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xx年复工安排的通知
哈牡、牡绥工程各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单位:
根据20xx年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哈牡先期开工工程、牡绥扩能改造工程20xx年3月15日将全面复工。各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单位要以3月15日为复工节点,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总体要求:
1.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报的复工申请及时审批。施工
单位的复工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2. 各施工,监理单位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
问题及时整改。
3. 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特别是混凝土温度,不符合要
求的不准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复工的安全质量
措施,工程复工前进行彻底检查,不具备条件的不得
批签复工命令。
4. 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大型设备,按《哈尔滨铁路局大
型施工机械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建管网电(2015)第
14号电报进行登记编号和管理。
5. 各施工、监理单位按要求要对全员进行安全质量培
训、考试。考试卷统一保管。对大型设备操作人员,
特殊工种,除参加路局要求培训外还要进行上岗前培
训做到持证上岗。各参建单位加强对《铁路安全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培训应有培训计划,人员签到、培训过程影像资料、考试卷及成绩及时进行存档。
6. 有营业线施工的单位要按规定参加哈尔滨路局组织
的施工安全培训。
7. 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要对冬储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检
查不合格的要清场。
8. 对实验室,拌和站务必于3月15号前具备生产条件。
9. 第三方检测单位要做好仪器的检定和检测准备,满足
现场检查需要。
10. 施工、监理单位主要人员发生变动、要上报安质部备
案。
11. 对拌和站设备要进行检修,对储料罐内的剩余材料,
施工监理要监督处理。
12. 开工前各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要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配齐到位。
13. 各施工单位要按制定的隧道缺陷整治计划对存在缺
陷的隧道进行综合整治。
14. 施工单位要抓紧组织对20xx年需要使用的自轮运转
设备进行检修、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监理单位负责全面检查;由监理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单位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共同制定运营安全卡控措施,必须确保设备使用和运营安全。
新开工项目要求:
1.隧道施工必须满足《关于确保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的通知》要求。初支混凝土施工必须采用湿喷工艺;初支混凝土必须经过无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下步工序,可自配地质雷达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仰拱采用两次浇注成型工艺,要求使用移动栈桥配合曲模;仰拱施工缝(纵向施工缝)留置位置需在填充面300mm以上,制作二衬台车时需特殊考虑;防水板焊接与张挂先行进行工艺试验后方可施作;二衬台车端模、仰拱端模必须使用钢模(控制止水带位置);二衬台车进行全面检算,设计时考虑开窗位置及附着式振捣器布置位置及影响范围;二衬及仰拱钢筋必须进行场地加工,曲率符合设计要求;二衬预留注浆管施工后及时凿出。并及时对拱顶进行注浆;火工品库房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要求建设并做好专家评审工作。对火工品管理进行检查,严格执行火工品的出入库及使用制度。
2.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对隧道的围岩量测及时进行观测,没有上围岩量测信息化设备的要按规定及时安装并正确使用。
3.新建项目临时用电要采用三相五线制电路配置。
牡丹江指挥部
20xx年3月2日
第二篇:20xx年开复工要求
怀 来 县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
怀 来 县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监 督 站
关于20xx年怀来县建筑工程春节后复工工作的
通 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筑市场秩序,做好工程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消除冬季气候和春节停工等原因给施工现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安全隐患,防范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基建手续检查
1、建设单位检查项目: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办理报建、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存在不结算、不决算、不备案情况。所有未办理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工地一律不得复工。
2、施工单位检查项目:检查施工单位人员是否按监督备案手续设置项目部人员,检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一人多岗等情况。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数量必须满足1万平方米以下至少1人、1万至5万平方米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至少3人的最低标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司索信号指挥、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必须全部到位后,方可开展相关作业活动。施工单位要报送近期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组成情况。凡存在未办理备案手续、存在资质挂靠、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位等情况,一律不得复工。
3、监理单位检查项目:检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配备是否按《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标准设立,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宜承担1个项目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人员配备不满足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
4、在20xx年度,存在工程款拖欠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项目,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补齐农民工工资预储金。按照《河北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实行全员劳资实名制管理,在各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并实行监理监管制度,否则不得复工。
二、施工单位应做好节后复工的准备工作
1、开工前,施工企业必须对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所有进场工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2、工程施工现场须提前制作《农民工权益告知牌》,由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一周内悬挂施工现场醒目处,明确告知农民工的权利、义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每月应在告知牌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并留有记录。
3、本县辖区内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须设置门禁系统,采用指纹录入、刷卡等方式实施对进场劳务用工人员的规范管理,并按月度采集相关考勤信息,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4、在建工程按照相关要求,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位于县城周边建成区以及具备联网条件的项目,必须联网运行,不具备联网条件的项目,必须满足现场设置视频监控的要求。
5、外地籍务工人员须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并到县劳动监察部门办理用工备案,否则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6、施工现场及在建工程必须封闭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必须混凝土硬化,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必须覆盖、固化或绿化,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未达到治理图册及扬尘治理十五条要求规定的项目不得开、复工。
三、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1、开展越冬工程质量检查,重点对20xx年入冬后实施的混凝土、砌筑、换填地基工程的受冻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必要应对冻害部位进行结构检测,确保其满足结构强度要求,冻害未消除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发现上述部位出现冻害的,应及时通知设计、监理及监督
站等有关单位进行冻害评估。
2、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空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和分项工程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论证,是否按方案落实。
3、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是否可靠、电气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金属结构稳定性以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等,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以及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租赁和进场使用。20xx年新立的塔吊,未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的,不得使用,20xx年新立的起重机械,做过检测的,未满一年的,需做四方联合验收,超过一年的,需重新检测。
4、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漏电保护器设置及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执行“三相五线制”、是否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情况进行认真排查。
5、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排查,对于在未完工建筑物内设置宿舍、私拉乱接电器等要坚决予以制止,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6、加强工程装饰装修过程中焊接等明火作业以及油漆、木材、稀料、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是否合理配备消防器材的排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7、恢复施工或新建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扫整理,保证物料堆放整齐,功能分区合理,现场及楼体整洁,防护架防护网、电梯井内防护网齐全平整,临边洞口位置防护到位。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