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
整
改
报
告
二零一五年六月
***有限责任公司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整改报告
陕西省食品监督所:
20xx年5月22日,贵所审查组对我公司进行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条件审查。各位专家本着服务企业、有效监督的原则,依据《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对我公司的申请材料和生产场所两个部分37个项目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审查,并针对企业在生产及管理上存在的不足提出了6项宝贵意见。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规定条件审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通报审查结果,按照审查意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责成专人负责整改工作,并监督落实到位。现将企业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改进项:1.9:20xx年未对厂区水源水质进行检验。
公司十分重视生产水源的管理,但由于公司长期以来使用的是杜康泉所出的杜康矿泉水,每年都由陕西省工程勘察研究院水土测试中心进行检测,水质符合GB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但审查组检查时要求要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检验报告,公司立即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联系,送去了水样,在9天之内检验完毕并出据了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检验报告,今后每年要对水源按水活饮用水的标准进行检验,以满足《食品生产话证审查细则》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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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 改进项:曲房内存入有杂物。
此次审查组进行实地审查,对我们的制曲车间卫生状况及曲房提出了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虚心接受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制曲车间卫生认真清理,对曲房内的杂物立即进行了清理,切实按照专家的建议对制曲曲房等设施进行更新,保证公司的制曲环境清洁卫生,生产产品质量安全。见整改图片。
3、2.2.1改进项:罐装车间更衣室无紫外线灯,洗手龙头数量不足且为手动,无消毒及干手设施。
公司罐装车间更衣室无紫外线灯,洗手龙头数量不足且为手动,无消毒及干手设施。根据专家们的建议我公司已就该项做了改进,增加了自动水龙头,将原来的手动龙头用于消毒,对更衣室增加了两个紫光灯,墙壁上按装了挂钩,使能够有效的对衣服进行消毒,避免了衣物对产品的感染,满足了洗手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见整改图片
4、改进项:2.2.4 罐装车间调酒罐未对管道进行明显标识。 经过审查组的审查,公司的调酒罐未对管道进行明显标识,因为调酒罐的管道每个罐有一个竖直的进酒管道和罐底部两个上下排列的出酒阀,工作人员都知道酒的走向,但没有进行明显标识,经审查组提出该宝贵意见后,我们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制做了标识箭头,并对管道进行了明显的标识,使管道标识更加明显,确保了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差错。见整改图片
5、改进项2.3.1成品库房有少量窗户破损,无防护。
经审查组的现场核查,成品库房窗户的玻璃有部分破损,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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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品的防尘、防雀。经审查组提出此问题后,我们立即让相关组织人员进行了更换,使库房产品得到有效的防护,确保了产品的质量安全。见整改图片
6、改进项:2.4.3制曲车间的制曲机未按时维护保养。
此次审查组进行实地核查,指出我公司制曲车间的制曲机未按时维护保养的不足之处。公司相关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审查组的要求对相关设备进行清理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始终维持在最佳状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及产品质量始终如一。目前设备性能和状况良好。见整改图片。
以上是针对审查组提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我公司制定的相应整改措施,请领导和专家评审指正。此次对公司的实地审查,是我们一次难得的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在审查组的耐心指导和辛勤工作下,我们得以及时发现生产、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通过整改,我们组织内部人员严格依据《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再次自查,相信通过此次《食品生产许可证》换证过程,一定可以将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为公司的健康发展、产品质量稳步提高提供有力保障。
