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鉴定申请书
建平县人民法院:
原告梁海廷诉被告夏保军健康权赔偿纠纷一案,为确定原告梁海廷伤残等级,原告申请人民法院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关,对原告伤残等级做出法医鉴定,判令被告按鉴定结论判令被告给付伤残补助费。
申请人;
20xx年1月15日
第二篇:委托鉴定申请书
委托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宁炳南,男,19xx年11月25日出生, 汉族,江西省修水县马坳镇青板桥村八组,身份证号 码36xxxxxxxxxxxx
现住:瑞安市莘塍街道周田村
申请人于20xx年8月应聘至温州好来居装饰有限 公司瑞安办事处上班,在工作中不慎从手脚架上摔下, 造成左髌骨骨折,住院治疗后,遵医嘱于十八个月后 住院拆除内固定。特申请作“误工期、护理期、营养 期”三期鉴定,请求法院特批为谢!
此致
瑞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