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总结

时间:2024.4.1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筑法

(一)建筑许可

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

     1.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可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从业资格

(1)单位资质。(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1.建筑工程发包

(1)发包方式。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2)禁止行为。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2.建筑工程承包

(1)承包资质。

(2)联合承包。共同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承揽工程。

(3)工程分包。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禁止行为。禁止将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5)建筑工程造价。

(三)建筑工程监理

建筑工程监理,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

(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拒绝建设单位的此类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二、合同法

《合同法》中所列的平等主体有三类,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合同的订立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所谓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是指当事人委托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行为。

1.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⑴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⑵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订立的程序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1) 要约。

1)要约应当符合如下规定: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也就是说,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必须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

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 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4)要约失效: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承诺。

1)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3)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4)逾期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5)要约内容的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3.合同的成立

4.格式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5.缔约过失责任

其构成条件:一是当事人有过错。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二是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若无损失,亦不承担责任。三是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生效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合同依法成立之时,就是合同生效之日。但有些合同在成立后,并非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而是需要其他条件成就之后,才开始生效。

2.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由于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财产处分能力或代理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存在缺陷所造成的。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1个月内予以追认,合同有效。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

3.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4.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

(1)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2)撤销权的消灭。撤销权消灭情形: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是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3)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如下处理:

1)返还财产或者折价补偿。2)赔偿损失。3)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

1)及时通知义务。2)提供必要条件和说明的义务。3)协助义务。4)保密义务。

2.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四)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合同内容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变更可分为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

2.合同的转让

下列三种情形不得转让: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除非经受让人同意,否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

合同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五)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①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②合同解除;③债务互相抵消;④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⑤债权人免除债务;⑥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⑦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合同解除

3.标的物的提存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②债权人下落不明;③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5年,超过该期限,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六) 违约责任

(七) 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履行状况和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所产生的意见分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调解有民间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和法庭调解三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1)合同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的;(2)经过和解、调解未能解决合同争议的;(3)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4)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

三、招标投标法

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一)招标

1.招标的条件和方式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2.招标文件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其他规定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二)投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开标、评标和中标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评标文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一)价格法

1.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享有下列权利:①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②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③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④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2.政府的定价行为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

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二)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一部规范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等行为的法律。

1.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等级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重要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分类: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三)保险法

1.保险合同的订立

2.诉讼时效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障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四)税法相关法律

1.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税率

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3.税收种类

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等五种。 

第二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能包括:(1)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其实施;(2)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并监督指导其实施;(3)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并监督其执行;(4)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审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5)制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其执行;(6)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行为。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遵循独立、客观、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甲级资质标准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2) 出资人中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 技术负责人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从事15年以上;

(4)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以上不少于16人,造价工程师人员不少于10人;

(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8)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9)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1)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

2.乙级资质标准

(1)出资人中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2)技术负责人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从事10年以上;

(3)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中级以上人员不少于8人,造价工程师人员不少于6人;

(4)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5)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6)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7)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

(8)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9)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手续齐全;

(10)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1.业务范围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2)建设项目慨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3)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与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4)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5)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2.执业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3.企业分支机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4)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台同或产权证明。

 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4.跨省区承接业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法律责任

1.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

虚假资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不正当手段取得工资质的,警告,并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经营违规的责任

未取得资质从事、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在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人员可以分为两个级别,即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执业资格,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

申请初始注册的材料:1)初始注册申请表;2)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材料:1)延续注册申请表;2)注册证书;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5)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材料:1)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证书;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不予注册的情形: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2个或者2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4)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9)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lO)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3.执业

权利:①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②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③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④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⑤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⑥参加继续教育。

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②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③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④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⑤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⑥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4.继续教育

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二)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建设工程造价员(简称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

1.资格考试

2.从业

造价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3.资格证书的管理

证书每3年检验一次,内容为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

4.继续教育

造价员每3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小于30小时

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与分类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   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二)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

1.按建设性质划分  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2.按投资作用划分  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

3.按项目规模划分  建设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类。

4.按项目的投资效益划分  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

5.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  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政府投资项目(经营性、非经营性)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

(一)投资决策阶段工作内容

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  审批制、核准制或备案制。

非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二)实施阶段工作内容

1.工程设计   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说明原因和计算依据,并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准备

建设准备工作内容: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道路等接通工作;3)组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4)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生产准备工作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招收和培训生产人员。 (2)组织准备。 (3)技术准备。 (4)物资准备。

(三)交付使用阶段工作内容

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产或使用;2)按规定的内容已建完,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3)有些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

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①整理技术资料。②绘制竣工图。③编制竣工决算。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项目后评价

 项目后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对比法。(1)效益后评价。(2)过程后评价。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1)项目范围管理。包括:项目核准、范围规划、范围定义、范围核实和范围变更控制;

