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建议

时间:2024.5.13

推进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建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提出要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是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主动服务新时期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国家“卓越计划”的实施,带动省级、校级“卓越计划”工作的广泛开展,逐层推进,分类实施,逐步扩大计划的辐射范围。通过建立国家、地方、高校“卓越计划”三级体系,创新工程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工程教育的整体改革。为推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卓越计划”,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探索多元化的省级“卓越计划”实施组织方式

省级“卓越计划”要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探索实施多元化的省级“卓越计划”组织形式,既可以联合有关部门全面启动省级“卓越计划”,也可以依托行业部门,按照行业特点分行业依次启动“卓越计划”。

参考做法:辽宁省启动了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将其列为《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15项重大工程之一,建立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中小企业厅、省国资委、省编委办协同制定“卓越计划”实施的各项重要政策,共同制订出台了《“十二五”期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参考做法:江苏省按照“政府推动,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的工作原则,采取分行业、分类型、分步骤、有重点稳步推进试点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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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坚持以“四有”为启动条件的特色做法:即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积极支持;有相关产业领域专业实力较强高校负责牵头;有相关产业领域知名企业负责牵头;参与高校确保卓越计划学生能实质性参与企业工程项目研发,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和产业协会磋商,条件成熟一个就启动一个。先后启动了省软件类和省机械动力类“卓越计划”试点工作,还将依次启动新材料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电气类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卓越计划”试点工作。

参考做法:北京市成立了由北京地区16所入围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组成的北京市“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联盟,以区域联盟的形式展开多样化、多层次的高等教育合作。联盟在北京市教委的指导和经费支持下,共同研究和构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开展实验室开放、实践基地共享、暑期工程教育学校、教师交流互访、学生联合工程创新训练等实质性合作,推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模式与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间、专业间协同发展、资源共享的长效机制,实现区域内的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共同提高。

二、加强省级部门统筹协调,争取政策支持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与行业部门的沟通,争取在企业税收优惠、实习安全责任分担、调动企业参与工程人才培养等方面得到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

参考做法:湖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实习实训基地由高校与企业、行业(协会)等联合申报,省教育厅分别会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省旅游局、省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审核认定。要求相关部门在组织对企业、行业(协会)的达标、评比、表彰活动时,要将建设实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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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基地、接受大学生实习实训的成效列为必要条件;在评定行业(协会)公共服务项目、评价企业信用、考核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等工作中,要把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接受大学生实习实训作为审批、核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高校新增的教学经费50%以上用于大学生实践教学;鼓励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的企事业单位提供经费支持,通过定向捐赠、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等渠道,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企业用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直接支持,符合税法规定的,均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按实习协议支付学生实习的报酬、学生实习活动有关的耗材、技术指导和管理人员补贴等有关费用,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相关税种税前扣除。

三、推动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建设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共建、共管、共享机制,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培养人才。

参考做法:天津市教委、科委、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相关高校协商共建了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学院实施“政府资助、企业化运作,政校企共建,产学研结合,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管理”的创新型运营体制。学院整合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城建大学软件人才培养教育资源,联合IBM、ORACLE等跨国公司和国内知名软件企业,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实用人才需求为导向,搭建教学与实训相结合的平台,使入驻园区的各高校学生共享高校之间、企业之间的优秀教师和优质课程,实际参与软件研发项目,实现软件领域产业链、技术链、学科链和人才链的无缝对接。

参考做法:北京市教委为推进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合作,拓展校外实践教学资源,建立校企协同培养人才机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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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了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先后投入7400万元支持建设了148个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在政府主导、校企共建共管、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下,先后吸引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55家大型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工程实践类人才培养基地,有效促进了行业企业与高校广泛而深入的合作,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为大学生深入生产和管理一线实习实践搭建了更开阔的平台。

四、打造适应工程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工程型教师队伍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强工程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高校工程类专业教师职称聘任、考核制度,从侧重评价理论研究和发表论文为主,转向评价工程项目设计、专利、产学合作和技术服务等方面为主。完善教师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实践制度。鼓励高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承担教学任务。鼓励高校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实行相互柔性流动。

参考做法:上海市教委为加强上海高校内涵建设,提升高校教师学术、技术和实践能力,促进教育教学、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启动实施了“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鼓励和推进高校教师利用多种形式前往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实际部门参与研发、工作或实习。要求到“十二五”末,普通高校累计有一年以上实际部门工作经历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30%。高职高专院校累计一年以上实际部门工作经历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40%;高校应建立教师产学研践习成效与教师评价考核挂钩的机制,把教师产学研践习经历、成果等逐渐纳入聘期考核、教师培训考核和职务晋升、聘任等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鼓励高校尤其是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等积极招聘企业、科研院所等实际部门具有较高学术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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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各类专业人员,担任研究生导师、授课教师或试验指导教师等,鼓励高校教师与企业等实际部门专业人员实行相互柔性流动。市教委每年资助400名左右的教师,每人平均资助5万元;资助高校建立教师产学研践习基地,每年资助10-30万元(前2年);遴选10大市级基地,每年资助50-100万元。

