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人出院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 各科室: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国百佳医院及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贯彻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切实方便群众,减轻负担,全力减少医患矛盾,提高医院的满意度,现就病人出院预约及病历出科结算作如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病人报出院后,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病历出科及出院结算。病人出院实行提前1-2天预约制,报出院当日(工作期内)必须结清住院费用。
二、出院病历迟报一天扣20元;以后每迟报一天,加倍处罚,即两天40元,3天80元,依次类推。
三、病人预约报出院后,病历由主班护士于出院当日报送住院处。如患者欠费,住院处无法结帐,病历则不报拖欠病历。
四、科室有预约出院病人时,主管医师应在2小时之内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及时完成对病历的审核手续。如果科主任出差,科室有副主任的,由科室副主任审核签字,无副主任的,科室质量主管对出院病历严格把关,并记录病案号及患者姓名,待科主任返院后,到病案室补签字。对迟报病历科室的主任,按照科室迟报病历处罚总额的20%给予处罚。
五、死亡病历,先报住院处结帐,然后返回科室进行死亡病例讨论,7天内科室交还住院处,住院处交病案室归档。在此期间住院处与科室办好交接手续。
六、住院处如对拖欠病历有隐瞒不报者,经查实确认,对责任人处以10倍的罚款。
七、为了保证出院病历能按时结算,各医技科室要按规定及时出具相应的检查、检验报告单(需要下送科室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下送)。如因医技科室原因造成病历无法及时结算的,责任由相应医技科室承担。
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第二篇:医院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
XXX医院
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促进病案管理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出院病历及时、完整地归档,保证各项医疗数据及时统计,更好地发挥病案的服务和利用功能,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我院暂实行病历三日归档制度。 出院病人的完整电子病历纸质病案必须在病人出院后三日之内归入病案室。死亡病案为七天(应完成死亡病例讨论并填写有关死亡资料)。
二、病历归档的时限性评价方式是根据病案室每月的《病历归档情况月报表》进行综合评价。
三、归档日计算方式:
1、工作日出院的病历归档日时间:病案首页的出院日期后三日内归档(如出院日期为2月3日,归档日期则应在2月6日前完成)。
2、节假日出院的病历归档日时间:按节假日顺延。
四、病案归档采取收、送结合的方式。
1、病人出院后一日内,住院医师应将病历上交到科室质控组,质控人员审核、签字后二日内送至病案室。
2、病案室人员负责定期催收病历。
3、病案室人员在接收归档病案时若发现有缺页、缺项、填写不全、严重玷污和破损等问题病历,有权拒收,由科室完善后当日送交病案室,归档时间不得延迟。
4、病历已到归档时间,但有检查、化验没有出报告单的,先将病历归档,并在病历封面的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所缺报告单的名称。待报告单出来后(医技科室当日送达临床科室),临床科室当日送到病案室。
5、病历归档前,因医疗纠纷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先完善病历内容,再进行封存,封存件交病案室保存。病历启封后,科室应整理病历再进行归档。
6、要求病案三日归档率达到100%
7、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者,请科主任及时与医务科报告,医务科将根据实际情况通知病案室延长收交时限。
8、病历归档过程中,住院医师、科主任、病案室均应有交接签收记录。
五、病历未按时归档者,按照以下措施处罚:
1、病案室人员必须及时完成整理、编码等工作,对不能按时
上交的病历,每迟交一日扣医师10元/份,科主任5元/份,以此类推,直到病历上交为止。由病案室于次月五日前将病历归档情况以质控考核的表格形式上报医务科(同时上报迟交上个月病历的责任人、病历号、迟交天数、各科的出院病人数、病历归档数)纳入当月质控考核。
2、医务科每月派专人负责检查各科出院人数和病历归档数是否一致,若发现病案室未报、漏报、错报,则处罚病案室5元/份。
六、遗失病历者,按照以下措施处罚:
1、需借阅归档病历者,按病案管理相关要求履行手续。遗失一份归档病历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
2、遗失一份运行病历处罚300元,如病历在护士工作站遗失,由当天值班护士负责。在医生工作站遗失,由当天值班医师负责。如在各科室病历交接不清楚的情况下遗失,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由科室或个人双方各处罚150元。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XXX医院
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