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工程总体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修筑钻探工程所用简易公路,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负责为甲方修筑钻探施工所需简易路。路面宽5米,实地宽度不低于3.5米,坡度和弯度须适宜保证拉运设备的卡车顺利通行。挖掘机修路必须采用挖前方土垫后路的施工方式。推土机修路须采用从坡上向下推土的方式施工。
第二条 必须用挖掘机修路的路段,每公里修路工程费为2.7万元;适宜用推土机或铲车修路的路段,每公里修路工程费为1.1万元。如遇到需要爆破石方的,按照石方爆破每立方27元计价。所修路面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到当年钻机施工结束,设备撤出施工现场为止。
第三条 每个钻孔修筑的路作为一个单项工程,每个单项工程单独签订施工完工期限合同。施工完成期限按规定期限每推迟1天对施工方罚款1000元。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双方可以协商推迟完工期限。
第四条 合同签订后次日修路机械和设备必须到场并开始施工。否则,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
第五条 所修简易路经验收合格后按工程总造价的50%付款,其余款项待钻机撤出后一次付清,乙方提供#5@p。(乙方账号:6210 0882 0010 6647 李明—农村信用社)
第六条 施工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路
线,不得擅自损坏草场。否则,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第八条 合同签订后当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2万元。否
则,所签订的合同自动撤销。
第九条 合同签订以后,违约方须向对方赔偿违约金2万元。
第十条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修路单项工程合同
甲方:新疆国投宝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尼勒克县明敏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部
为修筑钻探工程所用简易公路,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修路单项工程施工协议:
1、此合同以《修路工程总体合同》作为基础和前提。为保证各单项工程顺利按期完成特签订此合同。
2、从 到zk 钻孔的简易路必须从20xx年 月 日开始动工修筑。此路限20xx年 月 日完工并交付使用。否则,按照《修路工程总体合同》第三条、第四条处理。
3、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修路 合同11
道路修筑合同
合同号:
甲 方:乙 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修建一条路面宽4.5m 工程车辆进出铺架基地的运输通道,道路自S333省道既有路口扩宽引入。道路经过宁阳县(开发区)辛家庄、彩石村、官庄村、尹家寨等村管界利用既有部分村道,进行拓宽和路基础处理,从S333省道引入口至铺架基地道路长约1.7km。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铺架基地道路引入工程
二、承包范围:
道路自S333引入至铺架基地约1.7公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引入道口拓宽、道路填筑、汇车道填筑、树木补偿与砍伐、施工范围内下埋管、渠线的处理、耕地补偿、与道路管理部门的协调与补偿、涉及到三个村庄的协调与补偿等所涉及到的一切内容( 所有协调和补偿均为三年内的项目)。
三、工程价款:
采用一次性总承包:43万元(大写:肆拾叁万元整)。
其中:修筑道路费(征地、协调、复垦等)贰拾八万;每年的道路维修、关系协调费:五万(共计三年壹拾伍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修筑道路费: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始征地、协调关系,大型机械进场付修筑道路费10万;主体施工完成付10万;工程完成后一个月付清90 %;后续2.8万(10 %)做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每年的的道路小型维修、关系协调费:每年六月份付一次。第三
年费用在甲方撤场前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共三次付清)。
每次付款时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正规税务#5@p。
五、具体要求
1、工期要求:从20xx年 月 号开工, 月 号前完工,工期为10天。
2、道路外观尺寸要求:路面宽4.5米,基底宽5m;路面设4%横向流水坡;省道引入口设15米宽道口,和进场道路顺接。
3、设置三处汇车点(避车道),原则上每处间隔500米设置一处,汇车点增加尺寸20米×3米。
4、填筑要求:第一层填筑厚20cm,第二层15cm,第三层13cm,路面青石子(填层厚2cm)填后压实。
5、材料要求:下垫层厚49cm使用风化岩;石子为0-0.5厘米的青石。
6、质量要求:分层压实,每层压实度k30不小于190kpa。路面应达到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
7、充分考虑路面下埋的各种管渠道,确保在路的使用年限内,不出现质量问题。
8、未尽之处执行现行有关县级公路建设标准。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乙方施工技术交底和标准,并监督检查全过程技术规格与质量。
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及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及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道路使用期间,出现的一切与当地有关的事件(事故),乙方
主动维护甲方权益出面协调并处理。非甲方权责的乙方启用协调费进行处理并不得耽误甲方生产。
3、道路在施工期间(使用期限以甲方工程竣工,基地设备撤场为期)设置专人负责道路看护和各方面关系的协调和处理,确保道路的畅通,不耽误甲方生产使用。
4、工程结束后,半年之内维修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
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应积极协商,协商不成由法律部门解决。
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工程结束甲方撤场后自动解除。
九、双方未尽事宜共同协调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