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报告 修改

时间:2024.5.13

嵊泗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查漏与迎检工作,根据浙江省食安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县严格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组织开展了示范区创建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总体情况

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对组织管理工作、综合基础工作、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等六大内容、三十项指标逐一进行检查分析,自评得分为 100 分。我县自20xx年以来,未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未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基本达到了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验收标准的要求。(附评分情况表)

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组织管理工作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经费保障有力:根据县政府换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变动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由县长亲任食安委主任,一名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县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并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了食安委办公室。各乡镇均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县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列入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强力推进,今年初召开的县人代会十五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20xx年重要工作安排,将食品安全工作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专项落实。为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县政府还明确了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有效履行了监督、指导、责任考核、联合整治和宣传教育等职能,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多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县食安委继续推行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1

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和各项专题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难点与热点问题。同时,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县政府逐年增加食品安全工作经费,20xx年安排农贸市场、学校食堂改造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经费470万元,今年1至7月份,县财政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已经达到435万元,下半年预计还将投入食品安全专项经费65万元。

本项分值:4.5分,自评得分:4.5分。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县级层面和各乡镇都制定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均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中,开展一年一度的责任考核,并把食品安全工作与政府业绩及考核评奖挂钩。今年,县政府扩大了责任书签订范围,分别与7个乡镇和11个责任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也分别与所辖社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县经贸、农林、海洋与渔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与各自监管领域的主要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食品安全责任得到层层落实。去年,为了节约乡镇和相关部门的行政成本,县食安委办和县“十小”办联合开展对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十小”行业整规牵头单位的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十小”行业整治和规范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促进了我县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监管部门职责分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县政府、县食安委根据省、市关于明确职责的通知要求,结合嵊泗实际,多次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以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并在春节前夕的城区果蔬店超范围经营整治、基湖景区烧烤摊整治等专项整治和食品现场制售经营监管中分工协作,取得了实效。

本项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3、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网络进一步完善:各乡镇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员,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全县基层食品 2

安全综合监管网络,按照多员合一,一员多用的原则,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聘请了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明确了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培训考核,落实了考核奖励资金。全县45名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积极履行职责,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巡查、消费维权、聚餐申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县食安委办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嵊泗县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本项分值:5.5分,自评得分:5.5分。

(二)综合基础工作

4、信息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完善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制定出台了《嵊泗县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将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指标列入乡镇、部门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规范全县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县食安委成立了由乡镇、监管部门信息人员组成的信息报导组,明确了信息员职责,及时收集、发布并严格信息管理,认真编辑《嵊泗食品安全信息》,真实反映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掌握本地食品安全状况,认真编制20xx年度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建立嵊泗食品安全信息网,并加强信息网站维护更新工作,发挥信息数据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二是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20xx年以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嵊泗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出台了《嵊泗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标准》和《信用等级评价细则》,率先在水产加工行业开展试点,通过综合评审和公示,评定了食品质量安全信用A级企业2家,食品质量安全信用B级企业2家,并在全县25家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推广。20xx年12月,我县被省食安委办评为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20xx年,积极推进了水产养殖环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创建舟山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星级水产养殖单位活动的要求,经市海洋与渔业局综合考评,我县有5家水产养殖单位通过测评被评定为星级水产养殖单位。积极开展生猪养殖、“放心豆腐”、“放心豆芽”和食品放心镇创建活动,推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 3

实工作,全面推进各环节信用体系建设。

本项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5、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继20xx年制定出台了《嵊泗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嵊泗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试行)》后,乡镇陆续出台了应急预案,县、乡镇、村(社区)、重点企业“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落实了应急联络员,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建立完善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机制,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季报告制度。20xx年、20xx年分别开展了两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组织乡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和部分监管人员、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参加或观摩了演练,同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对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及乡镇食品安全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演练和培训即检验了预案,又锻炼了队伍,为今后应对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本项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6、努力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20xx年以来,经县政府同意着手对现有渔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整合。县人民政府出台《嵊泗县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挂牌成立县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检测中心以原县质监局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龙头,整合了质监、海洋与渔业、农林、工商、市场等部门现有的渔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对乡镇以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定点屠宰场全覆盖,实现了统一制定和下达抽检计划、统一核拨和监督使用检测经费、统一利用和发布检测信息、统一配置渔农产品检测资源。县食安委办在征询各监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20xx年、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统一检测工作计划,对部门的检测任务进行有序规划,对检测结果和信息按季度实施统一发布。

