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地球物理学院学生会
规章制度
第一章 基本章程
一、组织性质:
成都理工大学地球物理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二、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 产 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学院团委联系学生的桥梁。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学院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三、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四、学生干部应该做到: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热心同学工作,认真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四)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五)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二章 管理制度
一.部门策划及总结汇总制度
1、在活动举行的前二周要把策划交给办公室和分管主席团成员各一份。同时将活动预算交给生活部及分管主席团成员一份。
2、活动确定举行时,部长需通知办公室,以便办公室通知其他部门,安排活动教室,进行人员调配,相互配合,以便活动能顺利及高效的开展。同时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如科技部,宣传部,美工部,外联部等进行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3、部门活动需成立项目组的,应提前二周向主席团报告,由学院老师及主席团确定项目组人员。
4、在活动完成的第二天,应向办公室提交照片、活动总结和新闻稿件,以便整理成文档资料归档。同时归还物资,有损失要及时报告生活部。由生活部报主席团。
5、活动举行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有需要的可以将经验和其他部门进行交流分享。
二.项目组
1、性质:项目组为每次较大型活动从各部门抽调出来的人员组成的临时负责组。
2、成员:项目组组长为主席团成员,执行副组长为各部门所抽调出来的1-4位部长。项目组的执行副组长可以从各部门选出组员并形成一个完整的项目组。
3、项目组可以在事件所需时指派各部门部长及干事,请各部门人员积极配合项目组的工作。
4、项目组的每次活动均由办公室记录在册,以留考评所用。
三.活动等级制度
1. 各部门在做活动时,需先做出活动策划和活动预算,并交与学院及主席团负责人审核。审核后需交老师批准方可举行活动。
2. 活动前应通知各相关部门,以保障活动的顺利举办。包括
(1)外联部
(2)生活部
(3)美工部
(4)宣传部
(5)科技部
(6)办公室
3. 活动分为校级和院级
4. 校级活动可以分为1,2两个等级
1级为重要型,如运动会,预算为500以上;
2级为普遍型,如各项文化科技赛事,预算500以下。
5. 院级活动可以分为4个级别
1级为较大型活动,如迎新晚会,预算500以上;
2级为中型活动,如篮球赛,预算100-500;
3级为小型活动,如主持人挑战大赛等,预算在100以下;
4级为微型活动,如一些活动及比赛的预赛等,不需资金或在50以下的。
四.会议制度
1. 每周举行一次学生会全体部长工作会议。
2. 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以便日后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好工作安排。
3. 部长例会流程:
(1) 办公室准时点到,做好记录。并向会议传达学院和主席团的指示精神和有关工作内容。
(2) 各部门总结前一段的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并对相关问题进行
讨论以便及时得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3) 每周一次的主题演讲中,各部门须认真对待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4. 会议的组织要求:会议应有明确的主题并讲究务实。
5. 会议的纪律要求:
(1) 所有成员务必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有关人员提前请假并说明理由。实行考勤制。
(2) 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需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与会人员在非讨论时间不要随意讨论,并保持安静。
(3) 会议期间严禁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件,会议期间言行端正。需要讨论的时候再积极讨论。
(4) 会议开始前一天,主席团需通知办公室,以便及时通知,并作好记录。
6. 各部门例会
(1) 开会时间及地点需通知办公室,以便知晓各部门近期活动及规划,协调其他部门进行配合。
(2) 各部门具体例会章程由各部门自行决定。
五.财务管理制度
1、活动开始前两周将活动策划交予办公室,预算交予生活部,同时交一份给分管的主席团成员审批。经主席团通过后交由学院批准。未提前交策划和预算的资金自己处理。
2、活动结束后将物资归还生活部。生活部将根据物品返还情况确定下次活动的物资供给数量。
3、活动期间,各部门采购的物资均需正规#5@p并盖章后交予生活部统一报账。特殊情况需向主席团说明。
六.档案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学生会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学生会工作提供必
须的依据,学生会将以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管理,作为实现干部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
2. 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
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必须放还原位,并不得有缺损。
3. 各部开展大型活动应作详细的活动预算、活动记载、宣传文稿、活动图片及音像、活
动总结等应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于三日内交至办公室存档。
4. 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各部
门应将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制作各部门本学期活动记录。
第三章 考核制度
一. 学生会干部考核
此学生会干部考核分为三部分,分别为基本考核(60分),各部长评分(30分),主席团评分(10分)。
基本考核内容:
1、平时会议或活动无故缺席(未请假)、请假、迟到、早退者分别扣 3分、2分、1分、1分;
2、上级交代的工作未准时完成或敷衍了事者,酌情扣1~5分;
3、工作过程中出现财物丢失或重大事故者,视情况扣分。同时进行相关的处罚措施。
4、学生会干部出现打架、酗酒、逃课上网、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出,视情况扣分。同时进行相关的处罚措施。
各部长评分:
年终学生会干部统一开会,为各部门部长评分,取平均分为有效分数。
主席团评分:
年终主席团成员根据各部门各位部长工作表现评分。
此外,学生会干部中成绩优秀、活动获奖、并有突出表现等酌情加分3~5分。 本考核制度并不十分完善,以后工作中根据实际的情况会有相应的修改和增减。
(注:每次评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会例会通过才生效)
第四章 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的素质,真正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用以规范学生会成员的各项行为。本规范适用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一)对于有以下各项表现者,学生会将进行适当奖励。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有突出贡献及成绩者
2.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或一学期例会全勤者
3.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
4.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创新者
5.担任项目组的组长或成员中杰出表现者
(二)对于有以下各项表现者,学生会将进行适当惩罚。
1.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
3.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
4.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失误者
5.无故缺席例会,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者
6.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7.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
8.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者
9.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者
第五章 辞退、退出制度
1. 在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移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2. 在自然换届前,即将离任的干部须站好最后一班岗,不得拖延责任,不闻不问。
3. 对擅自离职的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学生培养处老师意见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
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资格,撤职处分等。
第六章 附则
1.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有效,解释权归学院老师及主席团所有.
