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旅游局
质量兴县工作计划
根据凤政办发﹝2011﹞123号《关于印发凤山县质量兴县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我局旅游质量兴县工作计划,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世界地质公园、世界长寿之源、世界休闲养生基地为目标,紧紧围绕食、宿、行、游、购、娱六大旅游产业体系,最终实现旅游产业质量的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为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加快凤山县旅游质量的步伐,制定县旅游服务地方标准,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推行服务承诺制度,提升旅游服务窗口行业的服务满意率。
三、旅游质量兴县领导小组
组 长:罗盛满 凤山县旅游局副局长
副组长:韦 峰 凤山县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所长 成 员:罗秀青 凤山县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工作人员 梁昌海 凤山县三门海景区业务经理
黄学海 凤山县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副馆长 张安义 凤山县鸳鸯洞景区经理
唐 坚 凤山县恒升大酒店总经理
韦芳菲 凤山县防汛大酒店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凤山县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负责监督、指定旅游行业质量等级创建和等级评定,监督、检查旅游行业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建议,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办公室主任由韦峰副组长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罗秀青。
四、工作内容
1、星级景区工作
认真贯彻《风景名胜区》及《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程序》规定,不定期对凤山现有的4处4A级景区进行检查,特别“中国旅游日”、“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开通了24小时投诉热线,在各景区的出入口设立咨询点,虚心为游客提供帮助。
2、旅行社工作
紧紧围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实施,对我县现有旅行社3家,从业人员20人,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以提高旅游从业者的法律意识。
3、星级宾馆、饭店工作
为适应我县世界地质公园品牌的效应,进一步提高县内星级宾馆、饭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内容,对星级宾馆、饭店进行工作安排,一是积极组织县内各小型宾馆、饭店负责人到进行恒升大酒店进行评定标准的学习和交流;二是在各大型节假日“中国旅游日”、“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对两家星级大酒店进行食、宿、娱自查工作,更好的为来我县旅游的游客提供服务,努力打造广西优秀的旅游目的地市场。
4、对服务行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人才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加快凤山旅游业的发展,着力提升凤山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定期的举行“旅游餐饮服务技能培训班”,预计培训从业人员到达100人次。希望在培训后得以扩大辖区内旅游从业人员的学习范围,从而提高我县旅游服务的整体水平。
凤山县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第二篇:质量兴县工作计划计划
瓮府办发〔2010〕70号
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瓮安县20##年质量兴县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瓮安县20##年质量兴县工作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瓮安县20##年质量兴县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20##年)的通知》(国发〔1996〕51号)(以下简称《质量振兴纲要》)、省人民政府《贵州省质量振兴意见》(黔府发〔1998〕45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开展质量兴州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发〔2009〕28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全面促进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整体水平提高,进一步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根据《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质量兴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发〔2009〕57号)文件要求,制定瓮安县20##年“质量兴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质量强县为中心,围绕培育一批质量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发展道路,促进全县工业、农业、建设工程、环保、服务等主要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增强我县经济综合竞争实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产品质量方面。
1.质量稳定提高。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农药残留平均下降1%-2%;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98%以上;工业产(商)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其中重点工业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国家、省、州抽查不合格企业整改合格率达到100%。
2.食品质量安全监管。100%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加贴QS标志,100%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取缔率100%;从事食品销售、批发的经营者(企业、个体户)力争100%建立食品进货和销售台帐,县城的食品超市、商场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销售者力争100%建立台帐并实行进货索证索票;集体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县城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
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与辖区内有关企业和单位签订责任书完成率达到100%;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有效控制特种设备事故,辖区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4.品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争创省名牌产品1-2个,农业标准化体系项目1个,省著名商标1个,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2个,省级名牌农产品1个,组织制定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和农产品质量标准1个。
5.所有产品都必须按照现行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完好率达到100%,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地方名、特、优产品要制定企业标准,并严格按企业标准组织生产,消灭无标生产。
(二)工程质量方面。
1.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工程。所有工业、交通、电讯等项目的新建和改造工程都要按国家和省以上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执行,要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2.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房产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30%以上;施工工地原材料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3.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率继续保持为“零”,基本消除一般质量通病。
(三)服务质量方面。
1.各类公共服务企业、中介服务业、卫生服务业、电力通讯服务业、商业服务业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构建服务质量监控体系,用户满意率达到85%以上;重点公共服务贯彻实施《GB/T19004-2000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标准,开展质量体系认证,认证率达到30%以上。
2.进一步巩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工作,有选择性地在条件较好的超市、旅馆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推行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活动,加快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带动全县流通领域的服务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四)环境质量方面。
加快全面提升县域环境整体质量的步伐,加强县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县域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的综合治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县城及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全县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质量兴县工作体系。
1.建立健全“质量兴县”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把“质量兴县”工作列入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建立“质量兴县”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质量兴县”工作发展规划,讨论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并提出建议和对策,及时调整和充实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质量兴县工作制度,切实把质量振兴工作落到实处。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企业要把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辖区内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
2.完善质量目标考核制度。各乡镇、各部门根据今年“质量兴县“工作主要目标,结合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今年的“质量兴县”工作计划,围绕所确定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将全年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目标责任书内容逐一进行检查考核。
(二)加快瓮安品牌战略实施。
1.加强名牌战略的宏观指导。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做好本辖区内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突出地方产品特色。一要以重点企业、名优特产品为重点,扶持一些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企业加快发展。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挖掘品牌优势,努力打造一批有区域特色的品牌。二要进一步完善质量扶优扶强的奖励政策。落实对获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政府奖励措施,提高企业争创名牌的积极性,加快我县品牌经济的转化。
2.加大重点品牌的微观服务。积极引导本地具有一定质量基础的企业,增强品牌辐射能力,扩大品牌效应,引导优势资源向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聚集,提高名牌产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三)强化质量兴县工作措施。
1.加大“质量兴县”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强对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各种活动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提高社会对质量兴县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全民质量的法制观念。继续加大对《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通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兴县活动,自觉参与质量监督,营造全社会“质量诚信、品牌消费”的良好风气。
2.继续做好“打假保优”工作。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的覆盖面,以产品标准作为切入口,开展行业质量整治工作。做好食用植物油、面粉、大米等28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厉查处需国家强制性认证而未获得“3C”认证标志的产品;抓好水泥、人造板、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申报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农资、建材、生活用品的专项打假工作;继续抓好土锅炉、土压力容器、土起重机械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标准生产或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
3.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基础。认真引导企业做好标准化、计量技术、质量认证等质量基础工作,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引导1-2家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指导企业完善实验室检测能力,促进2-3家生产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督促企业完善计量管理基础工作。
4.注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的提高。交通运输、商业贸易、医疗卫生、金融保险、邮电通讯、供电供水、旅馆餐饮、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业,要按示范窗口标准逐步提高服务质量。建筑工程业要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建筑工程最终验收合格率100%的成果。
5.进一步推进强制标准和强制计量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做好对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巩固消灭无标准生产的成果。加强对各类衡器、加油机、压力表、血压计、住宅水电表等民生计量器具的监督和强检工作,开展对各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实施“质量兴县”工程是提升瓮安形象和增强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质量兴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发〔2009〕57号)文件规定的职能分工,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始终把“质量是瓮安经济的生命线”作为开展工作的指针,切实加快质量强县步伐,用质量塑造我县新形象,用品牌增添诚信新优势,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年瓮安县“质量兴县”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兴县△ 计划 通知
抄送:县委办。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
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5月27日印发
共印80份
20##年瓮安县“质量兴县”目标任务责任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