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蒙镇山河村修建铁炉屋村级公路工程合同 甲方:思蒙镇山河村村委会
乙方:陈斌 雷大拾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山河村铁炉屋村级公路(毛路)承包给乙方,工程造价款约31.8万元。甲方要求公路从熊家友和雷大佑房屋交界处起修至于戴先连屋桥边止,路面宽4.2米。
(一)工程限期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因天气、人为造成的施工困难,双方不宜追究,甲方提供水电方便,费用乙方自理。
(二)付款方式:随工程进度付款,大致分为三次,机械设备和人员进工地后首次支付总工程料款造价的40%,二次付总工程料款造价的40%,最后总工程验收后付清余下的20%。
(三)因甲方工程款不及时支付给乙方造成工程的拖延,造成乙方工程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工程方面甲方负责随时检查,不合格及时返工;
(五)施工期间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一切工程路面随形整平由乙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镇政府一份、县财政局备底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12 月 18日
第二篇:修路工程合同
合 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保兴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泥路项目甲方负责水泥和砂石,并保证供应及时,其余由乙方负责完成全部道路的施工,并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负责道路前期平整、水泥路面的施工、水电的全部费用以及整个工程完工后道路的清洁等工作,价格为34元/平方米(水泥路面),总价以施工后的实际面积计算。
2、 乙方严格按图纸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听从指挥,文明施工,保持工地整洁,并对整个工程安全生产负全责。
3、 付款方式:乙方每完成一公里甲方付给乙方8万元,尾款待整个工程验收后一次付清。
4、 本工程水泥路面宽度为3.5米;厚度为0.2米;伸缩缝4.5米1条;800米长,平整度按设计要求。
5、 本工程于9月18日开工,乙方必须在10月2日前完成全部工程(不可抗力除外)。如因甲方的物料供应影响乙方施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需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
6、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