2.全体学生会成员均有对以上制度进行批评指正,健全完善本制度的权利.
3.全体学生会成员在以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没有超越此制度的特权.
地球物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第二篇:工学院学生会系统规章制度(草案)
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提倡积极向上的激烈竞争氛围,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给部门成员间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学习工作经验的机会,是部门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
例会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必须见假条。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需通知分管的主席团成员。
(六)纪检部会对各个部门的例会进行考评,并打出分数。
第三章 查课制度
为了规范学生干部在学习方面带头作用,督促学生干部学好专业知识,我们对学生会干部必修课将进行定期考查,由纪检部负责,每月总结汇总,并入部门与个人的考评中
(一)、必修课必须准时到达,有事必须请假
(二)、课堂上自己保持良好的纪律性
第四章 学生会人员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⑦必修课无故缺勤被查到者:扣2分 破坏课堂秩序被老师点名批评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予以公布,并接受并解释相关疑问。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五章 学生会活动考评制度
为确保学生会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特此制定考评制度。学生会活动考评制度共分为四个部分:活动前期宣传,申请材料上交情况,活动现场情况,活动举办的效果。
(一)活动前期宣传部分:
(1)活动所在的场地,开始的时间需要提前告知,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借好场地做好准备工作。
(2)活动宣传时需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通讯稿,照片等。
(3)活动宣传时,相关组织人员应按时到场,保证宣传工作的有序进行,并做好签到工作。
(4)根据宣传活动现场的情况,确定能否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
(二)申请材料上交情况
(1)活动申请书的电子档案需按时交到本院学生会办公室,并由本院学生会办公室交到校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备案。
(2)活动申请书需详细说明活动的主题,举办时间和地点等相关内容,并且每一个步骤需要有详细的表述。
(3)若对活动的材料的内容有相关改动,需提前告知,避免备案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而造成的偏差。
(4)材料的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分类整理,条理清晰。材料的整体外观表现是否美观,尽量做到图文并茂。
(三)活动现场情况
(1)活动实行严格的请假制度,迟到、早退或缺席均按例会条列制度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请假者,必须出示正规假条。
(2)学生会所有活动均实行签到制,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在组织者规定时间内到场,活动组织部门的负责人必须提前一个小时到场,做最后的准备。
(3)部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者的安排,不得随意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事。
(4)活动举行之前,组织者必须将活动的内容传达给相关人员,防止由于活动消息传达的不及时对活动的影响。
(5)每次活动,需通知院及校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活动评比。
(6)各个部门的活动实行部长责任制,在其活动过程中极其相关负责范围内,如出现因不负责任而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追究部长责任。
(7)活动过程中,需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各个环节需安排专人负责,防止活动过程中出现混乱局面。
(9)活动结束后,安排人员进行会场清理,需保持会场的整洁。
(四)活动效果
(1)活动举行后,根据上交的材料,确定是否达到活动的目的。
(2)活动是否有较大的后续影响。
(3)活动的参与人员是否通过活动,达到了锻炼自身的目的。
(4)活动结束后,根据举办的情况,以文字形式对活动进行总结,找出活动中的不足之处及闪光点。
(5)每位参与人员需在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心得。
(6)完善活动资料,将活动照片、活动心得及活动总结进行整理,最后进行存档,形成完善的活动资料。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评出:“优秀部门标兵”,以“平时评分”为部长推荐的标准,并组织答辩择优每月选取3名。
每学期评选“优秀学生会部门”,通过上学期部门得分作为参评的基本标准,组织答辩每期评选出3个部门,参选部门比例不得低于3:1。对优秀部门可适当增加部门推一党 、 二党学员的名额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视情节例会批评至开除处罚: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注:(1)、学生会各部门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和部门内部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2)、本制度由主席团负责解释,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