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
自律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同学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自律部归属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
第二条 本规定用于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宿管会自律部管理。
第三条 成为宿管会自律部秩序维护部的部员后,就必须遵守《自律部规章制度》
第二章 部 员
第一条 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有志于安全保卫工作,承认并守本部规章制度,自愿参加本部工作,经我部考核合格,即可成为正式部员。新部员个人资料由自律部报院学生工作部备案。部员发放统一标牌。
第二条 部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度的工作热情及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热心为全院师生、本部服务;同学之间相互团结、学习、
尊重、监督。
3、 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4、有一定的交际能力和体育特长或写作等。胜任本部所分配的各项任务。
5、严于律己,树立自身院内、院外的形象。
第三条 部员的权利:
1、 在本部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对本部领导机构成员有监督权,对部内工作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 对院内的各种活动有出席权利。
第四条 部员的义务:
1、 有遵守本部章程及决议、积极参加本部会议及各项活动的义务。
2、 有支持配合本部工作、维护本部威望与声誉的义务。
3、 有及时、按要求完成本部布置的任务的义务。
4、 有及时向学生工作部、保卫科反映学院不安全因素的义务。
第五条 部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被取消部员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院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2、 触犯学院规章制度、受学院行政处分者。
3、无故不履行本部义务和不参加本部工作三次以上(含三次)者。
4、 无故旷值2次、迟到3次者;
5、 造成部里严重的声誉损坏经常委会讨论投票过半数者;
6、 各领导干部无故旷会3次者,取消其职务;部员无故旷会3次者取消其部员资格。
7、 不服从领导,一意孤行者。
第六条 其它
1、 部员每学期期末做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交自律部备案。
3、 本部实行聘用制。聘用期满对其表现好的部员可继续聘任。
4、 部员毕业作自动退出处理,凡要求退部的部员均需写出申请书,并经常务会审核批准后,方可离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部组织机构由常委会、秘书处、秩序维护队三部分组成。
第八条 本部负责人由部长、副部长、秘书长、秩序维护队队长组成。实行部长负责制。
第九条 本部部长、副部长、秘书长、秩序维护队队长组成常委会,是本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是:
1、 审查和批准各项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2、 讨论和决定本部的工作方针、任务及有关重要事项。
3、 讨论和决定本部部员的辞职、辞退事项。
第三章 部门及岗位职责
部长职责:
1、 负责召开本部的全体部员会议,传达学院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和布置本部的工作。
2、 做好本部的人事任免工作,负责审批各项的经费开支。
3、 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工作,经常向主管领导反映情况,汇报工作和请示工作,并及时向下属布置工作。
4、 负责组织起草本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对工作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副部长职责:
1、 指导和监督下属部门的工作。
2、 协助部长做好各项工作,部长因故不在职时,代理部长主持工作。
3、 加强对下属人员的培训,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4、 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如:申请书,向领导请示等。
5、 负责对下属部门负责人的选拔工作。
秘书处职责:
1、管理本部的活动经费,制定各项活动经费预算。
2、管理好本部的财物,统一购置好活动所需工作用品及其它物品。
3、负责会议通知、会议主持,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负责全体部员考勤资料的登记及管理。
4、管理本部档案,负责各部员的考勤。
5、做好会议的记录,负责安排值班和开展内务工作。
6、负责起草本部相关文稿。
7、对各总值的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秩序维护队职责:
1、护校队成员都要热情关心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敢于同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人和事做斗争。
2、协同学校门卫管理校园周边环境,防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防止不法分子侵入学校破坏捣乱。
3、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害性玩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及时制止校园周围及校园内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欧事件及破坏校产事件,并将有关当事人移交学院处理。
4、遇有学生在校园内搞不安全,不健康活动的要及时制止。
6、自觉履行职责,按时到岗,办好交接手续,并填好值班记录表。
7、按时参加每星期的例会,汇报上星期工作。
8、值班时发生大小事情需详细记录。
9、将当班工作做总结,写入工作簿。
各部要严格把握工作职责,相互监督、促进,对各部门的建议或意见,需以正常渠道提出,不得有越权行为,否则视其情节轻重者由常委会议讨论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 值班制度
第十一条 部员值班时间 早上 9:00 ——12:00 (周末) 下午 2:30 ——5:00 (周末) 晚上 7:30 ——11:00 (每天) 其他值班时间根据部员的课程安排制定
第十二条 值班期间不允许睡觉、吃东西、大声叫喊、聚众聊天、打闹等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
第十三条 值班期间站有站姿,坐有坐相。要保持良好的形象。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在巡逻工作中,若发现给学院带来危害及违反学院规定的行为发生,应及时汇报给总值,视情节大小妥善处理。事态严重的应及时上报学生工作部、保卫科处理。
第十五条 工作中若有急事,需短时间离开的,必须得到本部负责人的批准方可离开,擅自离开者视为早退。
第十六条 工作中注意工作方法,态度和蔼。不与院内外人员发生冲突,要以理服人。
第十七条 因故不能值班的部员需提前半天向当班总值书面请假,经同意后自行找部员代班,事后及时销假, 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批假。因急事未能书面请假的事后补假条,代班部员没有按时到岗值班,视请假部员旷值。因故不能值班的总值需提前半天向部长书面请假,经同意后自行找总值代班。
第五章 经费使用制度
第十八条 本部经费来源:
1、自筹经费
2、外联拉赞助
3、学院拨款
4、各类活动所获得经费
第十九条 经费使用审批制度:
1、使用经费20元以下,可有秘书处审批。
2、使用经费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由部长审批。
3、使用经费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由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并由部长亲自审批。