(2)项目时间管理。包括:活动定义、活动排序、活动时间估算、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

(3)项目成本管理。包括:资源规划、成本估算、成本预算和成本控制;

(4)项目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规划、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包括:组织规划、人员招聘和团队建设;

(6)项目沟通管理。包括:沟通规划、信息传输、进展报告和管理收尾;

(7)项目采购管理。包括:采购规划、询价与招标、供方选择、合同管理和合同收尾;

(8)项目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和风险控制;

(9)项目综台管理。包括: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计划实施和综合变更控制。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和发展趋势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质量和进度三大目标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呈现出集成化、国际化、信息化趋势。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和任务

(1)业主方项目管理。(2)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3)设计方项目管理。(4)施工方项目管理。(5)供货方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任务:(1)合同管理。(2)组织协调。(3)目标控制。 (4)风险管理。

(5)信息管理。需要:①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制度以收集信息;②做好信息编目分类和流程设计工作,实现信息的科学检索和传递;③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

(6)环境保护。主体工程与环保措施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第二节 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流程

项目成本包括成本预测(编制基础)、成本计划(控制和核算的基础)、成本控制(监督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检查成本计划、依据)、成本分析(依据)、成本考核(保证和手段)等环节。

二、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一)成本预测

成本预测的方法可分为定性预测和定量预测两大类。

(二)成本计划

由直接成本计划和间接成本计划组成。

责任成本计划又包括年度、季度和月度责任成本计划。

项目成本计划的编制方法

(1)目标利润法。 (2)技术进步法。 (3)按实计算法。(4)定率估算法(历史资料法)。

(三)成本控制

包括计划预控、过程控制和纠偏控制三个环节。

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  (1)项目成本分析表法。(2)工期—成本同步分析法。(3)挣值分析法。

 (四)成本核算

项目成本核算的方法

(1)表格核算法(进行项目施工各岗位成本的责任核算和控制)。

 (2)会计核算法(进行项目施工成本核算)。

 (五)成本分析  

方法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比率法(相关比率法、构成比率法、动态比率法)等。

综合成本分析方法:(1)、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2)、月(季)度成本分析1)通过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的对比, 2)通过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对比, 3)通过对各成本项目的成本分析, 4)通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实际与目标对比, 5)通过对技术组织措施执行效果的分析, 6)分析其他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对成本的影响。

(3)年度成本分析。(4)竣工成本的综合分析。内容:①竣工成本分析;②主要资源节超对比分析;③主要技术节约措施及经济效果分析。

(六)成本考核

1.考核包括:

(1)项目成本目标和阶段成本目标完成情况;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成本计划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4)对各部门、各施工队和班组责任成本的检查和考核情况;

(5)在成本管理中贯彻责权利相结合原则的执行情况。

2.项目成本考核指标

(1)企业的项目成本考核指标。包括:①设计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②施工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

(2)项目经理部可控责任成本考核指标。包括:①项目经理责任目标总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②施工责任目标成本实际降低额和降低率;③施工计划成本实际降低额和降低率。

第三节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的分类

1.按照风险来源进行划分

风险因素包括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

2.按照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

包括业主的风险(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承包商的风险(决策错误风险、缔约和履约风险、责任风险)。

 (二)建设项目风险管理程序

1.风险识别。方法包括: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初始风险清单法、流程图法等。

2.风险分析与评估。方法:调查打分法、蒙特卡洛模拟法、计划评审技术法和敏感性分析法等。

3.风险应对策略的决策。风险回避、风险自留(非计划性风险自留、计划性风险自留)、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非保险转移、保险转移)。

4.风险对策的实施。  5.风险对策实施的监控

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合同

一、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合同关系

(一)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

1.工程承包合同

(1)EPC承包合同(2)工程施工合同1)施工总承包合同2)单项工程或者特殊专业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勘察合同    3.工程设计合同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5.工程咨询、监理或项目管理合同     6.贷款合同

(二)承包商的主要合同关系

1.工程分包合同    2.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3.运输合同    4.加工合同     5.租赁合同

6.劳务分包合同    7.保险担保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由《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咨询人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1)咨询人的义务。

1)提供有关的资料。 2)提供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3)不得泄露有关的保密资料。

(2)咨询人的权利。

1)资料不明确时,可提出书面报告;2)面对第三人提出的疑问,可进行核对或查问;

3)到工程现场进行勘察。

(3)咨询人的责任。

1)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2)咨询人责任期内,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赔偿。

3)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4)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3.委托人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1)义务:

1)负责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提供外部条件;2)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提供有关的资料;3)在约定的时间内就有关事项做出书面答复;4)授权胜任所委托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2)权利:

1)有权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违反,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2)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6.其他规定

