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YXH 2014-
财务咨询服务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乙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常年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常年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乙方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
(一) 日常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本企业自身的专业优势,为甲方的内
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运营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等提供财务咨询。
3、融资咨询:当甲方融资时,乙方配合甲方提供项目的投、融资咨询服务,以及融资的贷后管理服务。
财务顾问费用:
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在本协议签定后,按照 季度 分期支付,采取每季度首日预付。
(二) 专项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1、直接融资顾问服务: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收费标准:(1)利用乙方平台资源按照融资额度的1.5%-2.5%收取。(2)乙方利用甲方平台资源融资另行约定收费标准,按照融资金额的 1%-1.5%收取。(3)为集团内部及项下子公司融资按照融资金额的0.5%收取。
2、企业兼并、重组顾问:为企业组织架构改造、资产/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编写改制和重组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并购资产标的的0.5-1.5%收取。
3、投资理财:为企业项目投资提供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和相关中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理财。收费标准按照理财收益
的20%收取。
4、管理咨询:针对企业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收费标准按照最低标准壹拾万元基础收费,项目根据复杂程度另行约定。
服务方式:
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财务顾问费用: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乙方承诺对甲方按10%-20%的优惠标准收取专项顾问费用。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专项顾问服务项目进场支付服务费的50%,离场出具相关建议书和报告后支付剩余50%,逾期支付时按照每天收取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二、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出差交通工具等)。
2、向乙方提供有关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融资等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差旅费、中介服务费等)。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包括建议书和相关报告)。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为谋求与甲方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合理使用甲方原有的金融平台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三、 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合作试运行2个月,在试运行期间为了保证乙方的工作专属,以及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一定的固定费用,按照每月伍万元支付,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等试运行结束后另行商定服务内容和合作模式,以及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和支付金额。
四、 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五、 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有效期 年。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财务咨询协议书
财务咨询服务协议书
甲 方:天津博美医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天津携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咨询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服务期限:
本服务为一次性咨询服务。
二、顾问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 伍 万元。
三、顾问职责
1、为甲方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为甲方设计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组织体系;
3、为甲方按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正确设立财务核算账套;
3、协助甲方招聘、培训、考核财务人员;
4、对甲方的记账、报账、纳税申报等工作给予指导;
5、对甲方业务核算进行合理税务筹划,降低税费成本;
5、协助甲方完成财务管理中的成本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等指标的管控。
6、为甲方提供投资理财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及财务管理可行性建议。
四、工作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10个工作日的工作服务。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的工作方式提供4个工作日的顾问服务;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在顾问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有关情况;
4、甲方除按本协议约定每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外,有权不提供此协议之外的一切费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财务顾问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6、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其顾问职责的义务;
7、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的义务;
8、乙方有权按此协议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六、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协议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定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2、协议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聘请协议即自行终止,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
3、协议任意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的,需提前1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确认后,可解除此协议;
七、其他
1、双方为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2014.5.10 日期:201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