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民事法律行为案例报告

时间:2024.4.20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民事法律行为案例分析报告

课程名称:经济法

组号:第六组

撰写人:郑静  张林庞琳杨丹蒲芸梦

刘帅刘雨声蒲潞瑞张丹蔓

班级:12级本科会计01

行课时间:周三下午8910

日期:  2015  25

                    


摘要

本篇论文主要内容是介绍20##年发生的“孙震上诉邢良坤悬赏广告”纠纷一案,由于对悬赏广告有着不同的判定,致使纠纷案件难以解决,从而扩展了两个案件,分别是快餐店事件和合同纠纷事件,都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范畴。本篇论文分别描述了三个案例的案情介绍,结果分析以及其中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其中,主要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包括:戏谑行为的定义及其构成的要素;要约与承诺的基本内容;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相关知识点。

【关键词】  戏谑行为    邀约与承诺    真实性    合同法

Abstract

The main content of this paper is to introduce the 20## case of "Sun Zhen Xing Liang kun appeal reward advertising" dispute case, because of the advertisement offering a reward have different judgment, resulting in difficult to resolve disputes, thereby expanding the two cases, which are fast-food restaurants Event and contract disputes event, are of the category of civil legal 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ree cases were case reports, the results of the analysis and relevant legal knowledge among involved. Among them, the relevant legal knowledge mainly covered include: the definition of joking behavior and elements of composition; the basic contents of the offer and commitments; basic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the relevant knowledge of contract law.

Key words: Joking behavior  Solicitation and commitment  Truth Contract law


  

一、邢良坤案件... 4

(一)、案件介绍... 4

(二)、相关法律知识... 5

1、戏谑行为的特征... 5

2、构成戏谑行为的要素... 5

3、要约与承诺的基本内容... 6

(三)、要约承诺在本案中是否适用... 6

(四)、案件总结... 7

二、快餐店事件... 8

(一)、案件介绍... 8

(二)、相关法律知识... 8

三、合同纠纷事件... 9

(一)、案件介绍... 9

(二)、相关法律知识... 10

(三)、案件结果... 10

一、邢良坤案件

(一)、案件介绍

  20##年4月1日,被告刑良坤在中央电视台七套“乡约”节目的访谈中,将自己被称为“世界之谜”的五层吊球陶器制作发出要约,并在节目中明确宣称:我已经挑战十年了,直到现在还没有人琢磨出来,如果有人能完成五层吊球陶器制作,并且扬言“不用一样,差不多就行,只要一层一层搁进去,能吊起来,就算偏一点,斜一点都可以”,即可获得刑良坤楼盘及楼内所有财产。原告孙震看到悬赏后,潜心研究,经过多次努力于20##年1月完成了五层吊球陶器。原告作品完全符合被告要求,但是,被告在没有给予明确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原告的索取要求。原告于20##年6月8日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自己和被告关于“五层吊球陶器制作悬赏广告合同”成立并生效。

(二)、相关法律知识

1、戏谑行为的特征

其一,戏谑行为系表意人故意为之, 即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是戏谑行为人故意造成的。其二,戏谑行为系意思与表示发生的不一致。其三, 戏谑行为系善意。其四,戏谑行为系外观可以被相对人识破的行为。其五, 戏谑行为系无效行为。

2、构成戏谑行为的要素

其一,行为人的目的意思能够为受领人识破。换句话说, 正是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迫使表意人对自己的过失负责, 从而使受领人对这些外形上成立但实质缺乏目的意思的法律行为产生了信赖。如果表意人没有过失, 比如戏谑行为人尽到了合理的谨慎, 那么该意思表示将不会产生法效, 也就不会产生相对的信赖利益。信赖是以对方责任作为基础的, 从这个意义讲, 是一种过错责任。

其二, 行为人的行为不具有效果意思。行为人的行为不具有效果意思, 也就是其行为不受表示行为效果约束。效果意思是行为人追求法律效果产生的意思, 即行为人欲依其表示发生特定法律效果的意思。

其三, 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并不反映其真意。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内在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 并足以为外界所客观理解的行为要素。