****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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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防爆电磁切断阀生产许可证不合格项整改报告
防爆电磁切断阀生产许可证
工厂条件不合格项整改报告
国家防爆电气生产条件审查组:
防爆电磁切断阀系列产品是我公司的主导产品,为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xx年4月23日,贵小组到我公司进行了生产条件审查。经现场审查,共发现了6个不合格项,为此,我们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进行了组织整改,已将不合格项全部关闭。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1、 主要技术文件要求有错误,不符合3.2.1条
1.1、存在的主要问题
(a)、产品标准与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图纸阐述的使用的条件不一致,不统一。产品标准Q/0113JCJ001-2005第4章4.2.a)条规定电磁阀使用介质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使用说明书、产品总装图技术要求中使用介质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焦炉煤气”;
(b)、产品标准及隔爆外壳件图纸中关于隔爆外壳压力试验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不具体,不明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便于执行;
(c)、产品标准第6章检验规则绝缘强度试验项目原来规定为型式检验项目不合理,也不符合标准JB/T7352-94;
(d)电磁头中接线零件导磁板M6螺孔为内接地螺孔,但图纸无内接地符号,电磁头总图中也无接地牌部件标识;
(e)、电磁头电磁线圈(型号: ZCRB.0、ZCRB.C、ZCRB.A)技术要求,不明确,不具体,不便于指导生产和操作。
1.2、整改措施
(a)、已修改企业标准,将产品标准Q/0113JCJ001-2005第4章4.2.a)条使用条件修改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焦炉煤气”;
(b)、已修改产品标准和ZCRB.0、ZCRB. C、ZCRB. A型防爆壳图纸技术要求,其中标准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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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修改为“隔爆外壳部件水压试验 隔爆外壳部件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0MPa,历时100s,应无渗漏滴水现象,且无结构损坏或可能影响隔爆性能的永久变形”。标准5.2.6条修改为“隔爆外壳部件水压试验 将隔爆外壳其他出口封闭,从入口侧向壳体内充满5℃~40℃的水,用公称压力不小于10.0MPa的手动试压泵缓慢加压至1.0MPa,压力稳定后保持 100+2s,观察有无渗漏或可见变形及损坏。ZCRB.0、ZCRB.C、ZCRB.A型防爆壳组件中图纸技术要求第5条修改为“零件加工后防爆外壳部件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0MPa,历时 100+2s,应无渗漏滴水现象,且无结构损坏或可能影响隔爆性能的永久变形”。
(c)、产品标准第6章检验规则绝缘强度试验项目由型式检验改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必检项目。
(d)、电磁头接线零件导磁板图纸在M6接地螺孔中心和导磁板中心连线20mm处加“ ”内接地标识,技术要求增加第3条“打印‘ ’标志,深0.5mm,并涂上红色。”ZCRB.0、ZCRB.C、ZCRB.A型电磁头总图均增加内接地牌,内接地牌材质、尺寸、样式同外接地牌,在零件明细表中原接地牌数量由“1”改为“2”。
(e)、电磁头电磁线圈型号ZCRB.0、ZCRB.C、ZCRB.A技术要求对线径、冷态电阻、绝缘漆种类、漆液黏度、浸漆时间等均做了明确规定,并有线圈绕制浸漆工艺规程指导,便于操作使用。(详见ZCRB.0、ZCRB.C、ZCRB.A线圈图纸和线圈绕制浸漆工艺规程JS-03-15 版本/修改状态:2/0) +2
2、个别工艺文件内容不完善,不符合3.3.2条
2.1、存在的主要问题:
(a)、原防爆电磁阀生产工艺流程图内泄漏量试验在电磁阀半成品状态进行,如试验常开阀必须用标准电磁头通电完成,在电磁阀装配成成品时,试验用电磁头与成品中的电磁头不完全一致,试验记录的结果与出库成品的内泄漏量有一定差别。
(b)、原线圈绕制浸漆工艺规程(JS-03-15) 版本/修改状态:1/2)内容简单,无针对性,未根据漆液黏度和线圈规格尺寸确定浸漆时间和烤漆时间。
2.2、整改措施
(a)、已修改防爆电磁切断阀生产工艺流程图,将内泄漏量试验由在半成品过程进行改为 半成品与电磁头装配后在成品上进行。修改后工艺流程既适用于常开型,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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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常闭防爆阀内泄漏量检测,修改工艺流程图后电磁阀成品试验时内泄漏量与出厂产品完全一致。(详见修改后的工艺流程图)
(b)、已修改完成线圈绕制浸漆工艺规程,详细规定了绝缘漆的种类、粘度以及线圈浸漆、烤漆的环境条件,规定了线圈浸漆时间、烤漆时烘烤温度及与漆的黏度、线圈规格尺寸的关系,按特殊过程的要求规定了线圈浸漆、烤漆设备、人员的鉴定要求。(详见修改后的《线圈绕制浸漆工艺规程》JS-03-15 版本/修改状态:2/0)
