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人民医院突发事件报告及信息发布制度
一、发生任何紧急事件,所在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及院办、保卫处等报告,以利于医院在最快时间内组织、指挥投入工作。
二、任何科室、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在投入紧急救援的同时,向医院有关部门报告。
三、有关部门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投入工作,对现场进行勘察并详细记录。
四、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名称、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二)发生地点、时间:
(三)主要内容及经过。
五、任何广播、电台和外界机构要求采访时,应向医院领导报告;由医院领导或其指定人员接待、陪同新闻采访人员。采访应实事求是,切实维护病人的隐私权,要尊重病人习俗,遵守国家法律、医院的权利和规章制度。如需要,医院将定期发布消息,任何私自散布不负责任和未经证实的消息,医院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第二篇: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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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如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凡执行突发公共案例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3、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安全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5、协助上级安监、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6、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7、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
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 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 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2小时内向教育局报告。
汤阴县第三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