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施工合同书
甲方:夏庄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乙方:
甲方现有息县夏庄镇李双楼村20xx年县财政专项扶贫配套资金修路项目工程。该项目道路长500米,宽3.5米,厚18厘米。经过邀标,后经镇政府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此段工程交由乙方施工队负责施工,工程内容:包括整理路基、混凝土搅拌、路面成型、路面切割、路肩培护,全部项目及材料由乙方全部负责。
具体事项:
一、水、电、沙石、拌料有乙方负责。
二、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环境及关系。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xx年度《关于全力推进四年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执行各项具体细节。乙方负责施工的一切事务,保证路面施工技术及质量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出现返工重修,由此出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自然灾害、连续下雨除外)
四、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若因水电、机械工
伤、交通事故等造成的意外伤亡,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施工价格:每1千米(3500平方米 )30万元,共计15万元。费用由乙方先行垫资,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协调拨付该工程款。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如若出现争议,以此合同为准。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修路施工承包协议书
修路施工承包
协议书
甲方:三店村委村委会
乙方:冯云峰施工队
冯庄自然村十字大街和曹庄,位庄段,因为是土路,在给群众出行、生活、生产带来困难。经现场勘查、村委会研究,报市一事一议办公室同意,决定采用按国家相关施工标准将此路面修成水泥路面。委托乙方采取包工、包料、包设备的承包方式对此工程组织实施,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内容及范围
1、冯庄段,全长502米,宽4米,厚0.2米。曹庄,位庄段,宽4米,全长470米,厚0.2米,修成按实际计算。
2、全段中有群众水管及排水沟,与上述工程合并结束。
二、工程费用
根据以上工程数量和双方协商,本工程预算为235920元,乙方愿意以235920元承包。
三、施工工艺
严格遵守甲方所提出的标准技术标准。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负责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乙方责任
(1)尊重和服从业主,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工程完毕清场。
(3)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进度不按操作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后期养护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和监督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需负责本工程竣工后养护维修等发生的一切工作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一切费用。
七、付款方式
协议签订后,首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
款,中期付30%,待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和监督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结合现场实际再支付30%。剩余工程款10%等保修期过后一次性付清。
八、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九、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验收后即告终止。
甲方:(签章):三店村委会
乙方:(签章):冯云峰
二0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