本项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7、强化宣传,丰富载体,创建活动深入民心:县、乡镇二级都成立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20xx年、20xx年嵊泗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4

工作要点,按照宣传教育“三贴近”原则和“五进”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宣教工作。一是开展食品安全“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了一批食品安全宣传画板,在全县各乡镇、社区进行展览。同时,各乡镇、社区充分利用宣传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全县各社区共张贴宣传画报1000余份,刊出黑板报200余期。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20xx年以来,各级学校积极创新载体和形式,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会、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册、征文比赛等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学校教职工、学生进行“八个一”食品安全的宣传和教育,重点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和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点多、面广、氛围浓。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县食安委办及其成员单位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了广泛而又深入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平台面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相对人和普通群众,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居民代表参观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法专题知识讲座、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食品安全法》系列宣传画张贴和食品安全法宣传知识发放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实施氛围。四是组织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县食安委办和各监管部门、乡镇,针对各自监管对象,组织开展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培训、监管人员培训、应急管理培训、协管员业务培训等各种形式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的监管水平。五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道和新闻宣传。20xx年县食安委办全年编发食品安全信息简报14期,积极向省、市食安委办和县委、县政府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在《嵊泗网》开辟食品安全专栏,并有多篇信息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同时,通过嵊泗食品安全信息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及时更新。20xx年综合评价发放公众满意率调查表60份,经过统计群众对我县食品安全的总体满意率达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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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8、坚持示范带动,拓展深化示范创建范围和内涵:努力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扩建工作。根据我县实际,20xx年在菜园镇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县推进示范创建工作;20xx年,我们印发了《嵊泗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和验收标准,并把示范创建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责任书。目前,我县七个乡镇全部通过了示范乡镇的考核验收。县食安委办积极拓展示范创建范围,组织开展了示范社区,示范农贸市场和食品安全示范学校试点。各监管部门先后在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本项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三)种养植环节

9、加强渔农业投入品管理,有效规范农(水)产品生产行为:组织开展以农产品质量、种子、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活动专项整治,开展水产育苗、养殖企业和海洋捕捞生产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检查水产企业苗种许可、渔业生产投入品及经营、产地坏境、生产规模、海产品质量控制、执行“三项纪录”制度、拖虾船和渔运船规范使用保鲜剂等监管检查。20xx年农业部门和海洋与渔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6人次,检查农(水)产品生产基地20个次,农资店10家次,未发生损渔、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的农(水)产品中毒事件,有力地保障了渔农业投入品安全。随着“十小”行业整规工作的开展,20xx年对仍有的2家小农资店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农资店商品进货、销售记录和商品配送管理,通过了“十小”达标单位认定。开展鲜活农(畜、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控和检测工作,20xx年共抽检无公害蔬菜基地种植农产品22批次,合格率100%;实施生猪产地检疫8430头、屠宰检疫10050头,检疫率为100%;开展初级水产品和捕捞产品检测272个批次,合格率100%。

本项分值:5.5分,自评得分:5.5分。

10、推行渔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 6

先后制作了贻贝等主要农(水)产品和特色优势农(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开展无公害生产基地认定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截止20xx年底,全县共有省级无公害水产品基地4个,面积达到了1.815万亩,达到我县2008—20xx年放心工程规划要求,并有4个产品获绿色食品认证,5个产品获无公害产品认证。无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和限用的农业投入品,未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本项分值:5.5分,自评得分:5.5分。

11、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工程”:及时制订《嵊泗县千场无公害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积极推广高效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全面推行以“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水质记录”为核心的三项记录制度,严格记录管理,规范记录内容,使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和责任可追究。加强渔业安全管理人员、水产养殖生产者等人员的培训,共培训各类人员2358名。

本项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12、全面开展农(水)产品产地环境、渔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制定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的实施方案,指导农(水)产品生产企业、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档案,严肃查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认真做好水产品养殖环境监测,加大海洋环境监测和养殖海域水质的监测力度,共采水样18次,全部合格。

本项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13、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 实行我县初级水产品和输沪初级水产品产地证明管理,无公害产地由本单位出具产地证明,非无公害产地由各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出具产地证明;同时,充分发挥嵊泗县贻贝行业协会作用,推广实施“嵊泗贻贝”集体商标准用联盟标准,将“嵊泗贻贝”商标集体共享,并从贻贝养殖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控制、检验制度、包装、标签、贮存、运输以及产品的追溯和召回等方面确保嵊泗贻贝品质,扩大“嵊泗贻贝”品牌效应,全力促进嵊泗贻贝产业发展。

