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职工书屋”图书管理办法
□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区职工书屋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本社区职工书屋图书由社区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及各12月下旬清点
一次。
第三条 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
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社区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 本社区图书由社区管理员编制目录卡供社区企业员工阅读。
第五条 借书人以本社区及企业员工为限。
第六条 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必须阅览者
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 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社区或撕
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 社区企业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
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九条 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其他时间概
不受理。借书期间一律为30天,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条 借书册数以两册为限。
□ 借还书手续
第十一条 社区企业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
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二条 社区企业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
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三)罚则
第十三条 社区企业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
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四条 社区企业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
还者,停止其借书权。
第二篇:职工书屋管理办法
职工书屋管理办法
1.图书室阅读时间为每天的08:00-17:30(常年开放供阅读);借书时间每周一、三、五、七上午10:30-11:00,下午3:00-3:30,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2. 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三本,借阅期限15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
4.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5、借阅之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
①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②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③外界赠送之书刊、绝版书等专案签办;
④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6、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六、 图书管理:
1、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盘点等;
2、每周二、四、六进行盘点;
3、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室登记总簿》;
七、图书阅览室入室规则:
1、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喧哗、嬉闹、起哄,走路脚步要轻;
2、讲究文明礼貌,衣着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进馆,违者谢绝入内;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果皮及其他杂物;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
4、爱护公物,不得污损墙壁,严禁在桌、椅、书架等用具上乱刻、乱写、乱画,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5、不得携带书包、提袋、书刊、资料夹进入图书室内;
6、阅读完毕后,请将书籍放回书架上,并摆放整齐。
八、保护书籍:
1、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2、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3、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
九、图书交流及捐赠
1、公司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图书交流的,可借阅五本图书,并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图书,图书室将尽快收回图书,归还书主;
2、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借阅单》
《图书室登记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