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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为降低手术风险保证医疗质量,病情复杂及疑难手术必须实行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重大手术、重要器官切除、截肢等功能破坏手术。
一、依据《江门市新会区中医院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重大手术包括甲级手术、特殊手术、重要器官切除、截肢等功能破坏手术以及其他手术科室科主任(或专业组主任/负责人)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
二、手术前均必须由科主任组织全科术前讨论,手术医师、麻醉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讨论内容包括:分析病情、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及手术方案等,充分评估手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拟定出具体的抢救措施。手术前讨论记载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由经治医师完成,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字。
三、经手术前讨论符合重大手术范围的手术,必须填报《江门市新会区中医院应报手术请示报告表》,经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
四、医务科主任有资格审批《江门市新会区中医院应报手术请示报告表》。批准签字前必须认真审阅病历,包括:住院记录、术前讨论、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及术前总结。对患者病情、诊断、科室讨论结果做全面了解后,方可在“报告”相应栏签字,然后上报业务院长审核,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手术。
五、急诊手术,采取口头或电话向上级医师和行政值班汇报,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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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三天内补办手术审批手续。 和谐 奉献
六、重大手术需邀请外院医师会诊并主持手术的(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须经科内讨论,填写《江门市新会区中医院应报手术请示报告表》,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医务科备案后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意。
七、对违反本制度超权限手术的责任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由此而造成医疗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重大手术申报审批制度是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病人利益的有力措施,各科室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篇:重大(特殊)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与流程
重大(特殊)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与流程
为完善手术管理,确保院内重大(特殊)手术安全,按照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属下列之一的视为重大(特殊)手术:
1、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四级手术中难度特别大,过程尤其复杂者;
2、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社会人士以及民主党派当地负责人;
3、无主患者、有潜在的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进入司法程序的患者的手术;
4、各种诊断不明的探查手术、24小时内再次手术、非计划再次手术、预知预后不良的手术等;
5、外院医师来本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照《执业医师法》、《医师外出会诊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6、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手术;
7、高风险手术:患者年龄超过70岁、基础病较多、病情较严重、特殊体质等;
8、新开展的手术,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9、器官切除及大器官移植。
以上9类手术,必须经医务部审批、备案。
二、报告审批流程
1、一般的四级手术、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致残手术经科内讨论,科主任在已填写的《重大(特殊)手术审批单》上签署同意意见后,上报医务部。
2、医务部审批同意后报分院院长审批。
3、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医务部备案并方可实施。
4、开展重大、高风险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上报医务部并经技术管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方能在医院实施。
5、对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复。
三、重大(特殊)手术目录
重大(特殊)手术目录
注:以上为各专业四级手术中难度特别大,过程尤其复杂者;其余8类重大(特殊)手术科室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而定。
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工作流程
重大(特殊)手术审批单
申报科室: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特殊手术必须进行科内术前讨论,并有病历记录,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审核,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