本项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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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产加工环节

14、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20xx年共查处食品生产环节各类违法案件6起,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格实施产品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对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管,20xx年完成了对6家QS企业的年度审查、换证、巡查工作,20xx年全面推开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对15家企业开展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目前,共有获证生产加工企业35家,获证率100%;获证企业全部加贴QS标志。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20xx年共开展巡查119家次,监管覆盖面达到100%。全面实施食品添加物质申报制度,全面开展添加剂使用情况普查,全县有17家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申报备案食品添加剂69个,备案率100%。

本项分值:7分,自评得分:7分。

15、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按照小作坊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对全县小作坊作出了重新普查与建档,并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制订了《嵊泗县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和《嵊泗县食品加工小作坊标准规范》,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各项整规要求。开展全面巡查,重点查处小作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原辅料进货索票验证不全、生产场所卫生状况反弹、加工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等问题,目前,我县10家小作坊已经全部完成整规工作。

本项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16、食品抽检合格率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依法生产、规范经营能力逐步提高,质量意识进一步加强,20xx年,共抽检食品加工企业产品58批次,合格54批次,合格率93.1%,同比提高了13个百分点;共抽检小作坊食品21批次,20批次合格,合格率95.2%,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

本项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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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流通环节

17、有效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依法、稳步推进食品流通许可,严格许可程序,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加强渔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与规范,开展春节、五一、十一等重重点时期,月饼、地沟油、问题奶粉、添加剂等重点品种,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农村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及超范围经营、有力遏制了制售假劣食品和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渔农村食品市场得到有效净化。20xx年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打击查处生产销售各类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6起, 涉案金额84.33万元,总罚没款

9.34万元,其中无照经营10起,大要案3起,其他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6起。

本项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18、着力抓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提质、扩面:在食品安全“千万”工程已经实现乡镇、村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扩面、提质。一是导入了星级评选机制,在全县现有放心店中开展星级示范店评选活动,通过综合创建标准落实、日常巡查、群众反映三方面情况,评定星级示范店,进行公开表彰奖励,不断提高放心店创建质量。二是创新多元化配送机制,在原有大型连锁超市配送的基础上,培育较大食品批发户的统一配送能力,在偏远海岛选择有条件的海上食品运输业主在陆上注册实体店,创建食品配送中心,“三元合一”的食品配送体系,使我县食品放心店统一配送率达到了100%,一般食杂店的配送率也得到了大幅提高。三是积极拓展放心店创建领域,加快推进放心店“进学校、进社区、进港区、进客运码头、进景区”工作,目前全县共有放心店 50 家,其中“五进”放心店14家:进学校 5 家,进社区 5 家,进港区 1 家,进客运码头 1 家,进景区 2 家。

本项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19、积极推行食品经营自律制度:不断健全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扎实推进商品准入工程,认真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一系列制度,积极推行“一票通”制度。紧抓食品批发源头,督促食杂店落实 9

进货查验义务,进一步加大“一票通”执行情况监管力度,到目前为止,全县24家食品批发户全部实施了“一票通”,履盖面达100%,小食杂店“一票通”履盖率达到85%以上。

本项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20、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加强对我县唯一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嵊山东海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管理,建立健全了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委托嵊山镇工商所和县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承担日常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该市场于20xx年11月通过了“省一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评审验收。

本项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21、强化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由于嵊泗地处海岛,交通不便,未配备食品快检车。但是,我们结合海岛实际,建立了“三个一”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快速检测体系,即一个中心就是县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统筹全县流通领域检测任务;一个点就是县中心农贸市场食品检测点,切实做好我县唯一一个200个摊位以上农贸市场——县中心农贸市场的食品定性检测任务;一个箱就是食品流动检测箱,每个工商所配备若干个食品快速检测箱,按责任片区开展乡镇农贸市场流动检测,有效扫除海岛食品安全检测盲区,实现了流通领域食品定性检测全覆盖。20xx年流通领域共定性检测上市食品7718批,不合格115批,合格率98.51%。

本项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22、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加强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100%,乡镇95%。不断健全生猪屠宰管理制度,加强屠宰场猪肉产品检疫管理,肉品检疫做到有宰必检,同步检疫率达到100%,肉品出场合格率达100%。规范病死、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开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生猪流通进行跟踪监控,确保上市生猪肉100 %来自定点屠宰场。全面开展生猪宰前尿液瘦肉精检测,20xx年共检 10