4、使用经费100元以上的需请示院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所有经费必须来源合法化,支出透明化,所有经费开示统一#5@p方可进行报销,报销金额最高为所申请资金,超出部分不予以报销,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 附注
1、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自律部。
2、 本章程从即日起执行。
3、 附件:秩序维护队工作条例。
附件
第一条 工作人员要求
1、操行要好,严格要求自我有较强的自我约束力,能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要在工作中不断思索,大胆创新。
3、工作时态度要好,大胆管理,以理服人。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服从管理统一调动,工作中不搞小集体主义、个人主义,不闹个人情绪。有问题及时反映。
5、值班时必须统一佩戴部牌。
6、要坚持原则,敢于管理,注意学会保护自己。
第二条 考核方法:
1、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凡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工作中态度要严格认真,不徇私舞弊,不滥用职权,大胆管理。
3、由于工作态度马虎、包庇纵容造成一定影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辞退等处罚。
4、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无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认真负责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获得各项奖励(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者给予奖励。
5、本部实行量化管理符合条件者授予“工作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第二篇:自 律 部 章 程
自 律 部 章 程
为了充分发挥自律部的功能,规范自律部的工作程序,健全自律部的议事规则,保障自律部日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山东农业大学农学院团委学生会总章程,特制定如下自律部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山东农业大学农学院学生会自律部。
第二条 本部门接受农学院团委老师及学生会的的领导与指导,并直接对主席团负责。
第三条 本部门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教育理念,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在团委学生会的带领下,做好全院学生教学及日常生活的管理与后勤工作,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基本职责:
(一)加强学生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早操、自习及晚起.夜不归宿课堂考勤等日常活动检查;
(三)维持学院会议及各活动秩序;
(四)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
(五)作好学生会大型活动的后勤、安全工作;
第五条 本部门在学校的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成 员
第六条 成员所需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为山东农业大学农学院的学生;
(二)遵守校纪校规,热心于志愿工作,有强烈的奉献精神,乐于为社会和他人服务;
(三) 农学院自律委员会成员要有较高思想素质,学习认真努力,善于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富有开拓创新意识.奉献精神和务实的工作态度。
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本部门负责人:
1、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2、有其他违反校纪行为者。
第七条 本部门设立部长一名,副部长、干事若干名。
第八条 成员的权利
(一)在本部内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对本部门的工作事务有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
(三)对本部的工作进行监督;
(四)参加本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
(五)参加各种评优评选。
第九条 成员的义务
(一)积极参加并组织本部门的各项活动;
(二)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
(三)维护本部门的名誉与利益;
(四)为本部门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十条 奖励制度
每学期院学生会会对本学期学生会工作进行总结,对优秀部门进行表扬,并评选出本学期的院先进个人,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成员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惩处制度
本部门成员在平时工作中应实事求是,禁止徇私舞弊等情况的发生。对违反院学生会及本部门章程,损害、破坏本部门荣誉、利益的成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处分,违反校纪校规者送交学院另行处理。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二条 本部门奉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工作中实行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第十三条 本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干事若干名。职责如下:
部长:
(一)负责自律部全面工作,定期召集和主持本部门例会;
(二)负责自律部工作计划的审订、检查、落实及工作的总结;
(三)代表自律部向团委、学生会以及上级学生会汇报工作情况,保持与院学生会的日常联系,自觉接受院学生会的指导和帮助;
(四)直接对主席团负责,并协助团委老师及主席团对各部门关系进行协调;
(五)拟定学生会及部门重要通知,对本部门提出要求,部署工作,传达有关精神;
(六)监督本部门副部长及干事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起指导作用。
副部长:
(一)协助部长做好本部日常各项工作;
(二)完成部长交办的工作;
(三)部长不在时,受部长委托代行部长职权;
(四)定期将工作计划和总结上交部长;
(五)与部长做好沟通,及时向部长反映当下信息。
干事:
(一)服从上级的正确领导,按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工作;
(二)在工作中勤于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
(三)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完不成上级交付的任务时及时反馈。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会议管理
定期召开自律部例会。例会一般不超过1小时,其他会议除外。若需请假,应提前一天向部长申请,无故不到会三次或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退出院学生会。
第十五条 退部制度
(一)递交退部申请书,说明合理理由;
(二)所属部长同意,主席签字批准;
(三)收回退部人员一切有关秘书部相关文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农学院团委学生会自律部。所有自律部成员要按照本《章程》开展工作,不得违反。若有对本章程作出修改,需由部内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后方可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