(1)外出考察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外聘专家费用。(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禁止行为。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不应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合同争议的解决    协商解决、调解、仲裁、诉讼。

第二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及选择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一般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等

业主需承担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而也就承担了工程项目的全部风险。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1.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

规模大且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承保风险较大,各项费用不易准确估算,因而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最好是有把握的部分采用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2.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

3.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     如果工程施工中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当不宜采用固定价合同,而应选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     有些紧急工程、工期较紧时,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

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3个附件。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的条款

1.合同的价款及调整

(1)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3)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合同价款的调整。承包人应当在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确认调整。监理工程师收到通知后14天内不予以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工程预付款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不按约定预付,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发出通知,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相应责任。

3、工程量的确认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5.竣工结算

(1)竣工结算程序。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6.质量保修金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还承包人。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和解、调解、仲裁、起诉。

第三节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的管理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一)EPC承包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订立过程

(1)招标。(2)投标。(3)签订合同。

2.合同文件的组成

(1)合同协议书。2)合同专用条件。(3)合同通用条件。(4)业主要求。(5)投标书。(6)其他

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1.分包合同的计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2.约定开工前5天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并陈述理由。接到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超过视为同意要求。

3.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只有1个施工劳务合同和3个附件。

4.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1)施工管理。

(2)劳务报酬。1)固定劳务报酬方式。2)按工时计算劳务报酬方式。3)按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方式。

第四章、建设工程造价构成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的含义与特点

一、工程造价的含义

(一)从投资者或业主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就是工程投资费用。

(二)从承包商、供应商、设计市场供给主体来定义:通常把工程造价认定为工程承发包价格。

二、工程造价的特点

1.大额性   2.单个性   3.动态性    4.层次性   5.阶段性(多次性)

三、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和控制

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

2.主动控制,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3.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三)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

1.各阶段的控制重点    

(1)项目决策阶段。将投资估算的误差率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2)初步设计阶段。控制和修改初步设计直至满足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实现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4)招标投标阶段。初步确定工程的合同价。

(5)工程施工阶段。合理确定进度款和结算款,控制工程实际费用的支出。

(6)竣工验收阶段。总结经验,积累技术经济数据和资料,不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2.关键控制环节

 (1)决策阶段做好投资估算。 (2)设计阶段强调限额设计。 (3)招标投标阶段重视施工招标。        (4)施工阶段加强合同管理与事前控制。

第二节 工程造价的构成

一、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构成

一)建设投资  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组成。

(二)建设期贷款利息   包括支付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和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融资费用。

(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构成

(一)直接费

1.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1)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4)职工福利费;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3)运输损耗费;4)采购及保管费;

5)检验试验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1)折旧费;2)大修理费;3)经常修理费;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5)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2.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一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等。

临时设施费有以下部分组成:1)周转使用临建(如活动房屋);2)一次性使用临建(如简易建筑);

3)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管线)。

临时设施费=(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1+其他临时设施所占比例(%)] 

一次性使用临建费=∑临建面积×每平方米造价×[1-残值率(%)]+一次性拆除费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二次搬运费=直接工程费×二次搬运费费率(%)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模板及支架费=模板摊销量×模板价格+支、拆、运输费用  

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施工损耗)×[1+(周年次数-1)×补损率/周转次数-(1-补损率)50%/周转次数]

租赁费=模板使用量×使用日期×租赁价格+支、拆、运输

(9)脚手架费

1)自有脚手架费的计算:

脚手架搭拆费=脚手架摊销量×脚手架价格+搭、拆、运输费  

脚手架摊销量=单位一次使用量×(1-残值率)/(耐用期÷一次使用期)

2)租赁脚手架费的计算:

租赁费=脚手架每日租金×搭设周期+搭、拆、运输费           (4-11)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成品保护所需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     

(11)施工排水、降水费:

排水降水费=∑排水降水机械台班费×排水降水周期+排水降水使用材料费+人工费

(二)间接费

1.规费

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企业管理费

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

(三)利润      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所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构成

由设备原价和设备运杂费构成。

                               

非标准设备的原价由以下各项组成:

1)材料费:材料费=材料净重×(1+加工损耗系数)×每吨材料综合价

2)加工费。包括生产工人工资和工资附加费、燃料动力费、设备折旧费、车间经费等:

加工费=设备总重量(吨)×设备每吨加工费

3)辅助材料费(简称辅材费)。包括焊条、焊丝、氧气、氩气、氮气、油漆、电石等费用:

辅助材料费=设备总重量×辅助材料费指标

4)专用工具费。按1)~3)项之和乘以一定百分比计算。

5)废品损失费。按1)~4)项之和乘以一定百分比计算。

6)外购配套件费。

7)包装费。按以上1)~6)项之和乘以一定百分比计算。

8)利润。可按1)~5)项加第7)项之和乘以一定利润率计算。

9)税金。主要指增值税:

