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医院术前讨论制度
1、 根据手术分级制度规定,二级以上手术均应开展手术术前讨论并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2、 每周2、5为全科术前讨论时间。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对将要进行的二级以上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3、 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他手术应在各病区或小组进行,由小组主治医师主持。
4、 术前讨论前填写术前讨论单,由术者签字。
5、 术前讨论时经治医师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的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6、 术前讨论的内容包括:诊断、手术适应症、术中术后并发症、意外以及防范处理预案、术前准备、麻醉方式等。
7、 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8、 科主任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首次讨论难以确定合适的治疗方案者应进行多次讨论。
9、 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科主任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记录本及病历中。
10、 术前谈话和签署《手术同意书》依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进行。
11、 术前1天由各病区经治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并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手术通知单由专业组主治医师或科主任签署。
第二篇:第六节、术前讨论制度
第六节、术前讨论制度
1. 对三级以上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2. 三级手术术前讨论由医疗组长或科主任主持,本医疗组医护人员参加,特殊情况应提交科室讨论。四级以上、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及新开展手术的术前讨论应由科主任或由科主任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的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本科室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并根据病情邀请相关专家参加。特殊病例需有医院职能部门人员或院领导参加讨论。
3. 术前讨论应取得麻醉医师会诊意见或邀请麻醉医师参加。
4. 术前讨论时,主管医师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在讨论中汇报病情,提供有关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的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参加人员应对患者术前病情评估的重点范围,手术指征、拟施行的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手术风险与利弊及防范措施、术前准备、术后观察和护理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是否需要分次完成手术等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充分进行讨论并做好讨论记录。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并确定手术方案。
5. 首次讨论难以确定合适的治疗方案者应进行多次讨论。讨论情况由主管医生记录,经整理报科主任审改后归入病案。
6. 根据临床诊断、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的结果,为每位手术患者制订手术治疗计划,并记录于病历中,包括术前诊断、拟施行的手术名称、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对策等。根据手术治疗计划或方案进行手术前的各项准备。
7. 术前讨论在术前准备基本完成时进行,也是对术前准备工作的最后一次检查。术前讨论应在术前12小时内完成。
8. 急诊手术时间不允许可以不进行术前讨论,中型(二级)手术由主治医师以上确定手术方案,大型(三级)及以上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或科主任确定手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