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律制度
☆复习方向
本章仅以应对现阶段考试为指导思想,要求同学们紧紧抓住三节的三个核心考点进行重点攻坚,绝不可以忽视本章的存在,否则你将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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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第4章财政法律制度讲义
第4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1节 预算法律制度
考点1: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单选)
1、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构成。
2、预算法是财政法律制度的核心,而民主的财政是法治国家的基石。
3、19xx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预算法》,自19xx年1月1日起施行。
《预算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是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考点2:国家预算的概念和作用(多选)
1、国家预算的概念
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2、国家预算的作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多选)
国家预算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
注意:没有计划、指导。
国家预算的作用是国家预算职能在经济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1)国家预算的收支规模可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
2)预算支出的结构可调节国民经济结构;
3)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有直接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1)预算收入反映国民经济发展规模和经济效益水平;
2)预算支出反映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考点3:国家预算的级次(5级预算)
1、划分依据:根据国家政权结构、行政区域划分和财政管理体制要求划分
2、实行多级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共分为五级预算,具体包括:
中央预算;
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注意:
(1)不包括村级预算;
(2)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3)各级预算应当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
(4)各级政府的财权大小要通过预算收支范围的划分具体体现出来,而政府活动范围和方向又受到预算收支规模的制约。
考点4:国家预算的构成(选择)
1、根据政府层次不同,可以分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1)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注意:
1)中央各部门,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
2)直属单位,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2)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2、根据预算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各级总预算和部门单位预算
(1)总预算:指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
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所属下级政府的总预算汇编而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2)部门单位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其预算收支项目比较详细和具体,它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单)( A )是财政法律制度的核心。
A、预算法 B、政府采购法 C、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D、会计法
(单)预算法明确地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和个部门、各单位的( C )
A、预算职责 B、预算范围 C、预算职权 D、预算权力
(多)以下各项中,属于国家预算职能的是( ACD )
A、分配 B、计划 C、调控 D、监督
(多)强化宏观调控分为( AD )。
A、国家预算的收支规模可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
B、预算收入反映国民经济发展规模和经济效益水平
C、预算支出反映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D、预算支出的结构可调节国民经济结构
(判)各级政府的财权大小要通过预算收支范围的划分具体体现出来,但政府活动范围和方向不受到预算收支规模的制约。( 错 )
[单]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国家预算体系的是( D )。
A.中央预算
B.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C.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D.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预算
考点5:预算管理的职权(高频考点,难点,单选、多选)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同上)
(二)各级政府的职权
1、国务院的职权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的职权
3、民族乡、镇政府的职权
(三)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四)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
2、各单位的职权
预算管理职权的总结:
(一)管理职权之一小结:撤销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命令
规律:一般是权力机构撤销执行机构的,上级撤销下级的
具体包括:
(1)全国人大撤销或改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
(2)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国务院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
(3)县级以上人大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政府的
(4)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
注意:乡级比较特殊,不设常委会,因此乡级人大只有权撤销本级政府的。
(5)各级政府:
1)国务院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 注意:乡级、镇级政府没有撤销权。 (二)各级管理职权小结 1、人大职权:审查、批准 (1)审查预算草案; (2)审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3)批准预算(本级); (4)批准执行情况报告。 具体包括:
注意:乡、民族乡、镇人大的职权比较特殊,因其不设常委会,所以它也兼有常委会的职权。 2、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监督、审查和批准 (1)监督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调整方案; (3)审查和批准
决算。 具体包括:
3、各级政府的职权:编制、组织、监督、决定、报告、备案 (1)编制预算、决算草案; (2)编制预算的调整方案; (3)组织预算的执行;
(4)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预算执行; (5)决定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6)向人大作关于预算草案的报告;
(7)将下级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具体包括:
4、各级财政部门:具体编制、具体组织、提出、报告 (1)具体编制预算、决算草案; (2)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3)具体组织预算的执行;
(4)提出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5)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具体包括:
5、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包括: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2)各单位的职权包括: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单]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预算管理职权的是( B )。
A、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B、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C、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D、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
[多]下列各项中,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管理职权的是( ABD )。
A、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B、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C、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D、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
[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及时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及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报( B )备案。
A、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 B、上一级政府
C、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上一级财政部门
考点6: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高频考点)
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一)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1、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注意:我国的预算收入主要采用税收形式,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内部积累。
2、我国实行分税制:分税制是分级财政体制,也是税收管理的一种形式。
(1)中央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3)共享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注意:中央税、共享税、地方税的立法权限一律集中在中央;中央税和共享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 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
(二)预算支出
1、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2、预算支出范围(多选):
我国的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和国防、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社会福利等各项事业。
具体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其他支出 考点7:预算组织的程序(选择、判断)
预算组织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
注意:审批不同于审核,审核不属于预算组织程序。
预算的组织程序
决算与监督
注意:
(1)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
(2)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 预测进行编制。
(3)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外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判断)
(4)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两次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单)下列项目中,不属于预算组织程序的是( C )。
A.预算的编制 B.预算的执行 C.预算的审核 D.预算的调整
(单)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施审计监督的部门是( C )。
A.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B.各级政府 C.各级政府审计部门 D.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
第2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考点1: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1、《政府采购法》:于20xx年6月29日颁布,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2、政府采购部门规章
3、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考点2: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政府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2、政府采购的主体:即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注意:《政府采购法》没有将国有企业纳入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3、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
