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镇刁田村委修路施工合同
甲方:仁和镇刁田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修建一条生产路,由乙方负责修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仁和镇刁田村委通村水泥路
工程地点:仁和镇刁田村委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防护工程、路基排水设施、公路安全设施、路面垫层、基层、面层。
三、合同工期
工期要求: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根据简易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和单价计算。未经发包人及主管部门签字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和增加工程数量。否则由此增加的工程造价不予认可。
金额:3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人民币)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负责工地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乙方责任:1.负责备料,并组织施工设备;2.自己提供料场、自己负责接通电源、水源;3.路肩垫土砼实由乙方负责;4.负责操作规程,把握质量标准;5.负责安全施工(如有大小事故乙方自己负责);6.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和处置决定;7.修路期间负责道路看护。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待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和监督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待上级资金到位并结合现场实际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八、其他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协定,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修路施工承包合同模板
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马庄子渔业村、农业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胡柳公路至马庄子村内街道 道路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硬化,乙方施工队以每平方米 元承包,现将涉及施工承包的有关事宜签定合同如下:
一、修路要求
1. 工期要求:自 工期为
2. 尺寸要求:路面宽度:主街道宽米,其他 副街道宽 3—3.5米不等;道路厚度15公分。
3. 材料要求:水泥需用国标325,石子为2—4厘米的青石,沙子坚固耐用、洁净的天然砂。配水清洁,比例合理【每平米至少用1袋水泥】。
4. 有蜂窝、麻面、裂缝、起壳、蜕皮、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的现象。
5. 混凝土抹平后,用刻纹设备在初凝的路面上刻2—3毫米的横槽。
6. 实时切缝:每隔4—5米切一道,深度3—4厘米,宽3—8毫米。
7. 工程量以路中线实测实量延长米为准。
二、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全过程、技术规格与质量。
2.提供一个料场。
3.对违规和影响质量的行为,采取果断的处理手段。
4.提供水源及电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备料,并组织施工设备,自行配齐施工所需机械及其它所有用品(包括生活,保养,防雨等所需品)。
2.自己负责接通电源、水源并负责支付施工所用的电费。
3.负责操作规程,把握质量标准.
4.负责安全施工(施工期间与施工有联系的一切事故乙方自己负责,包括机械,车辆,人身等)。
5.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和处置决定。
6.修路期间负责道路养护。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甲方付给乙方70%的施工费,其余的施工费在50日后工程不出现质量问题则一次性付清。
五、备注:投标前乙方交投标押金5万元,乙方开工后押金退还乙方。开工5天后,付给乙方预付工程款5万元。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协定,签字生效,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