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尚城B区3号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施 工 合 同
甲方: 西安仪源建设第九分公司
乙方: 西安市安达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方尚城B区3号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阎良区人民路东段东方尚城B区
3、工程内容:东方尚城B区3#楼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工程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施工范围
该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有设备的安装、联动及调试开通。
三、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20##年4月28日
3.2竣工日期:20##年6月28日,实际工期配合东方尚城B区3#楼室内装修工程的进度。
3.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履行其义务或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配合 工作;
b.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四、工程承包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 185000.00 元。
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5.1合同签订后,施工人员及所有材料设备进场,经甲方支付至合同总款的50%;
5.2施工完成,工程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代付使用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款的90%;
5.3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二年质保期满后分两次付款(保修期从整体工程竣工并取得竣工备案报告之日算起),第一年付5%,第二年付清剩余5%。
六、设备材料供应:
6.1报警设备选用品牌为海湾牌产品。
6.2交货地点为工地现场指定位置。
6.3其他材料由乙方选用国产优质产品(所有材料见合同后附供货清单)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7.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7.1.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及时付款,避免因款不到位而影响工期。
7.1.2.甲方应在乙方进场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有关消防系统的全套图纸,以便于乙方进行施工。
7.1.3.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包括电源、库房、加工场地。乙方已交验的工程报甲方后,甲方应协调工种班组共同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7.1.4.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各有关施工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对工程质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及时发出变更通知。
7.1.5.甲方负责组织并配合进行消防工程验收工作。
7.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2.1.乙方所供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应为合格正品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乙方应按照消防设备安装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队伍应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应具有上岗合格证,其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及专业机构认定的合格标准。
7.2.2.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出入、治安、卫生、施工质量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等管理。
7.2.3.乙方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并完成负责工程范围的资料整编工作。
7.2.4.乙方配合做好整体工程的消防验收,提供相应的验收资料。
7.2.5.乙方负责售后服务,负责培训产品使用人员的上岗操作。
7.2.6.该工程交工后在使用当中如发生火灾,报警系统不能及时起到报警作用,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保修
1.乙方对其所有安装工程保修两年,保修期从整体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间内,对于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材料和设备。
3.保修期间,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故障和设备损坏,则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建设方另行承担。
4.保修期满后该工程维修,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到场,并及时负责维修更换,只收取相应的材料费用。
九、争议解决
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阎良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所涉及的附件,经双方签字后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应的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海湾牌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施工报价清单
工程名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工程总价下浮15%,工程价款为: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000.00)。工程内容按照以上清单执行。
第二篇:寨上风貌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寨上风貌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钟鸣乡人民政府
乙方:易伟
为切实加快寨上风貌改造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年月日至年日止。
二、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设计的效果图进行施工,楼顶拆旧后盖小青瓦,墙体剔除瓷砖,糊揎刮灰喷漆处理,并勾画苗寨风情线条门窗做铝合金仿古窗。
三、单价如下:
盖瓦:1、拆房:5元/平方
瓦:80元/平方 瓦角:20元/平方 草领:35元/平方 人工费:45元/平方 管理费:21.5元 税收:5.33%
糊揎:2、刮灰、上漆、勾线条
水泥:5元/平方 沙:6元/平方
管理费: 6.5元 税收:5.33%
糊揎人工费:15元/平方
刮灰上漆、勾线条人工费:25元
材料费:14元
此项合计:75元/平方
3、贴小青砖:
做工:60元/平方
小青砖:20元/平方
水泥:5元/平方
沙浆:10元/平方
管理费:9.5元/平方
税收:5.33%
此项合计单价:110元/平方(含二次转运)
4、切砖每块1.3元(含二次转运、税收、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
5、苗寨风情牌坊:
挖基础、转运沙土:8000元
块石混凝土带造型:18000元
仿古木架:18000元
雕花:9000元
倒挂莲花柱:15000元
刮灰上漆勾线条:16000元
盖瓦、挑梁、瓦角子:8000元
苗族风情装饰字:9000元
管理费:10100元
税收:5.33%
此项合计:117000元
6、仿古铝合金门窗230元平方米(含二次转运、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税收)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房顶盖小青瓦,必须确保不漏雨、漏水;墙体剔除瓷砖后施工,确保新墙体xx年不掉块;窗户油漆确保2年不退色,5年不变形。改造后的实物必须达到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标准。
五、工程造价:以实际丈量面积计算。
六、改造过程中,所需瓦角、草领以农户签字认可使用的方量计算造价。
七、施工安全:甲方负责做好该栋房屋门面业主思想工作,配合乙方施工。具体施工中,乙方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工人和过往行人安全,其安全责任一切由乙方负责。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九、自签定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防启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材料等费用。
甲方(代表):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