采购资金的性质是确定采购行为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制度规范范围的重要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的定义,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是指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的总和。
4、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1)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
(2)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考点3:政府采购的原则(选择)
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分开透明原则应当贯彻于政府采购全过程,具体体现为以下三方面
1、公开的内容
2、公开的标准
3、公开的途径
(二)公平竞争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竞争性原则和公平性原则。
1、竞争性原则
(1)竞争性原则是政府采购的一条重要原则。
(2)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重要途径是引入竞争机,最大限度地利用供应商之间的竞争。
(3)政府采购竞争的主要方式是招标投标。
2、公平性原则:主要包括机会均等和待遇平等两方面内容
(三)公正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约束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方当事人:
(1)要求采购主体在项目发标、信息公布、评标审标过程中要真实,不得有所隐瞒。
(2)要求供应商在提供物品、服务时达到投标时作出的承诺,树立相应的责任意识。
考点4:政府采购的功能(选择)
(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强化宏观调控
(多)《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三)活跃市场经济:(单)供应商竞争能力的提高又能够带动整个国内市场经济的繁荣。
(四)推进反腐倡廉
(五)保护民族产业:
1、在众多的非关税贸易堡垒中,政府采购是世界各国为保护民族产业所普遍采用的有效手段。
2、(判)除极少数法定情形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国货优先原则)
考点5: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高频,选择判断)
(一)集中采购
1、定义:是指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政府机构提供服务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
2、适用范围: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3、采购方式: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4、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置: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二)分散采购
1、定义:是指由各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采购活动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
2、适用范围: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
(三)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比较(多选)
考点6:政府采购当事人(多选)
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人(选择)
1、采购人:指政府采购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直接需求者,是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注意:不包括企业单位。
2、采购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
(2)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遵守委托协议约定的权利
(3)审查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格的权利
(4)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权利
(5)签订采购合同并参与对供应商履行的验收的权利
(6)特殊情况下提出特殊要求的权利
(7)其他合法权利
3、采购人的义务:9条(了解)
(二)供应商(了解)
1、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供应商的权利主要包括:8项(了解)
4、供应商的义务主要包括:(1)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按规定接受供应商资格审查,并在资格审查中客观真实地反映自身情况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满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当要求
(4)投标中标后,按规定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5)其他法定义务
(三)采购代理机构(高频考点,选择)
1、《政府采购法》中所称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分为一般采购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
(1)一般采购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主要负责分散采购的代理业务。
(2)集中采购机构:是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法定代理机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 考点7:政府采购方式(高频考点,单选)
政府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单)
2、邀请招标: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不具备竞争条件的物品
5、询价:向三家以上潜在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单
考点8: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1、(单选)监督检查的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社会公众等应当在政府采购的监督中发挥应有作用。
2、(多选)监督检查的内容(高频):
(1)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单)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政府采购主体的是( D )。
A、国家机关 B、事业单位 C.、从事公共社会活动的团体组织 D、国有企业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考点1: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1、国库集中收付,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2、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有效的政府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3、政府财政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
考点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及构成
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出、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为该账户体系运行。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高频考点,多选)
(1)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
(2)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
(4)预算外资金专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5)特设专户: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特殊专户
注意:财政部门是持有和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 考点3: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账户的功能(高频考点)
1、国库单一账户
国库单一账户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使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不设该账户
2、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该账户每日发生时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5000万元)的,应当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结算。
4、预算外资金专户
预算外资金专户在财政部门设立和使用。预算外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5、特设专户
特设专户在按规定申请设置了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使用。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考点4: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一)收缴方式
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二)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
税收收入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其他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
小额零散税收收入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考点5: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1、支出类型
按照国库管理办法的规定,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1)购买性支出:直接表现为政府购买商品或劳务的活动,包括购买进行日常政务活动所需的商品和劳务的支出,也包括用于进行国家投资所需的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管理费支出、各项事业的经费支出、政府各部门的投资拨款等。具体可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
(2)转移性支出:直接表现为资金的无偿的、单方面的转移,主要包括拨付企业补贴、未指明具体用途的资金、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出,还包括政府部门用于债务利息、失业救济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2、支付方式
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的适用范围: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的适用范围:包括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具体包括单件物品或单项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特别紧急的支出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的程序:
财政直接支出的申请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写“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表”,报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审核申请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经财政部门国库管理部门盖章后,分别送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办理支付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发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2)财政授权支付的程序
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一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月度授权支付额度,每月25日前以“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形式分别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银行。
代理银行在收到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时,向相关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基层预算单位凭据“到账通知书”所确定的额度支用资金;代理银行凭据“支付额度通知单”受理支付业务,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预算单位运用授权额度时,填制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
考点6:年终结余资金的处理
预算结余资金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当年尚未支用并按有关规定应留归预算单位继续使用的资金。
注意:预算单位的预算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程序由财政部门核定。财政部门核定下达预算结余后,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度预算结余和下年度预算,按规定的程序申请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