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 镇 村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
乙方: 丈夫姓名: 身份证号码:
妻子姓名: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我村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承诺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的内容
1、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政策、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障政策。
3、在教育、医疗、入学、就业、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新农保、低保、种养殖业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4、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5、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计生“两户”倾斜。
6、对生产、生活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7、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负责免费向乙方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及生殖健康宣传材料。
8、依法为乙方免费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提供相关服务。
9、依法兑现乙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
10、定期免费向乙方提供避孕节育、出生缺陷筛查和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11、向乙方提供生育关怀服务,免费提供致富信息、技术咨询、农产品代销联系等服务,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承包集体种植、养殖业等项目,优先进企业。
六、坚持依法行政,公开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在计生服务管理中做到不乱收费、不搭车收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3、积极向村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4、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结婚不早于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初婚夫妇领取结婚证后主动到村(居)委会登记,再到镇计生办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符合照顾再生一孩条件夫妇的主动申请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5、持有《一孩生育服务证》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怀孕后,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6、生育后,及时选择落实一种长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7、主动参加镇、村(居)组织的孕环情监测;外出务工
前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合同,留一个地
址,找一个联系人,留下一个电话号码,在外期间接受现居住
地计生部门的查验并定期寄回当地计生部门出具全国统一的
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8、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
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政策的享受,接受
有关部门处罚,在办理个人业务受阻时,责任自负。甲方有权
按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有权暂停承诺内容的兑
现,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进行补偿。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镇计生办备案一
份。
甲方: 镇 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丈夫姓名:(签字)
妻子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织金县化起镇 村(居)
代表人:
乙方(家庭承包责任主体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我村(居、社区)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
规民约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承诺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的内容
1、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
普惠政策、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及时反应足额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农村放弃政策
内二孩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0元,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从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次年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400元的节育奖励金,直至年满60周岁,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领取1200元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人口计生部门代缴,优先入住敬老院,并给予每年4000元的补贴,独生子女伤残的,奖励扶助金提高到2500元,死亡的,一次性抚慰金4万元。
3、在教育、医疗、入学、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4、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5、对生产、生活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6、及时宣讲最新党政方针。
7、对违反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承担责任的情况进行研究处罚并公示。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以家庭承包责任主体,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家庭承包人之间相互帮助,
相互监督,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
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3、以家庭承包责任主体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
4、家庭承包责任主体由家庭成员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代管
财产、代耕土地。
5、家庭承包责任主体由家庭成员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6、家庭承包责任主体由家庭成员积极向村(居、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
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并严格执行计生村规民约的各项规定。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惠农政策的享受,并按认定为违约,根据村规民约的规定承担
责任。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计生办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民意工作室: 乙方签名:
( 手印 )
二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