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是白痴》有感
---高一英语组 康萍 开学伊始,被台湾著名儿童作家王淑芬由真人真事改编创作而成的《我是白痴》深深地吸引,我用一个下午的时间一鼓作气读完了整本书里的30个短小但却很感人的故事。在本书中作者以第一人称的身份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位天生智力发育滞后但内心非常善良,乐于助人的除了“跛脚”(主人翁最好的朋友),被所有人——从学校里的老师、同学到家里的母亲、妹妹乃至整个周围的人——认为是一个白痴的孩子的成长和心里历程。
本书的一开始,作者就这样写到:我叫彭铁男,不过多数人叫我“白痴”。 “白痴”、“猪”、“笨得要死”、“猪脑子”诸如此类的称呼不管是在过去还是在当前都很容易被用来描述一个接受和理解能力比一般人迟缓的人(也许我以前也被老师冠以这样的名号,虽然我不知道),而被这样称呼的人都会觉得自尊心受创,进而对对方心生怨恨。但彭铁男——(下面均以小南称呼)对此称呼却欣然接受,不管谁叫他白痴他都会很开心地答应,因为他不懂得白痴是什么意思。看到这里我心里一阵伤感,这么一个心情如水的孩子周围的人怎么忍心去伤害他。由于学习能力有限,小南每天在学校的主要事情就是去给班级提热水。在书中的第二个小故事“我是快乐的”中是这样描述的:我每天都很快乐。我认得“中”“大”“一”。我每天去给同学们提开水,路过操场时,我会停下来偷听榕树上的鸟叫。然后我会偷笑,因为我觉得鸟叫的声音跟英语老师的声音一样。就这样,小南每天在学校都过得很开心,因为没有他同学和老师就喝不到热水,他有一种被需要的自豪。另一个故事是“全部都写一”。讲的是跟考试有关的事情。小南每次考试都一如既往地得到一个0,这让所有老师都很伤不起。以至于一个女老师当众说:“我们班这次均分之所以年级倒数第一,彭铁男同学有很大的功劳??”,后来每逢考试小南就被老师遣送回家,直到考试结束。读到这里,我停下来在想:如果我遇到了这样的学生我会怎么做呢?会不会像书中小南的老师那样?我努力不让自己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我又想不出在这种以分数来衡量一切的教育体制下我否定了这些答案之后有什么更好的解决方法。或许可以让他参加考试,但分数不做统计。还有一个故事是“送给跛脚的”。讲的是一件发生在体育课上的故事。也许是因为都被同学嘲笑的原因,“跛脚”是在学校里,也可以说是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妈妈之外对小南最好的一个人。“跛脚”由于小儿麻痹症后天行动不便,一直以来都被周围的人这样称呼着。在一次体育课上老师老给全班同学测四百米的速度,小南在跑步方面很擅长,自然不用担心,但对“跛脚”来说,这是一件比学习还要让人头疼的事。开始,小南就陪着“跛脚”一起沿操场走,被所有超前的同学奚落嘲笑,盛怒之下的“跛脚”对小南说:“你不要管我,使劲往前跑,向别人证明你自己。你再不跑我就生气了??”这时,小南不顾一切地绕操场跑起来,很快就超过了其他同学,遥遥领先。一圈结束后,小南不顾体育老师的阻止又跑了一圈。跑完后,老师说:“跑一圈就行了,你跑那么多干什么?”“老师,我多跑一圈是送给跛脚的!”小南喘着大气解释到。体育老师感动了,读到这里的我眼睛也湿润了。还有很多很多其他的故事同样也在震撼着我,让我不断地思考自己以后的教学工作。
著名教育学家加德纳把人的智力分为七种,是为了让人们不要以同一把尺子去衡量不同的人。文中的小南虽然在学习上一窍不通,但在对待别人上很用心,在体育方便很擅长。所以身为教师的我们要以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去对待身边的学生,让每个学生都能感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这样他们才会创造越来越多的价值。
第二篇:《白痴》 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不禁哑然失笑,“白痴”这个词,在现在看来无非是一个骂人、讽刺的贬义词,但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笔下,这个“白痴”却成了一个纯洁、善良让人喜爱的角色。
