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副 本 )
( )质监罚字? ? 号
当事人: 地 址: 电 话: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查案经过部分) 年 月 日,根据 (案件来源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查案情况) 。 (违法事实部分)本局查明,你(单位) (相对人有关违法事实) 。 (主要证据列举部分)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违法事实认定)本局认为,你(单位) 的行为,属于 的行为,已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第 项 (法律条文) 的规定。 (自由裁量理由及依据)
年 月 日,本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 )质监罚告字? ?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申辩)意见。(如当事人有陈述、申辩且相关理由成立的,写明陈述、申辩情况及质监部门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的复核情况并同时写明二次告知情况;有听证情况的,写明听证情况。) (处罚意见部分)依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本局现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 2、 (履行要求部分)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上述款项缴到 (某银行) 。地址: ,账户: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救济部分)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单位全称(印章)
年 月 日
(副本)签发人:
本文书一式两份,正本送达当事人,副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正本 )
( )质监罚字? ? 号
当事人: 地 址: 电 话: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查案经过部分) 年 月 日,根据 (案件来源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查案情况) 。 (违法事实部分)本局查明,你(单位) (相对人有关违法事实) 。 (主要证据列举部分)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2、
3、 。
(违法事实认定)本局认为,你(单位) 的行为,属于 的行为,已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第 项 (法律条文) 的规定。 (自由裁量理由及依据)
年 月 日,本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 )质监罚告字? ?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申辩)意见。(如当事人有陈述、申辩且相关理由成立的,写明陈述、申辩情况及质监部门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的复核情况并同时写明二次告知情况;有听证情况的,写明听证情况。) (处罚意见部分)依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本局现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 2、 (履行要求部分)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上述款项缴到 (某银行) 。地址: ,账户: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救济部分)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单位全称(印章)
年 月 日
(副本)签发人:
本文书一式两份,正本送达当事人,副本行政部门存档。
文书制作要求及说明
一、写明文件字号。
二、写明当事人全称及相关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确定应注意以下事项: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以身份证为准;
2、当事人为法人或者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的,应与营业执照或登记文件上的名称一致;
3、当事人为未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4、个体工商户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同时注明其字号;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应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
三、“……一案”,格式化填写为“当事人名称+违法行为+一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名称,应该引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用语,要能够反映当事人行为的具体性质,又要简洁、准确。
四、主要定案证据应当逐一列举,证据的相关信息(包括来源等)应尽可能载明。所列证据的证明对象应当简明准确表述出来。
五、准确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告知时间。对于当事人依法享有听证权的案件,为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即使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听证权,《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应在告知三日期满之后送达。
六、写明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名称(全称),条款引用在具体到条、款、项、目;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违法事实的,应当将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的定性及处罚依据分别表述,并将最后决定实际给予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合并表述;行政自由裁量的理由和依据,应从讲明法理、情理、事理等方面予以写明。
违法事实的叙述要准确、全面。《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明的违法事实是行政机关最后认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起草时要逐字斟酌,反复推敲,不能有任何疏漏和差错。
七、分条写明处罚决定的种类、幅度,其中罚没款金额必须用规范的“大写人民币金额+(阿拉伯数字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点))”表述,如:处以罚款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八、写明收缴罚没款的银行名称、地址、账号。
九、写明当事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具体行政机构名称。
十、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签发,加盖行政机关印章并填写成文日期。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文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
十一、本文书需使用《送达回证》依法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