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安 全 协 议 书
为了减少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增强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做到学校、家庭安全教育双管齐下,确保您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安全教育与管理协议:
一、校方的义务和责任。
1、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游戏、用电、防火、防溺水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防范于未然。
2、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发现学生人生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
4、对旷课、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尽量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5、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对夜不归宿、随意乱跑、不假而走的住校生,管理人员或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或者相关活动,应负责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可预见范围内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安全预案。
7、适时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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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告知后,该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二、家长或其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及时掌握孩子上学前、放学后的行为动态,教育学生不允许在上、放学的路途中玩耍,做不安全的游戏,更不许打架。否则责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攀高、郊游、进入“网吧”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禁止子女做有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的游戏,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打架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指正,并加以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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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里有事,希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当面向班主任提出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负责任。
9、学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异体质、容易产生病发症等情况,应及早告知校方(相关情况),以便给予一定照顾。否则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行负责。
10、学生在校行为具有潜在危险性,校方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引发伤害事故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11、要求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尽量接送,四至六年级学生如果家庭离学校较远,也要接送,以保证孩子的路上安全。出现恶劣天气时,家长或监护人要亲自将学生护送到校门口(或到校门口接),保证其孩子上学及放学的人身安全。监护人要对住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预防不测。
12、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的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13、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本协议由学校班主任和家长签字之日起生效,时间为一学期,一学期后失效。本协议由学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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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保证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让我们家校并肩携手,齐心协力,将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在前面,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单位:新寨小学校(盖章)
班主任 (签字):
班级:
学生姓名(签字):
20
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4
第二篇: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立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遵纪守法教育。
二、学校放学后学生应立即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学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损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学生监护人要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监护工作,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或上学、放学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或老师不承担责任。
五、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锐刀、钝器物,发生纠纷,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六、寄宿制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的,学校和老师不承担责任。
七、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洗澡,如学生不遵守纪律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和老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放寒假、放暑假、双休日或其它假期,学生的安全一律有监护人负责。家长要看护好学生,不让自己孩子和社会上不良青年接触,以防学坏。如有不安全因素,与学校无关。学生出现事故,如有保险,请家长及时通知学校给予办理。
九.学生上学或放学如遇雨、雪、汛期,家长有责任按时接送学生,如不按时接送,导致不安全事故的,由学生监护人负责。
十、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
十一.以上协议,望学生家长认真阅读,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若监护人未认真履行以上安全教育职责,学生在校外发生了安全事故,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甲方签字(学校班主任):
乙方签字(学生监护人):
XX小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