盟成立目的
1.建材联盟提供的是互惠互利,资源共享。
2.通过建材联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3.通过建材联盟,积累资金,发展壮大联盟,为下一步发展企业做准备。
4.通过这个平台让联盟熟悉其他建材企业、储备共享资源和经验,以及接触和了解各地区行情,尽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5.培养和激发联盟成员协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
七.联盟成立意义
创业联盟不仅为联盟成员提供资源共享,更重要的是在初期为企业提供了详细准确的信息资源,通过建材联盟这个平台熟悉其他建材行业情况、积累人脉和外阜市场经验,以及接触和了解未知市场,通过建材联盟资源共享系统,掌握全面的生产、操作、管理技术,以及其他营销模式。尽早适应多变的社会,为后期的联盟发展以及计划的实施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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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盟主要活动
(一)每半月一次联盟例会(外阜联盟成员可选择在qq群进行会议讨论)
(二)定期进行社会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商机
(三)定期举行核心成员培训,提高联盟成员综合能力
(四)可联系其他发展联盟,合作创业
九.联盟的组织机构
1.联盟理事会:主席、执行主席、总务部主管、公关部主管、财务
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
2.联盟发展后期将逐渐完善组织结构,扩充人员。
十.联盟各部门职责
1.联盟主席职责:
①统筹协调整个联盟的运作;
②参与制定联盟发展的项目及长远计划;
③负责联盟运作的总体策划;
④管理联盟各个部门的整体发展;
⑤负责联盟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2.执行主席职责:
①参与制定联盟发展的项目及长远计划;
②参与联盟运作的总体策划;
③负责制定联盟年度计划;
④负责监督及管理联盟各项计划及制度的实施;
⑤对联盟的总体发展战略、政策和策略提出建议;
⑥对联盟发展的投资建议形成项目方向初选,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方案;
⑦负责对联盟投资项目进行回报分析、风险分析、设计投资方式、退出方式、合同条款等工作;
⑧负责联盟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3.总务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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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负责联盟各项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文件管理;
②负责联盟的知识管理和内部职员共享建设;
③负责审核项目总体方案设计,各类具体操作文件及其他与联盟有关的各类往来函件等,以确保服务产品的技术可行性与产品质量; ④负责提出联盟机构设置和资金调整建议;
⑤负责做好各部门联络沟通,搞好各部门间的相互配合,综合协调工作;
⑥负责联盟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4.财务部职责:
①负责联盟资金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
②负责编制联盟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资金出入报表,每月10日前向联盟主席及时、准确的报送资金出入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③管理联盟固定资产,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
④负责管理财务账本、报表等档案资料;
⑤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
⑥负责联盟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5.公关部职责:
①负责联盟与外部公共关系(包括政府、机关、社区等公共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②负责与其他组织联盟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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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负责联盟业务的开拓和战略谈判;
④负责联盟对外发展计划的制定及市场考察;
⑤重要客人来访及主要接待活动的安排;
⑥负责联盟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6.人力资源部职责:
①根据联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②进行工作分析,参与并执行组织机构改良,界定工作权责;
③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设计人力资源工作流程,研究、分析并改进制度流程;
④人力资源支出预算编制及成本控制;
⑤联盟内部的薪酬与绩效管理;
⑥负责组织内部培训计划的实施及培训评估、考核和改善;
⑦负责联盟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8
核心成员管理制度
1.联盟核心成员以联盟利益为第一执行要点;
2.联盟行事准则以联盟兄弟情谊及联盟整体利益为重;
3.联盟核心成员需互帮互助,互爱互信,不可轻启争端;
4.核心成员如无特殊情况,需参加联盟核心成员会议及培训;
5.核心成员如想退出联盟,可提前半月递交退盟申请,经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正式退出
6.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可吸收联盟核心成员,候选者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①候选者必须为联盟核心成员推选,并且需对此人有足够的了解; ②候选者必须能融入集体,不能服从组织安排者一律不考虑; ③候选者需有一定的组织营销能力,能适应联盟交予的任务。
④候选者在联盟核心成员推选后,有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根据其表现,在核心成员会议上投票选择,需联盟所有成员都同意,方可正式加入核心成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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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创业联盟规章制度,加强联盟工作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联盟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对会议做如下规定:
(一) 创业联盟会议分为
1、联盟核心成员例会:参加对象为联盟核心成员。
2、联盟核心成员年会:参加对象为联盟核心成员成员。
(二)联盟核心成员会议每隔两周召开一次,时间地点待定,主要制定联盟长期发展方向和短期发展计划,对联盟短期发展目标做出分析,挖掘不足点,积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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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盟核心成员年会在每年 月 日举办,主要对本年度工作做总结和回顾,同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五)会议准时召开,现列具体考勤细则如下:
1、各种会议均须记录并在考勤表内签到;
2、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无故缺席,累计满3次者,按照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3、如因事实在不能到会者,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提交请假条;
4、与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主要负责部门或负责人补假。
5、联盟成员考勤情况都将由总务处登记在案。
(六)会议组织者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至少提前1天发布会议通知,并确保通知到个人。
(七)会议组织者应拟订科学的会议程序,既表达充分又简明扼要,除了重要会议外,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八)(九)每次会议由总务处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议记录须存档。
(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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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国智慧城市发展促进工作联盟章程
中国智慧城市发展促进工作联盟章程?