3、缺个别质控点的操作控制程序,不符合5.2.2条
3.1、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防爆电磁切断阀生产工艺流程图的要求,电磁阀零部件加工过程中的阀体、非磁管组件、防爆壳组件水压强度试验,电磁阀成品装配过程中的气密性试验,内泄漏量试验、工作压差和电源电压变化试验、电磁阀绝缘电阻、绝缘强度测试是电磁阀生产的关键工序,其中的阀体、非磁管组件水压强度试验,电磁阀成品内泄漏量检测、工作压差和电源电压变化试验只在零件加工、装配工艺中有粗略描述,不便于指导操作人员实际操作。
3.2、整改措施
已编制完成《阀体、非磁管组件水压强度试验操作控制程序》、《电磁阀半成品气密性检测操作控制程序》、《电磁阀成品内泄漏量检测、工作压差和电源电压变化试验操作控制程序》,可作为以上关键工序的作业指导书,指导阀体、非磁管组件水压强度试验,电磁阀半成品气密性检测、电磁阀成品内泄漏量检测、工作压差和电源电压变化试验的操作。(详见《阀体、非磁管组件水压强度试验操作控制程序 JS-03-05/01》、《电磁阀半成品气密性检测操作控制程序 JS-03-05/02》、《电磁阀成品内泄漏量检测、工作压差和电源电压变化试验操作控制程序 JS-03-05/03》)。
4、浸漆过程无参数监控记录,不符合5.3条
4.1、存在的主要问题
原指导线圈绕制浸漆、烤漆的工艺文件《线圈绕制浸漆工艺规程JS-03-15 版本/修改状态:1/2》较为粗略,简单,未将线圈浸漆、烤漆作为特殊过程对待,因此也未详细规定对线圈浸漆、烤漆的何种工艺参数进行控制,实际操作中也未对浸漆、烤漆过程的工艺参数进行监控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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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整改措施
已修改完成了新的《线圈绕制浸漆工艺规程JS―03―15 版本/修改状态:2/0》,详细规定了线圈浸漆、烤漆过程需控制的工艺参数及监控记录要求,并设计了《线圈浸漆、烤漆工艺参数监控记录表》,在相关工艺文件按规定批准发布后,由操作人员实际进行了监控并填写了相关的记录。(详见《线圈绕制浸漆工艺规程 JS-03-15 版本/修改状态 2/0》及《线圈浸漆、烤漆工艺参数监控记录表》)
5、过程检验记录不完善,个别检验状态无标识,不符合6.2.1条
5.1、存在的主要问题
原检验文件(《防爆壳检验计划 ZJ-06-01 版本/修改状态:2/0 》,《防爆壳盖板检验计划 ZJ-06-02 版本/修改状态:2/0》,《非磁管组件检验计划 ZJ-06-03 版本/修改状态:2/0》),规定含隔爆面尺寸在内的所有尺寸均为抽检,入库时逐件检验,在过程检验中因抽检样品数量少,未对防爆壳、防爆壳盖板等零部件检验状态进行明确标识,易造成零件的误用和错用。
5.2、整改措施
已修改完成了防爆壳、防爆壳盖板等防爆零部件的检验文件,重新制定下发了《防爆壳、防爆壳盖板、非磁管组件检验规范》,规定所有隔爆面尺寸在加工过程中逐检,其他不重要尺寸允许抽检,并已按规定程序批准下发。(详见《防爆壳检验规范 ZJ-06-01 版本/修改状态:3/0》,《防爆壳盖板检验规范 ZJ-06-02 版本/修改状态:3/0》,《非磁管组件检验规范 ZJ-06-03 版本/修改状态:3/0》)
在实际检验工作中,已在加工过程按要求对所有防爆面进行了逐检,并按规定填写了检验记录。为区别产品不同的检验状态,在检验过的在制品、零部件上加贴了“检验合格” 、“返工”、“返修”标识,未经检验的不加标识,可明显区分已检产品和未检产品,有效避免了不合格品的误用、错用。(详见防爆壳、防爆壳盖板检验记录,防爆壳组件、防爆壳底盖、非磁管组件在制品检验状态标识照片)
6、危险气体及易燃品应隔离存放,不符合7.2条
6.1存在的主要问题
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汽油等危险气体和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隔离措施,直接在车间与其他物资混放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的间距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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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引起火灾、爆炸等灾害性事故。
6.2、整改措施
制作了氧气瓶、乙炔瓶隔离防护箱,将氧气瓶、乙炔瓶置于其中,只将氧气带、乙炔带等附件通过箱体上的小孔引出。箱体表面加贴了“危险气体(氧气),与乙炔瓶距离保持5m以上,10m内禁止烟火”、“危险气体(乙炔),与氧气瓶距离保持5m以上,10m内禁止烟火”等安全标识,并使隔离防护箱内,并在箱体表面加贴了“危险物品(汽油、稀料), 10m内禁止烟”火的标识,。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办,做到操作区内清洁、干净、无杂乱物资,10m内禁止烟火,易燃品取用后随时放回箱,车间安全生产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在今后的产品生产过程中,我公司一定严格按照审查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文件,配置更加充分的资源,严格执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防爆电器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为广大客户生产出更安全、更优质的产品。
济南久安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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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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