其四,行为人的表示行为不超过自己应负的谨慎义务。构成戏谑行为, 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必须不得超过自己应负的谨慎义务。这是因为, 法律否认戏谑行为的法律效果, 虽然保护了表意人的利益, 但很可能会侵犯到相对人的信赖利益, 所以,对戏谑行为应给予更为严格的标准。

3、要约与承诺的基本内容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被要约人。要约应该具有如下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

承诺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该以通知的方式做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做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具有如下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只能向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内容应该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三)、要约承诺在本案中是否适用

在二审判决中,审判长认为邢良坤从一开始就被主持人幽默风趣的形式带着走,因此说出了许多天马行空、不找边际的话语。但是我认为,任何节目在开始录之前主持人以及嘉宾都会进行对台本,节目的问题和环节都会在节目开始之前告知嘉宾,所以邢良坤是完全能够知道主持人的提问而有所准备,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能说出一些狂话。而且节目都是可以剪辑的,在录完到播出是有一定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如果邢良坤认为自己的话说的不恰当是完全有时间让制作组剪掉的。

审判长的第二个观点是按照常理,悬赏广告的要约人发出的要约都是有准备的,都是要得到某种利益或者解决某个难题。而本案的上诉人的挑战语言是与主持人话赶话赶出来的,没有任何准备,具有相当的随意性。而我认为就如上面所说,主持这类节目在录制前会有相应的对台本工作,所以并不是能随意的。

(四)、案件总结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戏谑行为,所以法律适用只能依靠对现有法条扩张解释来完成。从《民法通则》到《合同法》,立法者将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一起作为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原因,归入撤销权制度的管辖合同效力中。这反映出立法者逐渐将合同效力决定权的主体由国家下放到当事人的思路,虽然不能体现出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的保护,但是至少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避免损失。按照《民法通则》第59条和《合同法》第54条重大误解的规定,戏谑行为人在受领人主张该行为有效时,可以通过法院行使撤销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该行为符合戏谑行为的构成要件,并遵守了相应的谨慎义务,那么将不产生信赖利益的赔偿责任,否则应参照缔约过失责任的信赖利益损失的确定方法予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完全符合戏谑行为的构成要件,即是戏谑行为。在原告要求其履行所谓的义务时,被告可以反诉行使撤销权,或者法院直接判决不构成悬赏广告,又因被告不存在违反谨慎义务的行为,所以对原告因“轻信”而产生的“信赖利益”损失不予赔偿,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快餐店事件

(一)、案件介绍

某快餐店为促销,在大众媒介上宣传称:凡在1996年3月1日—3月15日期间来本店就餐的顾客,都能获得惊喜精美礼品一份;若想知道是什么惊喜,请在上述期限来本店就餐。3月12日,顾客王某一家来该店就餐,询问可获得什么礼品,被告知必须先消费满50元,然后在吃完离店时凭收银条领取奖品一份。于是王某一家购买了价值55元的食品。等他们吃完去领礼品时,又被告知最后一份礼品刚刚发完,没有了。双方遂发生争执,王某一家认为快餐店欺诈消费者,实际做法与广告不符;而快餐店店员认为是王某运气不好,吃得太慢,广告只是为了招揽顾客,本身就不全是真的。

(二)、相关法律知识

快餐店违反了广告应当真实的原则。尽管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但《广告法》中明确规定禁止虚假广告。此外,我国《广告法》还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

快餐店对消费者应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它发布虚假广告,欺骗了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补一份礼品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快餐店的行为还应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可采取责令停止广告发布、公开更正、罚款等形式。

三、合同纠纷事件

(一)、案件介绍

原告南山支行因与被告富山公司发生用益物权抵押合同纠纷,向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讼。

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10月31日,被告富山公司为装修富山地下商贸城,与原告南山支行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约定:南山支行分别借给富山公司人民币610万元和美元100万元。双方同时签订了两份抵押合同,约定:富山公司以其对富山地下商贸城(面积1万平方米)拥有的管理权和出租权分别为这两笔借款进行抵押担保。但借款到期后富山公司不能依约还款,南山支行因此提出诉讼。

