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本人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行政及保障事务部员工魏丽娟,工号,身份证号,因工作原因无法请假办理三个月内的未婚证明,本人承诺未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承诺人签名:
日期:
第二篇:未婚青年计划生育协议书
未婚青年计划生育协议书
甲方:**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控制非婚生育,违法生育。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村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婚育、生殖健康和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2)按照国家政策和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乙方申办一、二孩生育证和各种计生证明、证件,有原因不能按时申办完成的应向乙方说明理由。
(3)当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本协议有关规定时,负责向乙方作说服、教育工作,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提供乙方违约、违规事实,并协助上级政府按政策对乙方做出处理。
(4)乙方需要外出务工或经商时,及时出具证明,方便乙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学习、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及一法三规,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2)积极参加村人口学校组织的一年两次以上的青春期保健知识及生育健康知识教育。
(3)不早婚、不早育。结婚后要及时告知村委会,如出现非婚政策外怀孕者,应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流引产)。
(4)符合结婚条件及生育条件者,应及时办理结婚登记和生育证,并纳入孕情检查管理,不婚前生育和婚外生育。
(5)需要外出务工或经商时,应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计生管理合同。
(6)遵守计生村民自治章程,可享受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优惠政策、帮扶措施。
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接受乡政府的处理。
2、乙方违反《条例》规定提前生育、超生或者婚外生育的,应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缴纳社会抚养费。
3、乙方政策外怀孕不按规定时间流产的,处罚500元并按上级规定终止妊娠。
4、乙方除上述条款外违反本协议或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时,可视情况按照国家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做出处理。
三、争议处理办法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的,可由乡政府处理。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迁移、调离甲方的管辖地后,协议自动终止。
2、本协议甲、乙双方签订,乡政府监督。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监督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