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4.4.21

关于黑龙江省肇源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摘要:20xx年肇源县结合民风、民俗、文化等特点适时启动了棚户区改造工程,重点改善民生,创建宜居环境,提高城区品味,并将“莲文化、鱼文化、古文化、水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五大元素渗透融入到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之中。城区共规划出了8块棚户区改造地块,其中,有两块棚户区内的居民和开发商基本达成协议,5月1日开始施工。

关键词:肇源 棚户区 民生 政策

正文:肇源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松嫩两江左岸,长春、哈尔滨、大庆“金三角”的中心,隶属于大庆市。位于北纬45°23ˊ--45°59ˊ,东经123°47ˊ--125°45ˊ。西北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大庆市,北与肇州县,东与肇东市接壤。西南以松、嫩两江主航道为界与吉林省镇赉县、大安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扶余县和黑龙江省的双城县隔江相望。

20xx年肇源县结合民风、民俗、文化等特点适时启动了棚户区改造工程,重点改善民生,创建宜居环境,提高城区品味,并将“莲文化、鱼文化、古文化、水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五大元素渗透融入到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之中。城区共规划出了8块棚户区改造地块,其中,有两块棚户区内的居民和开发商基本达成协议,5月1日开始施工。

棚户区主要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

一、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

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改造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四、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

1、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2、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3、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4、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棚户区改造工程是肇源县民生工作的重点,主要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改善居住环境。为减轻棚户区居民的临时安置困难,原则上采取先选择空地建房或先解决占压回迁楼建设位置的房屋拆迁,腾空土地后进行回迁楼建设,回迁楼竣工后不占回迁楼位置的居民直接搬迁上楼的方式。在棚户区拆迁时,要抽调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实行拆迁包户工作,通过政策讲解、思想动员、帮助拆迁户解决临时安置、子女上学、就医等实际生活困难,使棚户区居民真正认识到棚户区改造工程是政府实施的“民心工程”,从实际行动上支持棚户区改造工程。同时,要公开补偿安置政策、公开补偿标准、回迁方案、分房程序等,使整个安置过程阳光透明。

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时,按搬迁、交款时间先后顺序优先选择楼层楼号,具体安置标准是:

1.原有房屋建筑面积小于25平方米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标准为40平方米。

2.原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小于40平方米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标准为48平方米。

3.原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小于50平方米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标准为58平方米。

4.原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标准为68平方米。

5.原有房屋建筑面积超出最大安置房屋户型面积部分实行货币补偿,棚户区居民回迁过程中按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安置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标准为40平方米。

特殊情况的安置补偿办法:

1.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拆迁房屋为公有住房的,先进行房改(按19xx年塔河县(局)房改政策执行),再按私有产权房屋安置、补偿。

2.对由于居民自身原因多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造成居住人与产权人不一致的(包括继承、转让、夫妻离异等),办理过户手续后,予以回迁安置。

3.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对拥有多处住房的同一产权人,按产权人意愿选择一处住房做回迁安置,其余住房实行货币补偿。

4.对共有产权房屋,回迁后仍保留其共有产权。

5.对无籍房屋不作回迁安置,按货币补偿的有关规定执行。

6.被拆除房屋的实际结构和产权证照标注不符,本人要求货币补偿的,由当事人申请,房产主管部门认证,按实际结构补偿安置。

7.被拆除房屋是一次性建成的(指初始建成的房屋,不含后搭、接的房屋),产权证照标注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的,由当事人申请,经房产主管部门认证,按实际面积执行。

8.被拆除房屋原有面积超出最大安置户型面积部分,按规定实行货币补偿,不再另行安置回迁面积。

9.拆除商业性房屋(指经正式审批手续,有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使用性质为商服),一律实行货币补偿,补偿金额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如回迁小区建设商业用房的,原经营户有优先购买权。

10.对确实无能力承担回迁费用的困难家庭,允许以回迁楼房做抵押,在商业银行贷款交纳

购房款后入住。

11.对一户住宅居住二户以上的(以20xx年9月30日前迁入户口为准),交结构差后允许分户入住,分户的户型标准不超过40平方米。

12.无产权证件属私接住宅(指取暖设施齐全,有保温天棚,具备居住条件的住宅),经核实后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砖木结构49CM厚墙体170元-2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37CM厚墙体150元-17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24CM厚墙体或大白块墙体120元-150元/平方米,板夹泥结构100元-120元/平方米。无证私接部分残值归被拆迁人所有。


第二篇:棚户区改造调查报告


关于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报告

前言:这次本小组人员先是前期通过网络等途径的资料整合,结合自己的思考,再一起讨论罗列出一些问题,带着问题我们深入了南京下关区方家营棚户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在调查的过程中,当地的居民都很配合我们的问题,积极回答毫不隐瞒,甚至有热心的人引导我们去哪一家,并且在双方的协调下记录了宝贵的音频和视频资料。

调查主题: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情况及在拆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国家政策是