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增值税率

销售额=1)~8)项之和

10)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

综上所述,单台非标准设备原价

单台非标准设备原价={[(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1+专用工具费率)×(1+废品损失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包装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利润率)+销项税金+非标准设备设计费+外购配套件费

进口设备抵岸价=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附加费

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构成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资产属性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递延资产)。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1.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管理费(2)工程监理费(3)工程质量监督费(4)招标代理费(5)工程造价咨询费

2.建设用地费

(1)土地征用及补偿费(2)耕地占用税(3)租地费用

3.可行性研究费    4.研究试验费   5.勘察设计费  6.环境影响评价费

7.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8.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1)场地准备费(2)临时设施费。

9.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10.工程保险费   11.联合试运转费

12.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13.市政公用设施费

(二)形成无形资产费用

(1)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

(2)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用;(3)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费等。

(三)形成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1)人员培训费及提前进厂费(2)初期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购置费;

(3)初期生产用具购置费。不包括备品备件费。

五、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

(一)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是指在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以建设项目的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为基础,乘以基本预备费率进行计算。

2.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间,价格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

(二)建设期贷款利息

建设期贷款利息指在项目建设期发生的支付银行贷款、出口信贷、债券等的借款利息和融资费用。

第五章、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依据

第一节 工程造价计价方法

一、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方法

顺序:工程项目单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

(1)直接费单价。(2)综合单价。

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有两种:工程定额计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二、工程定额计价法

1.第一阶段:收集资料

(1)设计图纸。(2)相关资料、费用调整的文件等;(3)工程协议或合同;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技术组织措施等;(5)工程计价手册。

2.第二阶段:熟悉图纸和现场(1)熟悉图纸(2)注意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内容(3)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3.第三阶段:计算工程量   4.第四阶段:套定额单价

1)分项工程名称、规格和计算单位必须与定额中所列内容完全一致2)定额换算3)补充定额编制。

5.第五阶段:编制工料分析表 6.第六阶段:费用计算  7.第七阶段;复核 8.第八阶段:编制说明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程序和方法与工程量定额计价法基本一致,只是第四、第五、第六、阶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收集资料   2.第二阶段:熟悉图纸和现场   3.第三阶段:计算工程量

4.第四阶段:工程量清单项目组价    5.第五阶段:分析综合单价

6.第六阶段:费用计算   7.第七阶段;复核      8.第八阶段:编制说明

第二节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分类

一、工程造价依据体系

按照我国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权限的规定,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由法律法规和国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规章、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标准、定额等相互支撑、互为补充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分类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准确可靠,符合实际;    (2)可信度高,具有权威;

(3)数据化表达,便于计算;  (4)定性描述清晰,便于正确利用。

(一)按用途分类

1.规范工程计价的依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行业协会推荐性标准。

2.计算设备数量和工程量的依据:

(3)可行性研究资料。 (4)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和资料。

(5)工程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

3.计算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费用的依据:

(6)概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  (7)人工单价。  (8)材料预算单价。

(9)机械台班单价。  (10)工程造价信息。

4.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依据:

(11)费用定额。 (12)价格指数。

5.计算设备费的依据:

(13)设备价格、运杂费率等。

6.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依据:

(14)用地指标。  (15)各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等。

7.和计算造价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16)包含在工程造价内的税种、税率。(17)与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和土地等资源利用政策有关的取费标准。(18)利率和汇率。 (19)其他计价依据。

(二)按使用对象分类

1.规范建设单位(业主)计价行为的依据:可行性研究资料、用地指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等。

2,规范建设单位(业主)和承包商双方计价行为的依据。

3.工程建设定额的分类:

1)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  a.劳动定额  b.材料消耗定额  c.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

2)按定额的不同用途分类  a.施工定额  b.预算定额  c.概算定额  d.概算指标  e.投资估算指标

3)按定额的编制单位和执行范围分类

a.全国统一定额  b.地区统一定额  c.行业定额  d.企业定额  e.补充定额

4)按照投资的费用性质分类

a.建筑工程定额  b.设备安装工程定额  c.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第三节 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

一、预算定额

(一)预算定额的概念

预算定额是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总称。

(二)预算定额的作用

(1)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2)确定招投标控制价和招投标报价的依据;

(3)拨付工程价款、建设资金和编制竣工结算的依据;(4)确定劳动力、材料、机械台班需用量计划和统计完成工程量的依据;(5)实施经济核算制、考核工程成本的参考依据;

(6)进行技术经济评价的依据;(7)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

(三)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    1.社会平均水平的原则    2.简明适用的原则

(四)预算定额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基础定额;

