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结算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年 月 日所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工程合同)结算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必须严格遵守:
一、自上述工程开工至今,甲方共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合计_______元人民币。
二、因本协议内工程合同至今仍未完工,无法投入使用,也无法通过政府消防部门验收,同时乙方也无法继续完成本协议内工程合同,故经双方经协商一致,由甲方负责找具有相关资质的审计公司,对本协议内工程合同已完工部份价格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为本协议内工程合同最终结算价格,同时相关审计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三、在审计结算价格出来后,无论结算价格高低,双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审计结算价格扣除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项、审计费用(本协议内第二条款)及本协议内工程合同总价的10%维保款后,为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最终价格。审计结算价格扣减上述款项后,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本协议订立后,双方自愿免除追究对方在前述工程项目履行过程中的所有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订立后,双方就本协议内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均以本协议为准,再无其他争议。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房地产 乙方:*******
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20xx年___月___日 20xx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工程围护桩施工合同协议书
工程围护桩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桩基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协议书的条款解译适用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部分。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1.2工程总量:
总桩数:
桩型:
桩径:
桩长:
混凝土标号:
送桩深度(以自然地面起算):按施工图纸
钢筋笼:按施工图纸
施工桩长:
设计桩长:按施工图纸
1.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施工总日历日期: 天
承包方式:
1.4合同价款:(大写):
¥:
1.5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2、投标书及其附件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图纸、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图纸
3.1图纸提供日期: 开工前 。
3.2图纸提供套数: 贰套 。包括
第四条、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名单: 。
第六条、甲方委派驻工地监理人员名单: 。
第七条、甲方工作
7.1甲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 。
(2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4)对施工场地周围影响施工的供电、通信、地下管线、文物和邻近建筑物,采取有效防
范措施的完成时间:
(5)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它工作:
7.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如有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乙方工作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根据甲方提供定位依据,执行连云港市有关规定对建筑物位置进行精确测量定位,在开工前 2 天向甲方提交 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定位放线图 。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按甲方要求 。
8.3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按设计要求施工。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8.4竣工后向甲方提供桩基竣工图 贰 份,施工记录 贰 份。
8.5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做好打桩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
第九条、施工现场
9.1甲、乙双方应明确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参加施工记录,及时处理施工中的有关事宜。
9.2施工中如出现断桩、严重偏位等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牵头查明原因,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意见,工期延误、费用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9.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程停工,由乙方办理工期顺延申请,监理方和甲方3日内鉴证。并由甲方承担停机损失(按定额机械台班计算)。
9.4不可抗力: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下雨致使不能打桩的,由乙方办理工期顺延申请,监理方和甲方3日内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9.5保险: 按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
第十条、材料供应: 乙方供应 。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
11.1工程款支付方式: 转账或支票 。
11.2付款方式:管桩全部完成后付实际完成管桩价款的70%;水泥搅拌桩每完成10000m3后付一次,每次付已完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价款的60%;支护桩工程全部完成并且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85%,基坑回填完成后且结算审计结束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5%,余款5%在结算审计结束一年后14日内结清。
1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开工令后5日内开工,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不进场11.3奖励与罚款:○
2按甲方和开工,超过10天,视为乙方无能力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
监理审核通过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在每个关键节点工期延误超过10天或出现质量事故,
3因乙方原因导致竣工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承包的工程量,乙方不得拒绝减少工程量的指令;○
工期延误,每推迟一天,按叁仟元承担违约责任,并累计计算,工期推迟超过20天,除承担每天伍仟元违约责任外,视为承包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乙方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即为解除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必须无条件于1日内退场。如逾期不退场或退场不清,则乙方滞留在工地上的材料、设备等,甲方有权将其视作为无主财产进行处理,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
12.1违约的处理: 违约方承担责任 。
12.2违约金的数额:按本合同约定 。
12.3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算,承担全部损失费 。
12.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 。
第十三条、争议
13.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请 双方协商 调解。
13.2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 /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索赔: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安全施工:乙方负责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发生工伤设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16.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由承包人包干使用。合同价款包含水泥搅拌桩施工及管桩的制作、场外及场内运输、机械进退场费、打桩、送桩、地下障碍物的清理、防护沟的开挖、桩顶插筋及插钢管、施工用电电缆费用、扰民费、利润、税金等一切完成本工程的费用。电源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自行接出装表计量付费使用。
16.2加盖“ 变更专用章”和“ 签证专用章”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及加盖“ 合同造价部章”的建设单位工程联系单可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否则不予认可。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量按实计算,价格按下列单价下浮 2% 执行:水泥搅拌桩137.22元/立方米,PHC-500(120)AB-C80:190元/米,PTC-500(70)A-C60:135元/米,以上综合单价包含内容与本合同16.1条价格包含内容一致。
16.3本工程扰民费为¥××××元(已按总价下浮2%比例下浮),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包干使用,无论工程量或其他内容有任何变更,扰民费不作调整。
16.4本工程乙方使用的管桩为“ ”,甲方同意购买管桩#5@p由管桩生产单位直接开具正规#5@p给发包方(公司全称)。如管桩生产单位不开具正规#5@p给发包方,则由乙方按合同开具全额正规#5@p。
16.5桩长设计若有变更,按变更执行。
16.6本工程必须由乙方直接组织施工,不得转包或分包。如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同意而进行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按本合同总价的20%承担违约金。
16.7如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工程质量目标,乙方按合同价的5%承担违约金。达不到合格工程的标准,乙方必须返工至合格标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16.8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乙方必须保证民工工资的发放,不得欠薪,如因乙方工资发放原因导致民工闹事,每出现一次乙方20000元/次的罚款。
16.9乙方必须指派专职人员办理工程款、进度款等财务手续,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将专职办理财务手续人员名单报甲方财务部备案(附身份证复印件)。
1办理转账支票收费16.10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承担银行手续费,具体费用标准为:○
2办理银行汇票收费标准为3.8元/笔;○3办理银行电汇收费标准为0.5元/标准为2/笔;○
笔,另加汇划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一万元)每笔收取5元;1万元以上至10万元每笔收取1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每笔收取15元;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每笔收取20元;100万元以上每笔按汇划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收取,最高不超过200元。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17.1合同订立时间:
17.2合同订立地点:
17.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