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文件
***人字[2010]XX号
关于对xxx等代打卡问题的处罚决定
各部门:
20xx年X月X日上午8时30分,人事部在例行检查员工佩戴工作证时发现产品应用部员工林**为其部门同事李**、高**代打卡。为严肃公司考勤纪律,警示全体员工,根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对林**、李**、高**扣罚当日工资,具体处罚如下:
林**:扣罚100元
李**:扣罚100元
高**:扣罚100元
以上处罚在7月份工资中体现。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主题词:处罚 决定
抄送:**总 **总
**********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日印发 签发人: 经办人: (印发 份)
第 1 页 共 1 页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日
第二篇:代打卡规定
东莞市童星玩具制品有限公司
(201103091)
通 知
经发现公司员工存在代打卡现象,为了体现员 工考勤的真实性,任何人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打 卡,如发现委托或代替他人打卡者,双方均按旷工 处理,请保安进行上下班监督。
公司考勤系统规定,打卡时间在规定上下班时间 15分内可显示(即上班前15分钟,下班后15分钟), 请各员工按规定时间段打卡,否则考勤无效。
童星玩具制品有限公司管理部
20xx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