(2)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3)通用的标准图和已选定的典型工程施工图纸;

(4)推广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

(5)施工现场测定资料、实验资料和统计资料;

(6)现行预算定额及基础资料和地区材料预算价格、工资标准及机械台班单价。

(五)预算定额的编制步骤

1.准备工作阶段   2.编制初稿阶段   3.修改和审查计价定额阶段

(六)预算定额各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1.预算定额计量单位的确定 2.预算定额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七)编制定额项目表

(八)预算定额的编排

1.定额文字说明    包括总说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分部说明和分节说明。

2.分项工程定额消耗指标    3.附录

二、概算定额、概算指标

(一)概算定额概念    概算定额又称扩大结构定额

(二)概算定额的主要作用

(1)编制设计概算和技术设计阶段编制修正概算的依据;

(2)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的基础资料之一;  (3)编制主要材料计划的参考依据;

(4)是编制概算指标的依据;     (5)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三)概算定额的编制依据

(1)现行的预算定额;   (2)选择的典型工程施工图和其他有关资料;

(3)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和机械台班预算价格。

(四)概算定额的编制步骤

1.准备工作阶段    2.编制初稿阶段   3.审查定稿阶段

(五)概算指标

1.概算指标的主要作用

(1)编制投资估算和编制基本建设计划,估算主要材料用量计划的依据;

(2)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概算、选择设计方案的依据; (3)考核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的依据。

2.概算指标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2)工程造价及费用组成;(3)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程量指标;

(4)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料消耗指标。

三、投资估算指标

(一)投资估算指标的作用

1.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阶段投资估算的依据

2.编制固定资产长远规划投资额的参考。       3.为投资估算提供依据和手段。

4.投资预测、投资控制、投资效益的分析作用。     5.确定项目投资的基础。

6.扩大材料消耗量的指标。       7.计算主要材料消耗量的基础。

(二)投资估算指标的内容

1.建设项目综合指标    2.单项工程指标    3.单位工程指标

(三)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方法

1.收集整理资料阶段     2.平衡调整阶段     3.测算审查阶段

第四节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

是工程计价最基础的定额,是地方和行业部门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也是个别企业依据其自身的消耗水平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

一、劳动定额   (一)时间定额  (二)产量定额     时间定额与产量定额互为倒数的关系

1.工人工作时间

(1)定额时间  1)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2)基本工作时间3)辅助工作时间4)休息时间

5)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

(2)非定额时1)多余和偶然工作时间2)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3)违反劳动纪律的损失时间

2.机械工作时间

(1)定额时间 1)有效工作时间2)不可避免的无负荷工作时间3)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

(2)非定额时间 1)机械多余的工作时间2)机械停工时间3)违反劳动纪律的停工时间

(四)劳动定额的编制方法

1.经验估计法   2.统计计算法   3.技术测定法   4.比较类推法

二、材料消耗定额

(一)概念:正常情况下,生产质量合格的单位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建筑安装材料的数量标准。

(二)净用量定额和损耗量定额:(1)直接用于建筑安装工程上的材料;

(2)不可避免产生的施工废料;(3)不可避免的材料施工操作损耗。

(三)编制材料消耗定额的基本方法

1.现场技术测定法   2.试验法    3.统计法    4.理论计算法

三、施工机械台班定额

1.拟定正常的施工条件            2.确定施工机械纯工作1小时的正常生产率

3.确定施工机械的正常利用系数    4.计算机械台班定额

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生产率×工作班延续时间×机械正常利用系数

第五节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定额基价

预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确定后,就需要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单价。

一、人工单价

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日工资单价(G)=G1+G2+G3+G4+G5

(1)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4)职工福利费(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二、材料单价

(1)材料原价(供应价格):材料的出厂价格、进口材料抵岸价或销售部门的批发价和市场采购价(或信息价)

(2)包装费:包装品的价值和包装费用,包装器材如有回收价值,应考虑回收价值

(3)材料运杂费:包括车船等的运输费、调车费、出入仓库费、装卸费等

(4)运输损耗费: 运输和装卸搬运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5)采购及保管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6)检验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实验费和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的检验

三、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一)指单位工作台班中为使机械正常运转所分摊和支出的各项费用。

(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组成

1.不变费用,是指属于分摊性质的费用。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和机械安拆费。

2.可变费用,是指属于支出性质的费用。包括: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其他费用(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四、定额基价

定额基价,亦称分项工程单价。是不完全价格,定额基价是确定分项工程的基准价。

(一)基价的编制依据

(1)现行的预算定额;(2)现行的日工资标准;(3)现行的地区材料预算价格;

(4)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二)基价的确定方法

 

(三)确定定额项目基价的步骤

(1)填写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  (2)计算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分项工程基价;

