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方双方协调,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安装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1) 甲方提供的消防系统施工图、系统图
2) 设计变更规定的范围
3) 技术核定单规定的范围
4、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施工总包干)包辅材,水系统甲方只提供管材、设备、阀门、卡箍件、玛钢件、法兰螺丝、管道油漆、型钢、套管,报警系统甲方只提供线管、线缆、线盒、丝杆及报警设备。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且保证所提供材料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工程工期
1)依照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规定,乙方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的进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在具备系统运行的条件下,乙方应于10天内完成全系统的调试运行。
2)在规定工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甲方核实签字的文字记录为准。
3)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甲方的临时抢工要求视为工期,工期提 1
前奖励1000元。
4)如果采取措施后仍完成不了工期,按第八条第三款执行,并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且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一般质量问题,经甲方指出不整改的,处以500元罚款,处罚之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鼓励合理化建议。建议被采纳后产生了效益,给予创造效益的40%现金,当场予以奖励。
四、工程价款:
工程包干价:人民币 圆整(小写¥ 元)。 其中: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人民币 元;
②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人民币 元;
③ 消火栓系统 : 人民币 元;
五、结算方式
1)进度款的结算:水喷淋、消火栓系统以管道延长米作为结算依据,消防报警系统,以报警点为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以报警点和喷淋点为结算依据,报警 元/点,喷淋 元/点,新做消火栓280元/个,移改消火栓200元/个
3)工程设计变更,以签证单为结算依据,减量5点以下不减价,增量的人工费据实结算。
4)乙方进场后,做完每层(管道试压完)甲方支付完成工程量的50%作为进度款。工程施工完毕进入试运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暂定总额的70%,通过政府及使用方验收并移交后,施工费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5%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六:保修
执行国务院第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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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限壹年,保修期从验收之日算起。质保期的维修工作由施工队全面负责,其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并将施工技术交底。
2)及时组织材料进场。
3)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工作条件。
4)按照乙方工程进度及时付款,乙方施工完毕,及时组织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国家技术规范及施工工序组织施工,没有甲方的设计变更通知,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原设计。按甲方的要求参加施工协调会和技术商讨会。
2)负责与监理的协调工作,及时完成施工中的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中的技术资料、竣工图等,收集整理成册后呈交甲方。
3)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在交付之前发生损失的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
4)乙方派驻现场的人员应保持稳定,如调离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同意离岗或变相离岗,甲方将处以每次1000元罚款。
5)做到文明施工,如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将予以乙方人民币1000-5000元的罚款。
6)统一着装,安全施工,凡在现场发现未穿工作服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0元。
7)乙方必须给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将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处罚,情节严重的应无条件退场。
8)负责甲方提供材料的现场保管,丢失和被盗由乙方全额赔偿。
9)乙方在施工中的材料损耗,不得大于定额材料损耗系数,否则由乙方承担差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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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乙方不得截留工程款、拖欠工人工资,凡发生工人因工资找到甲方或建设方的行为,则每次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处罚。
八、其它事项:
1)甲、方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责任。
2)乙方应保持通讯畅通,发生乙方关机、停机、换号等原因联系不上的,第一次罚款50元,其后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3)当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工期进度或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时,甲方有权采用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①无条件更换现场管理人员;
②无条件进行经济处罚;
③无条件接受项目部的工作面割让;
④中止双方合同,无条件退场。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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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消防安装合同2
合同编号:2011-002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建 设 单 位:贵州兴诚华英食品有限公司安装施工单位: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贵州兴诚华英食品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
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兴仁县桃园小区农贸市场消防工程
2、工程地点: 兴仁县桃园小区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消防栓、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卷门) 层顶水箱、气体灭火、安全出口、疏散指示、应急照明、
灭火器(4公斤)、木质隔热防火门。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
证的时间):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 肆拾陆万元整(含图鉴审、完税#5@p)。
付款方式: 乙方材料进场支付20%,其余工程款待验收通过后办理决算一次性支付。
保修金: 按工程总价的5%执行。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xx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04,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材料设备采购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 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 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5@p为准。
4.5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4.6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维护人员共计 人,直至完全独立操作为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廉洁约定
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买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买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带有娱乐性的宴席,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3、乙方在合作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审计部。
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乙方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审计部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以后合作过程中,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再让利2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应付乙方所有货款,并终止本协议。
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扣除所有应付乙方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其他方面的责任。
甲方监督电话: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附件
附件1、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说明,预算书、图纸变更单,材料单价清单(略);
附件2、施工组织设计(略);
附件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