测37批,合格率100%。组织实施农贸市场家禽集中封闭式屠宰模式。

本项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六)餐饮消费环节

23、有效开展食品卫生监管:积极贯彻《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生产、流通的许可职能移交和许可审核指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条件,严把餐饮单位现场审查关和许可发证关;全县旅游景点、渔家乐、海鲜夜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单位许可证持有率达到100%;大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的日常卫生监督,20xx年共出动监督人员1873人次,检查餐饮店3028家次,重点区域,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完成体检2356人,对检出不合格的人员全部落实调离工作,杜绝了无健康证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上岗。加强技术支撑力建设,县卫生监督机构现配有食品细菌快测仪、甲醛分析仪等快检设备,基本达到卫生部推荐的食品卫生现场快检设备要求。

本项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24、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0xx年对 16 家大中型单位和 19 家学校和幼托机构食堂实施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定,其中A级7家,B级5家,C级23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100%。扎实推进小餐饮量化分级和信息公示工作,20xx年对全县295家小餐饮店量化分级评定,C级295家,量化分级管理率100%。在3家大中型餐饮业和3家中学食堂实施“五常法”管理,已基本完成五常管理构架;全县餐饮单位卫生信息制度公示率100%。20xx年全县餐饮卫生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5.8%。

本项分值:6.5分,自评得分:6.5分。

25、加强餐饮业环节日常监管: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采购索证、购入登记等制度齐全,索证登记工作扎实有效。学校食堂的大米、油、豆制品等大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或统一配送。目前,全县餐饮业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建立率达到了100%,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索证登记率100%;加工场所和设施、餐具消毒,食品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 11

查验记录和储存等基本符合要求。

本项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26、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发了《嵊泗县实施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卫生申报制度》,明确了申报程序和要求;建立完善聚餐咨询服务体系建设,采用分层培训等方法,组织举办农村厨师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培训工作全覆盖,20xx年参加农村厨师培训178人,参加健康体检178人,培训率、体检率 100%。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申报指导,20xx年,我县申报农村大型聚餐活动 起,保障群众 人次,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期间无一起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本项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27、加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监管原则,完成了泗礁、嵊山、洋山等分所设置,人员、编制、经费全部落实到位,并明确了各分所管辖范围和工作职责,制定下发了《20xx年度嵊泗县卫生监督所分所卫生监督工作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加强对派出机构管理,派遣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到分所工作,充分发挥了分所在渔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本项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

28、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今年3月中下旬起迅速部署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结合嵊泗实际,突出重点,各环节开展紧急排查整治,开展针对性抽检,联合执法,查处一起违法经营散装食用油的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县政府出台了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同时,县食安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形成了由县长、县食安委主任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职,县食安委办综合协调的监管体系。同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日常监管,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建立了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否决项目

29、20xx年以来我县未发生Ⅲ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30、我县未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红色警告” 12

和“黄色警示”通报。

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三、扎实开展两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县实际,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嵊泗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行动的总体目标和七大项整治任务、工作措施,并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明确了整治工作的责任分工,县食安委办牵头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部门按各监管环节各司其职,各乡镇对辖区整治工作负总责任,切实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各环节整顿。源头环节从整顿农药、兽药、渔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入手,对农资商店、无公害蔬菜基地、生猪养殖小区水产品捕捞渔船、养殖场的监管,积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台帐管理;生产环节严厉打击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和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建立健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制度;流通环节全面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健全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积极推行“一票通”制度。餐饮环节全面推进小餐饮整治规范,不断巩固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原料索证索票和溯源制度,开展以学校、渔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等为重点监管对象的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屠宰企业监管,进一步落实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严厉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继续开展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开展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三是结合实际,强化专项整治。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环节添加剂使用申报备案制定,健全和完善种养殖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地沟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使用油脂进货渠道和废弃油脂处理情况,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处理长效机制;集中开展问题乳制品专项整治,对 13

20xx年未销毁的问题乳粉和20xx年9月14日前生产的奶制品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强化对目前销售使用的乳粉、奶制品进货台帐和索票索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乳品安全;联合执法,开展城区果蔬店超范围经营肉类、禽蛋、豆制品行为整治,基湖景区烧烤摊点集中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四是强化整顿工作督查。加强世博食品安全保障。组织开展了为期半月的世博期间食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治行动,县食安委办组织监管部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期、薄弱环节和主要品种,全面排查各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限期落实隐患整改,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同时,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在对各环节开展整顿工作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做好对乡镇、部门整顿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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