(3)复核计算过程;  (4)报送审批。

(四)定额基价的套用

(五)定额基价的换算

第六节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编制原则

1.合理确定定额水平的原则   2.简明、适用性原则    3.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二、间接费定额

三、利润

四、税金 

第七节 工程造价信息

一、工程造价信息的管理

(一)工程造价资料的管理

1.建立造价资料积累制度

2.资料数据库的建立和网络化管理

 (1)工程造价资料数据库的主要作用。

1)编制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重要基础资料;2)编制类似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资料;

3)审查施工图预算的基础资料;  4)研究分析工程造价变化规律的基础;

5)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参考依据;  6)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7)编制预算定额、概算定额的基础资料。

三、工程造价指数   反映一定时期由于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的一种指标,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依据。①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及其原因。②估计工程造价变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③是工程承发包双方进行工程估价和结算的重要依据。

(一)按照工程范围、类别、用途分类   (1)单项价格指数   (2)综合造价指数。

(二)按造价资料限期长短分类  (1)时点造价指数  (2)月指数  (3)季指数  (4)年指数

(三)按不同基期分类   (1)定基指数  (2)环比指数

第六章、 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第一节 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概述

一、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意义

1.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投资控制效率   2.使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工作更主动

3.便于设计与经济相结合    4.在决策和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效果最显著

二、决策和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一)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区及建设地点(厂址)、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等。

(二)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1.工业项目  (1)总平面设计  (2)工艺设计 (3)建筑设计

2.民用项目   (1)住宅小区规划 (2)住宅建筑设计

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

(一)可行性研究的概念

可行性研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加强可行性研究,是对国家经济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手段,是提高项目决策水平的关键。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1)项目兴建理由与目标(2)市场分析与预测(3)资源条件评价(4)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5)场(厂)址选择(6)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7)原材料燃料供应

(8)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9)环境影响评价(10)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11)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12)项目实施进度(13)投资估算(14)融资方案(15)财务评价 (16)国民经济评价(17)社会评价(18)风险分析(19)研究结论与建议 (20)附件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作用

(1)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决策的依据; (2)作为向当地政府或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建设执照的依据;

(3)作为环保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依据; (4)作为编制设计任务书的依据;

(5)作为安排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的依据; (6)作为筹集资金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依据;

(7)作为编制科研实验计划和新技术、新设备需用计划及大型专用设备生产预安排的依据;

(8)作为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以及与国外厂商谈判签约的依据;

(9)作为与项目协作单位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10)作为项目后评价的依据。

(四)可行性研究对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影响

1.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的正确性是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前提

2.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

3.工程造价高低、投资多少也影响可行性研究结论

4.可行性研究的深度影响投资估算的精确度,也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结果

四、设计方案的评价、比选与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

(一)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作用及内容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引导和促进各类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投资结构,减少和规避投资风险,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三)设计方案评价、比选的方法

(1)造价额度法(2)运行费用法(3)净现值法

(四)设计方案评价、比选应注意的问题

(1)工期的比较(2)采用新技术的分析(3)对产品功能的分析评价:①需要可比;②费用消耗可比;③价格可比;④时间可比。

第二节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一、投资估算的概念及作用

(一)投资估算的概念

投资估算是指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依据现有的资料和特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数额进行的估计。是可行性研究乃至整个决策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任务。

(二)投资估算的作用

(1)是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的依据之一,并对项目的规划、规模起参考作用。

(2)是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研究、分析、计算项目投资经济效果的重要条件。

(3)方案选择、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确定项目投资水平的依据。

(4)作为项目资金筹措及制订建设贷款计划的依据,建设单位可根据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额,进行资金筹措和向银行申请贷款。

(5)核算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需要额和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

(6)项目投资估算对工程设计概算起控制作用。设计任务书中下达的投资限额,即作为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

二、 投资估算的内容及依据

(一)编制内容

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和流动资金的估算。

按照费用的性质划分,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三部分

建设期利息是债务资金在建设期内发生并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利息。

基本步骤如下:

(1)分别估算各单项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

(2)在汇总各单项工程费用的基础上,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

(3)估算价差预备费。(4)估算建设期利息。(5)估算流动资金。(6)汇总处总投资。

(二)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是指在编制投资估算时需要计量、价格确定、工程计价有关参数、率值确定的基础资料。

(1)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工程勘察与设计文件,图示计量或有关专业提供的主要工程量和主要设备清单;

(3)行业部门、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行业协会等编制的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规定)、综合单价、价格指数和有关造价文件等;

(4)类似工程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和参数;

(5)工程所在地的同期的工、料、机市场价格,建筑、工艺及附属设备的市场价格和有关费用等;

(6)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部门发布的价格指数、利率、汇率、税率等有关参数;

