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确认申请书
申请人: 性别: 民族: 年 龄: 职业: 电话: 身份证号: 住 址: 申请事项:
申请确认我与 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法律效力。 申请事由:
呈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人民调解协议同意确认书
同意人: 性别: 民族: 年 龄: 职业: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同意事项:
我与 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现因 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我表示同意。
呈XX县人民法院
同意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
甲方当事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住所地
乙方当事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住所地
丙方当事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住所地
一、上列当事人于 年 月 日发生 纠纷, 方于 年 月 日申请由我委调解。
二、经审核,该纠纷符合调解条件,我委于 年 月 日予以受理,并于 年 月 日开始对纠纷进行调解。
三、按《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调解前,我委已告知各方当事人有关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效力和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当事人各方均无异议。
四、经我委调解,各方当事人认同以下事项:
(一)纠纷简要情况:
(二)当事人争议的事项:
(三)当事人对解决纠纷的意见:
五、经调解,当事人各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履行的方式:
本协议履行的地点:
本协议履行的期限:
五、本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受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自觉和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生效后可能引起的民事诉讼将由 县(市、区)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
七、调解中有关证据、调查笔录等材料共 份 (页),原件保存于本次我委调解案卷中。
八、本协议书一式 份,各方当事人、本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丙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调解员(签名):
年 月 日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