参考做法:安徽省教育厅根据实施“卓越计划”对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把具有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能力和具有应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及产学研合作能力(即“双能”型)作为应用型高校教师专业成长的主要目标。建立了教师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办法,明确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本科院校“双能”型教师重点考核教学能力、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及产学研结合的通力;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重点考核教学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兼职教师重点考核教学能力和指导学生实践能力。实施“教师能力发展中心建设计划”,探索高校引进、培养和使用应用型教师的体制和机制,建立本科院校“双能型”教师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标准、教学能力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引领和带动全省高校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

五、多途径加大投入,提供经费保障

各省应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渠道加大对省级“卓越计划”的投入,为计划的实施提供经费保障。把“卓越计划”纳入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投入专项资金,进行立项建设;鼓励参与高校自筹部分“卓越计划”专业建设经费。

参考做法:天津市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列入天津市高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建设内容,在“十二五”期间投入2.25亿元,辽宁省20xx年先期投入1500万元引导性建设资金用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建设项目;20xx年,又投入3000余万元用于此项工程,20xx年投入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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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湖北省20xx年建设10个“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每个专项经费100万)、50个“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每个专项经费20万),20xx年计划建设省级实习实训基地40个。黑龙江省教育厅为省属高校“卓越计划”试点专业提供专项资金,重点资助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师资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国际化培养、实训实习等费用。北京市大力支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持续加大对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的专项投入,20xx年投入3300万元,20xx年投入近1亿元,20xx年将投入1.1亿元。

六、加强省级“卓越计划”实施情况总结与交流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省级“卓越计划”高校实施工作的调研、指导与监督。要搭建省级“卓越计划”高校间的交流平台,建立健全交流机制,及时总结和宣传典型经验,发挥“卓越计划”的示范辐射作用,推进高等工程教育的整体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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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教高[20xx]1号_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实施的高等教育重大计划。卓越计划对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为实施好卓越计划,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实施领域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1

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优化教育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战略举措。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的精神,树立全面发展和多样化的人才观念,树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要求、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观念。改革和创新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2.主要目标

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优势,增强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

以实施卓越计划为突破口,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我国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高等工程教育体系,促进我国从工程教育大 2

国走向工程教育强国。

3.基本原则

遵循“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关的配套支持政策,提出行业领域人才培养需求,指导高校和企业在本行业领域实施卓越计划。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校参与卓越计划,高校在工程型人才培养类型上各有侧重。参与卓越计划的高校和企业通过校企合作途径联合培养人才,要充分考虑行业的多样性和对工程型人才需求的多样性,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工程师后备人才。

4.实施领域

卓越计划实施的专业包括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要特别重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需求,适度超前培养人才。

卓越计划实施的层次包括工科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层次,培养现场工程师、设计开发工程师和研究型工程师等多种类型的工程师后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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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组织管理

5.我部联合有关部门成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委员会,主要负责卓越计划重要政策措施的协调、制定和决策,重要问题的协商解决,领导卓越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部高等教育司,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卓越计划工作方案的拟定,协调行业企业和相关专家组织参与卓越计划,具体组织卓越计划实施工作。

6.我部联合中国工程院成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总体指导卓越计划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卓越计划方案的论证。

7.我部成立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工作组,负责卓越计划实施工作的研究、规划、指导、评价,负责参与高校工作方案和专业培养方案的论证。

8.我部联合行业部门成立行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组、专家组,负责行业内卓越计划实施工作的研究、规划、指导、评价,制订本行业内具体专业的行业专业标准,负责参与高校专业培养方案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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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制订卓越计划培养标准。为满足工业界对工程人员职业资格要求,遵循工程型人才培养规律,制订“卓越计划”人才培养标准。培养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行业专业标准。其中,通用标准规定各类工程型人才培养都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行业专业标准依据通用标准的要求制订,规定行业领域内具体专业的工程型人才培养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培养标准要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工程型人才人文素质的养成。

10.建立工程实践教育中心。鼓励参与卓越计划的企业建立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承担学生到企业学习阶段的培养任务。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参与企业建立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择优认定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鼓励省级人民政府择优认定一批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给予企业一定的支持。

11.开展卓越计划质量评价。卓越计划高校的培养标准和培养方案要主动向社会公开,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我部联合行业部门或行业协(学)会,对卓越计划高校的培养方案和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检查。建立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体系,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按照国际标准对参与专业进行质量评价。评价不合格的专业要退出卓越计划。

三、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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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高校自愿提出加入卓越计划的申请。专家工作组对高校工作方案及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我部根据论证意见批准参与卓越计划的高校资格。卓越计划高校每年均可提出新参加卓越计划专业的申请,由行业专家组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我部根据论证意见批准新增专业。我部每年公布一次卓越计划专业名单。