(7)委托人提供的其他技术经济资料。

三、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精度要求高,需采用相对详细的投资估算方法,即指标估算法。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投资估算

1.生产能力指数法    2.系数估算法    3.比例估算法    4.混合法    5.指标估算法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   原则上应采用指标估算法。

1.建筑工程费用估算

(1)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    a单位功能价格法   b单位面积价格法   c单位容积价格法

(2)单位实物工程量投资估算法  (3)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法

2.设备购置费估算    3.安装工程费估算

安装工程费=设备原价×安装费率    安装工程费=设备吨重×每吨安装费

安装工程费=安装工程实物量×安装费用指标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算  5.基本预备费估算   6.价差预备费

7.投资方向调节税估算    8.建设期贷款利息估算

 (三)流动资金的估算

流动资金估算一般可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和扩大指标估算法。

1.分项详细估算法  2.扩大指标估算法

四、投资估算的文件组成

  投资估算文件一般由封面、签署页、编制说明、投资估算分析、总投资估算表、单项工程估算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组成。

五、投资估算的审核

 1.审核和分析投资估算编制依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实用性

2.审核选用的投资估算方法的科学性与适用性

 3.审核投资估算的编制内容与拟建项目规划要求的一致性

 4.审核投资估算的费用项目、费用数额的真实性

第三节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查

一、设计概算的概念与作用

(一)设计概算的概念

设计概算是在设计阶段对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的概略计算,设计概算投资应包括建设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试运行到竣工验收等的全部建设资金,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报批设计文件时,必须同时报批设计概算文件。采用两阶段设计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采用三阶段设计的,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修正概算。设计概算额度控制、审批、调整应遵循国家、各省市地方政府或行业有关规定。如果设计概算值超过控制额,以至于因概算投资额度变化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使经济效益达不到预定收益目标值时,必须修改设计或重新立项审批。

(二)设计概算的作用

1.设计概算是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2.设计概算是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和贷款合同的依据

3.设计概算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4.设计概算是衡量设计方案技术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

5.设计概算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二、设计概算编制内容及依据

(一)编制内容

设计概算可分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三级

(二)编制依据 

(1)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2)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初步设计项目一览表。(4)正常的施工组织设计。

(5)能满足编制设计概算的各专业设计图纸、文字说明和主要设备表,其中包括:

(6)当地和主管部门的现行建筑工程和专业安装工程的概算定额(或预算定额、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材料及构配件预算价格、工程费用定额和有关费用规定的文件等资料。  

(7)现行的有关设备原价及运杂费率。(8)现行的有关其他费用定额、指标和价格。

(9)资金筹措方式。(10)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11)有关合同、协议等其他资料。

(12)类似工程的概、预算及技术经济指标。(1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其他资料。

三、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

(一)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     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1.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概算编制方法  (1)概算定额法  (2)概算指标法  (3)类似工程预算法

2.设备及安装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

 (1)设备购置费概算   (2)设备安装工程费概算的编制方法1)预算单价法2)扩大单价法3)设备价值百分比法(安装设备百分比法)4)综合吨位指标法

(二)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编制方法

1.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只包括单项工程的工程费用。

2.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内容

综合概算是以单项工程所属的单位工程概算为基础

(三)建设项目总概算的编制方法

 1.建设项目总概算的含义

建设项目总概算是确定一个项目建设总费用的文件(以下简称总概算),是设计阶段对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度的计算,是概算的主要组成部分。

 2.建设项目总概算的内容

建设项目总概算文件一般由封面、签署页及目录、编制说明、总概算表、其他费用表、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及附件——补充单位估价表组成。

四、设计概算文件的组成

由封面、签署页及目录、编制说明、总概算表、其他费用计算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组成总概算册

五、设计概算的审查

 (一)审查设计概算的意义

 (1)利于合理分配投资资金,加强投资计划管理,有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促进概算编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概算的编制规定和费用标准,从而提高概算的编制质量。

(3)促进设计的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4)利于核定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

(5)审查设计概算有利于为建设项目投资的落实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设计概算的审查内容

1. 审查概算编制依据     (1)合法性   (2)时效性   (3)适用范围

2.审查概算编制深度     (1)编制说明    (2)编制深度    (3)编制范围

3.审查概算的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根据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条件编制。(2)是否符合原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准。投资超过批准投资估算10%以上的,应查明原因,重新上报审批。(3)审查编制方法、计价依据和程序是否符合现行规定(4)审查工程量是否正确(5)审查材料用量和价格是否正确定等。(6)审查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与设备清单相一致.设备预算价格是否真实,设备原价和运杂费的计算是否正确,非标准设备原价的计价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进口设备的各项费用的组成及其计算程序、方法是否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7)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符合规定,计算程序和取费标准是否正确。(8)审查综合概算、总概算的编制内容、方法是否符合要求(9)审查总概算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完整。(10)审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具体费率或计取标准是否按国家、行业有关部门规定计算,有无随意列项、有无多列、交叉计列和漏项等。(11)审查项目的“三废”治理。(12)审查技术经济指标。(13)审查投资经济效果。