否完全被执行,以及当地的居民对于国家这一政策——棚户区改造是不是满意,在他们心里到底是利民还是害民。

调查时间:20xx年11月13号—18号

调查人员:(以下按照学号顺序排列,没有所谓的先后)

张路路 刘惠娜 李克英

热义兰木 靳玉瑞 江心怡

调查对象:南京市下关区方家营棚户区居民

调查地点:前期利用网络搜集有关棚户区的资料及国家的相关政策,了解大

概的改造过程,后期深入南京下关区方家营棚户区拆迁地实地

调研

调查思考:

棚户区改造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这样的场景随处可见,在一片废墟中,有这么一家还在坚守着,晒晾的衣服在简陋的屋前随风飘扬??孤零零的??正如它的主人,在面临房子要被拆迁,又没有别的去处,也买不起房,即将要流浪街头的时候,那种孤单,那种无助与无奈以及愤恨。

棚户区改造不是要改善百姓的住房条件吗?不是有利于百姓的吗?为什么还有人不愿意搬呢?他们难道不想住上更好的房子吗?

当然不是这样,必然是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政策没有办法让居民们接受,谁不愿意住上宽敞舒适的房子,谁不愿意住宅的周围干净整洁??然而愿望总是美好的,国家的政策也是好的,但是怎样有利的计划实施起来都会变得大打折扣,造成这样的局面,谁也不好过。整体情况看,大部分群众还是不希望搬迁的,不论是出于“安土重迁”思想的牵绊,还是对于新房的不满意,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到现在后批还未搬走的大多数是弱势群体,相对的低收入人群和老人,这样的人占了很大的比例,老人们提到搬迁就很无奈,他们这样朴实简单的愿望都无法实现。群众们都怨声载道,总的来说,国家的政策和出发点都是好的,但是一到具体实施的时候,所有的问题就都曝露出来了。 这样一句简单朴素的话让我记忆深刻,内心也涌出无限的辛酸,一位86岁的老人站在简陋的旁边早已变成废墟的房子面前,颤颤巍巍的说着“只要让我们老两口有地方住,能死自己的家里就行了,我没有别的要求,答应这个我就拿我的房产证去换他的。”是呀就这样简单的要求我们的国家政府也不

能满足,看着这些已经半个身子住进坟墓的老人于心何忍呀!其实还坚持在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是老人,他们没有钱去买现房,而政府给的租房子的钱——就是过渡费(每平米仅28元)不足以租得起房子,大家没有办法,没钱住,没钱买,没钱吃饭,什么都没有怎么敢搬出去,怎办么能办出去。有人是这样说的,我家是六口人,房子仅有55多平方米,阳台楼梯都不能算进去,给的过渡费才1500多租房子都不够,家里哪有那些钱去补呀!家人都是在大工厂做工的人,每月的工资也就1000多,那来的钱!大概都是这样的难处,才迟迟不肯搬出去,实际上如果能满足百分之七十到八十就行了。国家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真的只是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吗?可是百姓却如此大的意见,在这个改造过程中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甚至有人说那些拆迁办的人有的小组根本你就不上门和你谈,还说要谈条件就到他的办公室去,难道要拆我的房子,我还要争先恐后地跑到你那去吗?工作这样的不积极,诚意,这么让群众满意的离开。政府是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的,但是有的没有实行,有打了折扣,由得让人们很不满意。比如说南京下关区的棚户区拆除后,在栖霞区(也就是丁家庄)盖有保障房,先不说房子的价格及条件,就盖房子的地方人们就有很大的意见,说原来这个地方是有什么化工厂的,这里的环境有污染人们不适合在这里居住,其次,栖霞区和下关区相距很远,大家都在下关区周围工作上学,搬到一个这么远的地方交通也不方便,平常的工作也麻烦,总之有很多不便捷的地方,人们不想搬。关于这个得到房子的问题,大家都众说纷纭,有的说一定有,有的说要申请也不一定的得到。就这一个问题都这么不清楚,可见国家的政策方案宣传的多么不到位。

下面从以下几点阐述我们的思考及发现的一些问题

一,所谓“棚户区改造”顺乎民意吗?真的是地方政府所说的“惠及于民”,还是源于地方政府的难以遏制的利益冲动?(与民争利)

顺乎民意?就这点从网上和实地了解到的结果基本差不多,大部分群众是这样回答我们的“政策是好的,只是实行下来就变了模样了。。。。”,再者就以下几方面来谈谈为什么民众反感“棚户区改造”?(以下仅是调查人员从南京下关区了解到的情况,至于在其他地区的实施情况,虽不会完全相同,但是笔者觉得这次调查也或多或少的说明了一些共同存在的问题)

1, 政策本身的实施与政策相差较大??

