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发行机构 产品期限 产品类型 投资起点 投资方式系列 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新华信托 6 至 24 个月 集合信托 100 万 其他 产品状态 资金投向 发行规模 在售 其他 3000 万预期年化收益 7 至 10% 收益类型 固定类优先级委托人(A 类):6 个月:10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不包括 300 万元):7%;300 万元以上(包括 300 万元):7.5%; 收益详情 优先级委托人(A 类):12 个月:10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不包括 300 万元):9%;300 万元以上(包 括 300 万元):9.5%; 优先级委托人(A 类):24 个月:100 万元以上:10%。 咨询平台 发售日期 资金用途南方财富网2013-08-23 本资管计划认购“新华信托·普天核心资产并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新华信托其他集合信托。 严格的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流程, 确保项目预期收益和风险控制;普天管理团队全程参与项目的经 营、财务进行监督、控制,以保证本信托计划的资金安全。风控措施
第二篇:中信证券信盈分级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介
中信证券信盈分级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介
投资目标
争取在控制投资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专项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特点
通过主动投资,强调收益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利用分级,优先级(信盈A)享有稳定收益,次级(信盈B)则可以放大杠杆。 投资范围
本专项计划投资范围为中国证监会允许专项计划投资的金融产品: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括债券(公司债、企业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含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PPN)、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债券基金(含创新型分级债券基金)、债券回购、债券逆回购、权证、固定收益类集合信托计划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各类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等;现金类资产,包括一年期以内的国债和央行票据、期限在7天以内(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和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专项计划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固定收益类集合信托计划指国内信托公司发行的、具有相对固定的预期收益率的集合信托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分级信托的优先级份额、信托贷款类集合信托、受让信贷或票据资产集合信托、附加回购或回购选择权的投资集合信托、股票质押融资集合信托等固定收益类集合信托。
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允许专项计划进行投资其他固定收益类品种,专项计划管理人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限制遵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向委托人披露。
风险收益特征及适合推广对象
优先级份额(信盈A)优先享有收益,风险低于传统的债券基金,满足厌恶风险、追求稳定收益的保守低端客户群。
次级份额(信盈B)以其资产净值为限,先承担弥补信盈A本金和约定收益的责任。次级份额在优先保证优先级份额约定收益后获取扣除业绩报酬(如有)后的剩余收益,具有预期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特点,可以满足通过放大杠杆追求较高收益的投资者需求。 分级结构
分为两级,优先级获取约定收益;次级以其资产首先承担专项计划净值损失的风险,若支付优先级收益后尚有剩余,则扣除业绩报酬后(如有)剩余资产归于次级。
本专项计划封闭期信盈A、信盈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8:2,且在本专项计划募集设立结束和年度开放期结束时,信盈A、信盈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将不超过8:2且不得低于6:4。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不可抗力、两类份额比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期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通告。
收益率
信盈A根据《专项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优先获取约定年化收益率,其年化收益率将在开放日(或推广日)前的第五个工作日(报价日)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下一个封闭期约定年化收益率(Ri)并公告。约定年化收益率上限为报价日前一日的1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6%,下限为1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本专项计划在扣除信盈A的本金和应计收益后,在扣除业绩报酬(如有)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信盈B享有,亏损以信盈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信盈B承担。
存续期限
5年,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展期。
开放性安排
优先级每两个月开放一次,次级每年开放一次。
最高规模
推广期和存续期均为50亿份(包括自有资金参与份额,其中信盈A不超过40亿份,信盈B不超过10亿份)。
参与人数限制
参与金额在100万以上300万以下(不含)的信盈B委托人数量不超过200人,300万以上信盈B委托人不受人数限制。信盈A委托人无人数限制。
最低参与金额
优先级起点20万,最小追加金额1千;
次级起点100万,最小追加金额1万。
参与费与退出费
本专项计划无参与费、退出费。
管理费
按前一日专项计划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
按前一日专项计划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推广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