13.高校制定卓越计划的本校标准体系。卓越计划高校结合本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服务面向和办学优势与特色等,选择本校参加卓越计划的专业领域和人才培养层次,并按照通用标准和行业专业标准,建立本校的培养标准体系。卓越计划高校应制定本校工程型人才培养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14.鼓励卓越计划学生来源的多样性。参与卓越计划的学生,可从校内各专业、各年级中遴选,举办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参与高校也可少量招收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高职学生。

15.大力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形式。依据本校卓越计划培养标准,遵循工程的集成与创新特征,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为核心,重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跨专业、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着力推动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基于案例的学习等多种研究性学习方法,加强学生创新 6

能力训练,“真刀真枪”做毕业设计。

16.创立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机制。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机制的内涵是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本科及以上层次学生要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在企业学习,学习企业的先进技术和先进企业文化,深入开展工程实践活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工程开发,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17.建设高水平工程教育师资队伍。卓越计划高校要建设一支具有一定工程经历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要具备工程实践经历,其中部分教师要具备一定年限的企业工作经历。卓越计划高校要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工程岗位工作1-2年,积累工程实践经验。要从企业聘请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或担任本科生、研究生的联合导师,承担培养学生、指导毕业设计等任务。改革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和培训制度,对工程类学科专业教师的职务聘任与考核从侧重评价理论研究和发表论文为主,转向评价工程项目设计、专利、产学合作和技术服务等方面为主。

18.积极推进卓越计划学生的国际化培养。卓越计划高校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工程教育资源和高水平的工程教师,要积极组织 7

学生参与国际交流、到海外企业实习,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学生跨文化交流、合作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支持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工程教育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参与高校使用多语种培养熟悉外国文化、法律和标准的国际化工程师。积极采取措施招收更多的外国留学生来华接受工程教育。

19.高校要积极推动工程教育向基础教育阶段延伸。要为中学培养懂得工程技术的教师,帮助中学开设工程技术选修课程,利用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开展工程技术的教育,培养中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技术素质和工程设计的意识。到中学选拔热爱工程技术的学生,参与高校组织的工程实践活动。

20.高校要为本校卓越计划提供专项资金。卓越计划高校要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对参与专业的经费投入,资助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国际化培养、实训实习等费用。

四、企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

21.建立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应由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负责,其任务是与高校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 8

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承担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

22.参与卓越计划企业要配备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担任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的指导教师,高级工程师应为学生开设专业课程。卓越计划企业应根据校企联合培养方案,落实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的各项教学安排,提供实训、实习的场所与设备,安排学生实际动手操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接收学生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工程开发。

23.卓越计划企业要与高校共同安排好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的生活,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与劳动保护设备,并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教育。

五、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支持政策

24.我部对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的高校,在推荐生名额安排上重点支持专业学位的发展。各有关高等学校要向工程硕士专业倾斜,优先保证实施卓越计划所需的优秀生源。卓越计划高校可实行灵活的学籍管理,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2年,到企业实习或就业,再继续研究生阶段学习。

25.我部支持高校按照实施卓越计划的需求,改革工程类学科 9

专业教师入职标准及职务聘任、考核和培训的相关办法。

26.卓越计划高校申请新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予以优先支持。

27.优先支持卓越计划高校参与专业的学生国际合作交流,包括公派出国留学、进修、实习、交换学生等;优先支持卓越计划高校参与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到跨国公司研修;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优先资助外国学生来华接受参与高校的工程教育;按照有关规定适度增加卓越计划高校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名额;对具备条件的参与高校申请中外合作工程教育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28.我部支持卓越计划企业的工程师继续教育。支持卓越计划企业开展在职工程师培训,提高在职工程师的理论水平,协助企业掌握新技术、新装备。支持设立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企业提升在职工程师学历层次,在职工程师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或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职工程师参加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在有关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设立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企业可委托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卓越计划高校在职培养博士层次的工程人才,我部对受托高校为企业培养研究生层次工程人才,在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上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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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参与企业依据高校、企业、学生三方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可以享有优先聘用权。

卓越计划实施期限为2010-20xx年,各参与高校和参与企业要积极努力实施卓越计划,并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及时报告我部。我部制订的工程教育相关政策对卓越计划高校予以优先支持。卓越计划高校可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向我部有关司局提出获得相关政策支持的申请。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本地企业参与卓越计划,并对本地参与卓越计划的高校予以重点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一月八日 20xx年教育部关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与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课程教学标准

主编:编委会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

规格:全三卷16开精装

定价:880元

优惠价: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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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 教育部关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贯彻实施解读与实践

探索

第二篇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模式实施与创新探索

第三篇 高校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定位

第四篇 高校卓越工程师培养实施师资队伍建议

教高20xx1号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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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高20xx1号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第五篇 高校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实施教学实践

第六篇 应用型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专业、培养课程计划实施

教高20xx1号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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