了解到下面几种政策的实施情况:

(1)是给予相应的房子,但是面积按照只按实地面积,也就是说楼梯,阳台

的面积不算进里面,这就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群众本应得的面积,再者国家关于较困难的家庭是有补助的,就是可以或多或少算进楼梯阳台的面积,可是真正实施下去呢,恐怕很少。

(2)每平米给你相应的补贴,你可以去买政府现在盖的保障房,而且购买时

还能比其他人更便宜很多,这本来是件好事,可是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补贴是有的,只不过去买那些保障房还是得自己再每平米付些,而且相应的补贴真正发放时比双方洽谈时少很多,笔者了解到一些人透露的情况,2万每平米的最后只给9千多,再者保障房是有最低的面积的,所以有时你都觉得你只需有房子,但是迫于最小面积,最终还是觉得面积太大,和一开始的预估太远离,花费太高而没能搬出。。。。

(3)本身有空余的较好的房子却对群众故意隐瞒,此种笔者就无需多加介绍

了,也许介于相应的利益关系,也许是事实不允许吧。。。。

(4)所有条件双方都能理解,可是碍于相应的房子还未建好,所以必须先去

其他地方租房,但现在南京租房房价每平米也达到30多,这无疑给一些低收入人群以无形的压力。。。。。

2,保障房的环境

从南京下关区方家营棚户区了解到的情况是要搬到建在栖霞区的丁家庄去,借用某个采访者的话来说“为什么那里不好?你想想啊,我们这里好歹是城市,交通方便,丁家庄是哪里,郊区,相当于农村了啊,设施不好,交通也不便,看病,工作,上学有哪一点是能和这相比的?”再者,了解到丁家庄的保障房是在一些原先有化工厂等厂房建筑的工地上翻新后再盖的,先不说交通等其他方面,就是环境都让人难以放心。

3,老人因素

此次采访发现大多数还未搬离的有相当一部分是老人,其实这不难预想得到,老人本身就属于低收入群体,再者安土重迁,这是他们活了大半辈子的地方,怎可能舍得离去,基于很多因素老人方面当然很难洽谈好。。。。。。更何况要做好老人的工作,你得有像样的房子提供,还有相应的基础设施得再加完善,是想老人最需要注意什么?身体啊,那么医疗设施能偷工减料吗?还有老人年纪大,肯定不能住在过高的楼层,所以低楼层是必需,可是事实是那低楼层是谁都想争的地,政府会放过这么一块肥肉,把它赠给低收入的老人吗?这恐怕不是我们能想到就能做到的??

通过以上的叙述已经明显感觉到棚户区改造给当地的居民带来的伤害是很大的,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担忧着明天是否还有自己的家的问题,为了能够生活得好一点,他们坚持在废墟中,忍受着??

虽然是这样,但我们也要对国家政府有信心,希望能够做得更好,也希望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受到伤害的人们能够幸福,棚户区改造的工作能够做得更好,能够多多为百姓着想,不要让那些“黑心的人”有损国家的形象,伤害群众的心!

更多相关推荐: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最新)

棚户工程名称项目申请单位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棚户区改造工程2项目地点环城南路南侧规划路东侧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单位区管委...

关于请求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申请报告

报告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韦斯特地块位于路xx号该地块占地面积约亩片区内住户共计户该片区房屋大多建于上世纪年代主要以砖混结构和土木结构平房为主基础设施不完善很多房屋年久失修出现墙体...

关于棚户区改造立项的申请报告

棚户区改造立项的申请报告市发改委市房地局住房保障科区政府项目是省市重点工程该地块项目南临解放西路北临常胜西路东接蒸湘北路西临迎宾路总占地面积约万其中私产面积为片区内住户共计户其中已拆迁户未拆迁户该片区房屋大多建...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元新民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报告中金建设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七月目录一项目案名3二项目位置3三项目简介3四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441城市地位特征442产业结构特征743地产投资拉动效应明显744人口消费特征8五项目...

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的报告

关于XX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的报告草稿XX市XX区人民政府XX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棚改指挥部的总体步骤和要求我们街道办克服人少事多的重重困难棚改工作取得了一定...

棚户区改造情况汇报

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铜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作者杨绪升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铜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棚改办全体抽调干部克服重重困难各项工作取得较快进...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棚户区一般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的居住区域或者说是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是意义重大的民生项目那么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要怎样撰写呢以下是一篇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提纲...

县棚户区改造调研报告

县棚户区改造调研报告社会建设和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党的十七大强调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加强房...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汉阴县涧池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涧池镇老街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涧池镇人民政府二0一四十一月第1页汉阴县涧池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目录第2页xxxxxxx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章总论11...

中国棚户区改造建设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xx-20xx年

中国棚户区改造建设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xx20xx年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报告目录第一章棚户改造发展概述11棚户改造相关概念111棚户区的定义112棚户区的种类12棚户区的特征12...

棚户区与危房拆迁申请报告

棚户区与危房拆迁申请报告区人民政府为了落实国家棚户区与危房改造的文件精神改善我单位干部员工住房紧张的局面消除危房隐患改善园区周围的居住环境特申请棚户区危房改造项目拆迁建设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1地块简介建设地点为内...

棚户区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章总论1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昌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12建设地点昌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昌吉市新域街规划范围为新域街社区棚户区规划面积4825920平方米113建设内容根据昌吉...

棚户区改造报告(2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