一、总则
1.1 联盟名称:
中国智慧城市发展促进工作联盟,英文名称为China Smart-City Development Promotion of working alliance(以下简称“联盟”或CSDWA)。
1.2 联盟的性质:
联盟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指导下,由工信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发起,地方政府、国内智慧城市产业相关企业共同响应,由从事智慧城市产品与服务的制造者、使用者、研究者、社会中介组织和管理机构自愿参加组成的学术团体。
1.3 联盟的宗旨是:
打造产业力量集聚平台,将联盟打造成为国产智慧城市产业整合、会聚力量的平台。成为政企联系沟通纽带,将联盟建设成为政府和企业联系的纽带,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智慧城市领域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支撑。形成政策标准讨论平台,让联盟积极充当智慧城市领域产业政策、标准研究以及智慧城市推进工作措施讨论的平台。建成行业自律平台,将联盟架构成为维护智慧城市领域行业秩序、加强行业自律的平台。构建推广宣传中心,将联盟构建成为国产智慧城市和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推广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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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联盟的任务是:
? 组织制定中国智慧城市评估指标,推进智慧城市评估工作; ? 推进“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程”、“智慧城市体验中心”、“智慧
城市培训中心”;
? 积极开展智慧城市产业相关领域信息的采集、调研、分析、发
布和交流活动;
? 对于在智慧城市评估中涉及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
研讨和学术交流;
? 组织智慧城市产业内IT新技术和解决方案的推介活动; ? 组织会员单位进行国内外信息技术培训和考察活动; ? 推进会员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 编辑、出版智慧城市产业的有关资料。??
二、组织管理
2.1 本联盟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2.2 联盟发起单位作为联盟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单位;
2.3 理事会是联盟的领导机构,由联盟大会推举产生,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由理事会任命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理事会在理事长主持下负责联盟的组织建设工作并制订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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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联盟设立专家顾问委员会,其成员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地方省市、重点企业资深专家和主管信息化建设的负责人构成,并下辖各专业委员会;
2.5 理事会成员任期二年,可以连任,每年召开二次理事会会议;
2.6 联盟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秘书处负责召集;
2.7 在联盟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联盟办公室承办,联盟秘书处和办公室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6号中国赛迪14层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三、会员
3.1 联盟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全国性组织,其会员由国内外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专业社团所组成。
3.2 申请加入联盟的会员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联盟的章程;
2) 有加入联盟的意愿;
3) 在业界有一定的影响。
3.3 会员入会的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入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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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联盟理事会审议批准通过;
3)由联盟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
3.4 会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 参与制定智慧城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建设、撰写智慧城市建设指南、建立智慧城市行业标准;
2)参加联盟活动,如参加联盟组织的智慧城市产业交流和动态分析、应用市场需求恳谈为主题的顾问会议等,并安排合适活动放在联盟城市会员所在地举办;
3)联盟城市会员主管部门领导、部分联盟企业会员领导加入联盟专家委员会;
4)获得联盟服务优先权,如以优惠的条件获得联盟提供的各种市场报告、应用调研服务和咨询服务;
5)对联盟理事会及其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7)联盟对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业务活动给予支持。
3.5 会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积极支持并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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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
3)可自愿提供对联盟的资助;
4)完成联盟交办的有关工作;
5)对于“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程”的推进工作,联盟城市会员基于积极配合。
3.6 退会与除名
会员单位退会应书面通知联盟,并交回会员证。
四、信息交流
4.1 在联盟内举办信息交流会、学术研讨会、专题报告会、需求恳谈会、招投标活动以及各种培训班等,会员单位均有权优先参加并在所需费用方面享受优惠;
4.2 非会员单位若要参加以上活动或索取联盟内部编发的信息资料时,需先提出申请,经秘书处批准即可。
五、经费
5.1 联盟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会员单位交纳的捐赠、各种咨询服务、产品展示、信息交流活动、招投标项目合作以及业务技术培训等有偿服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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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联盟的经费全部为会员单位和顾问单位开展各项活动和联盟基础建设服务;
5.3 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专项开支,并接受理事会监督;
5.4 联盟办公室负责财务工作。
六、附则
6.1 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交修改方案,交联盟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6.2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智慧城市发展促进工作联盟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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