另查明:富山地下商贸城(面积11178平方米),是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修建的地下设施。在修建过程中,被告富山公司的前身太和珠宝有限公司曾投资约5000万元参与建设,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此曾下文件确定:该项设施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富山公司对投入建设部分有长期使用管理权、出租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富山地下商贸城的长期使用管理权、出租权因现在的权利人不能履行债务而转移给他人行使一事,表示同意。

(二)、相关法律知识

抵押合同为有效合同。因为富山公司对富山地下商贸城享有长期使用管理权和出租权,是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利益的财产权利,行使权利的结果完全能够达到保证债务履行的目的。并且将这种用益物权用于抵押,担保法虽没有明文规定许可,也未明文禁止,同时富山地下商贸城的所有权人对因该抵押引起的用益物权转移表示同意。同时该合同是在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基础上签订的用益物权抵押合同,应为有效合同。

(三)、案件结果

被告富山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南山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610万元和美元100万元及其利息,至本判决生效期间的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被告富山公司逾期不履行判决,以富山公司抵押的富山地下商贸城的用益物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用益物权所得价款抵偿给南山支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富山公司负担。


第二篇:《经济法》课实践教学考查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分析报告格式(样板)


       专业:财务管理         班级:五班           第   二    

20##-20##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课实践教学考查

——————”的案例分析报告

——————————————————————————————————————————————————正文————————————————————————————————————————。

一、——————

(一)——————

——————————————————————————————————————————————————正文————————————————————————————————————————。

1. ——————

(1)——————

——————————————————————————————————————————————————正文————————————————————————————————————————。

(2)——————

——————————————————————————————————————————————————正文————————————————————————————————————————。

2. ——————

——————————————————————————————————————————————————正文————————————————————————————————————————。

(二)——————

二、——————

—————————————正文—————————————————————————————————————————————————。

更多相关推荐: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国美电器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小组成员Y02211425金羽Y02211426李圆Y02211427倪敏佳Y02211428钱裕玲Y02211423黄杰Y02211428姚远第一案例的背景一国美电...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公司法案例120xx年四川某装饰有限公司出资40万小轿车一部20万现金20万四川某建筑公司出资现金60万成立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公司董事长王某任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xx年装饰公司以...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合同及担保纠纷案件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题目合同及担保纠纷案件20xx年12月07日案情介绍A公司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其法定代表人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0xx年4月1日张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专业财务管理班级11级六班第1组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课实践教学考查新婚姻法对财产的认定的案例分析报告一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分配问题一通过案例进行分析1案例一肖某18周岁于19xx年高考落榜...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格式(样板)

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课程实践题目实践形式模拟法庭正文一一正文11正文2正文2正文二二正文第1页

经济法案例分析

经济法案例分析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20xx20xx年度第二学期经济法案例分析班级工商121姓名胡英伟学号20xx010343指导老师吴铮案例分析报告20xx年4月经济法案例分析关于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商业竞争首...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副本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xx20xx年度第一学期经济法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报告班级报关1111班组别第五小组组长罗海通组员凌嘉琳谢卓严卢诗敏沈光林杨文杰郑春辉陈云芝陈禅坛孙月明指导老师王美燕20xx年11月法院判决...

案例分析报告格式

封面第小组分析报告案例分析题目学号姓名此栏内容全部左对齐小四号宋体20年月目录概述1XXXX一级标题11XXXX二级标题12XXXX二级标题13XXXX二级标题2XXXX一级标题21XXXX二级标题22XXXX...

《经济法》课实践教学考查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分析报告格式(样板)

专业财务管理班级五班第二组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课实践教学考查的案例分析报告正文一一正文11正文2正文2正文二二正文第1页第2页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公司法20xx7151638大中小我要纠错经济法案例分析题一某市有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共同出资组建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甲企业以货币出资乙企业以厂房设备等出资丙企业...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贵州大学法学院20xx20xx年度第一学期经济法实践教学环节班级法学组别第一小组组长汪中元组员陈清梅张秋实梁指导老师刘沂江案例分析报告081班琨杨王志阳何祥奎王汉李应光罗进涛20xx年12月令崔小卫但是我们认为...

我的(道德部分)案例分析报告格式

案例分析报告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2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