小说描写了19世纪60年代出身贵族家庭的绝色女子娜斯塔霞常年受地主托茨基蹂躏,后托茨基愿出一大笔钱要把她嫁给卑鄙无耻的加尼亚。就在女主人公的生日晚会上,被人们视为白痴的年轻公爵麦什今突然出现,愿无条件娶娜斯坦西亚为妻,这使她深受感动。在与公爵即将举行婚礼的那天,她尽管深爱着公爵,但还是跟花花公子罗果仁跑了。最后遭罗果仁杀害的故事。
故事中的麦什金拥有两个女人的爱情,他也同时爱上两个女人,两个女人分别是阿格利亚与娜斯坦西亚。
阿格利亚高贵、光明,理想性格甚强,当众人嗤笑麦什金虚无主义、社会主义过了头,嗤笑他的癫痫如同白疑,阿格利亚却看见麦什金的善良、理想性格、骑士精神,她爱上麦什金,有很强烈的要保护麦什金不受伤害的愿望,在麦什金心目中,阿格利亚是光明的天使,是幸福的保证。
但是麦什金无却法忘怀娜斯坦西亚的脸。
与有着一颗水晶般纯净无邪的仁爱之心,言行举止光明磊落,任何权术、城府和私欲与都不沾边的麦什金公爵相比,娜斯坦西亚被人玩弄又遗弃,社会地位卑劣不堪。但她有非常强烈的自尊心,不仅刻意掩饰所有受辱受伤的感觉,甚至表现出一被轻视就绝对强烈反击的狂暴性格。人人都在背后甚至当面谴责她,唾弃她,都认为她有玩弄男人和被男人玩的劣根性,没有人能正确理解这种狂暴的性格,只有麦什金从她的脸上看见剧烈受苦的心灵。而很奇怪的,娜斯坦西亚一到麦什金面前,就彻底卸下她的自我防卫,变成是最软弱无助的小女孩。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想,或许这就是爱吧。在所有人的面前都如同刺猬一般的生活,完全不会顾及别人的眼光不理会别人的说法,可遇到自己真的爱的那一个,却忽然像变了个人似的,希望自己也是能被保护的那一个。
于是麦什金就开始挣扎了。他到底该选谁呢?剧情更复杂的是娜斯坦西亚也不晓得自己该选谁:当她选择走向光明,她要麦什金;当她选择自暴自弃,基于她对自己刻意自我践踏的黑暗面,她选择离开麦什金。
这双重性格也导致她越是爱麦什金,越是想离开他。
故事的高潮出现在阿格利亚与娜斯坦西亚婚礼前的相会。阿格利亚未能理解娜斯坦西亚自卑下表现的高傲、失去麦什金下表现出来的对情敌的敌意,故意让娜斯坦西亚受辱,又逼麦什金在两个女人中做抉择。
于是麦什金走离自己的幸福,离开了阿格利亚。
而娜斯坦西亚因著自暴自弃与不忍伤害麦什金的一生,选择离开麦什金。
整个故事以悲剧的收尾。
我觉得故事对爱情的描写十分动人,其实看到一半我心里就明白,在社会背景下,麦什金正确的选择绝对是与阿格利亚在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这样,他们的金钱、地位、名誉就都能得以维护,成为“羡煞旁人”的一对。假以时日,在时光的打磨下,他们也一定能生活的十分幸福,麦什金对阿格利亚也是有爱情的。可若小说就像我想的一般写下去,便必定也不会成为一本传世的小说。麦什金最后也无法割舍娜斯塔西亚,转身奔向了她。
可娜斯塔西亚是怎样一个女子呢?为了自尊,为了不被他人左右自己的命运,为了不让单纯善良的梅诗金受到伤害,她采取了极端的方式和躁狂的罗果仁逃亡。我也不能说娜斯塔西亚的爱更伟大。甚至我还感慨过这个女人真的太傻了!如果她选择和梅什金在一起,将会是多么幸福!以她的智慧,她不会让善良的公爵在社会生活里受到任何一丝伤害。或者他们
也可以到一个乡村隐居,他们可以衣食无忧的生活在一起。在麦什金面前,她卸下了自己的防备,却更生出了许多的自卑来,她的出现,对麦什金来说未必是好事,尽管麦什金是最懂她的那一个。对麦什金的放弃,是她能给的最好的爱情。当她豪迈地告别旧生活,踏上罗果仁的马车时,我被她所打动。难道活在不就应该如此畅快淋漓吗?活着,就应该有尊严!如果没有尊严的生活,被人看不起,被人耻笑,被人轻视,那么,宁愿不要这种生活!多么潇洒豪迈的女人!
故事的结局难免令人唏嘘,但我始终认为,悲剧的结尾会比圆满更有味道。就仿佛突然喝下一大口冰水,冰至心却也爽快。我也感叹,既然他们爱了,为什么不爱的勇敢一些?
读完这本书,竟忽然不知这“白痴”究竟是麦什金还是娜斯塔西亚。爱的魅力,也在它或迤逦或朴实的姿态形式吧。问我若是娜斯塔西亚,会如何选择,我只能词穷。我做不到如她一般的决绝与牺牲但我也不愿卑微委曲求全,用一句俗话来说“还好爱情不是一切,还好一切不是爱情”。我们有了那么多牵绊,于是我们活着。
希望我也是一个“白痴”,一个聪明的“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