(三)审查设计概算的方法

1.对比分析法2.查询核实法3.联合会审法

(四)设计概算的批准

  经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概算提交审批部门复核,复核无误后就可以批准,一般以文件的形式正式下达审批概算。审批部门应具有相应的权限,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规定,不同的部门具有不同的审批权限。

六、设计概算的调整

设计概算批准后,一般不得调整。但由于以下三个原因引起的设计和投资变化可以调整概算,但要严格按照调整概算的有关程序执行。

 (1)超出原设计范围的重大变更 (2)超出基本预备费规定范围,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工程变动或费用增加 (3)超出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属国家重大政策性变动因素引起的凋整。

第四节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查

一、施工图预算的概念与作用

(一)施工图预算的概念

   按照规定的计算程序计算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并计取间接费、利润、税金等费用,确定单位工程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

(二)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两种模式

 1.传统定额计价模式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三)施工图预算的目的和作用

 1.施工图预算对设计方的目的和作用

(1)根据施工图预算进行控制投资(2)根据施工图预算进行优化设计、确定最终设计方案。

2.施工图预算对投资方的作用

 (1)根据施工图修正建设投资(2)根据施工图预算确定招标控制价(3)根据施工图预算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3.施工图预算对施工企业的作用

 1)根据施工图预算确定投标报价(2)根据施工图预算进行施工准备和工程分包

(3)根据施工图预算拟定降低成本措施

 4.施工图预算对其他方面的作用

(1)对于工程咨询单位而言,尽可能客观、准确地为委托方做出施工图预算,这是其水平、素质和信誉的体现。(2)对于工程项目管理、监理等中介服务企业而言,客观准确的施工图预算是为业主方提供投资控制的依据。(3)对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而言,它是监督、检查执行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测算造价指数及审查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之一。

二、施工图预算编制内容及依据

(一)编制内容

  施工图预算有单位工程预算、单项工程预算和建设项目总预算

按其工程性质分为一般土建工程预算、给排水工程预算、采暖通风工程预算、煤气工程预算、电气照明工程预算、弱电工程预算、特殊构筑物如炉窑等工程预算和工业管道工程预算等。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可分为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预算、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预算等。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涉及预算编制的国家、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等。   (2)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和有关标准图等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工程量计算规则。  (5)现行预算定额和有关动态调价规定。

  (6)招标文件或工程施工合同。 (7)工具书和有关手册 (8)其他有关资料。

三、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一)工料单价法     1.预算单价法         2.实物法

(二)综合单价法     1.全费用综合单价     2.清单综合单价

四、施工图预算的文件组成

  施工图预算文件应由封面、签署页及目录、编制说明、总预算表、其他费用计算表、单项工程综合预算表、单位工程预算表等组成。

五、施工图预算的审查

(一)审查施工图预算的意义

   (1)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克服和防止预算超概算现象发生。

  (2)有利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合理使用建设资金。

  (3)有利于施工承包合同价的合理确定和控制。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对于不宜招标的工程,是合同价款结算的基础。

  (4)有利于积累和分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通过审查工程预算,核实了预算价值为积累和分析技术经济指标,提供了准确数据。

(二)审查施工图预算的内容

 1.审查工程董

   工程量计算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基础,对施工图预算的审查首先从工程量计算开始,然后才能进行后续工作。

 (1)土方工程(2)打桩工程 (3)砖石工程 (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5)木结构工程 (6)楼地面工程

(7)屋面工程 (8)构筑物工程(9)装饰工程 (10)金属构件制作工程 (11)水暖工程 (12)电气照明工程 (13)设备及其安装工程

2.审查设备、材料的预算价格

 设备、材料费用是施工图预算造价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一般占50%~70%,市场上同种类设备或材料价格差别最大,应当重点审查。

3.审查预算单价的套用

4.审查有关费用项目及其取值

(三)审查施工图预算的方法

 1.全面审查法2.标准预算审查法3.分组计算审查法 4.对比审查法5.筛选审查法

6.重点抽查法7.利用手册审查法8.分解对比审查法(略)

(四)施工预算审查的步骤

1.做好审查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施工图纸 (2)了解施工图预算包括的范围 (3)弄清施工图预算采用的单位估价表

2.选择合适的审查方法,按相应内容审查

3.施工图预算调整

(五)施工图预算的批准

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预算提交审批部门复核,复核无误后就可以批准,一般以文件的形式正式下达审批预算。与设计概算的审批不同,施工图预算的审批虽然要求审批部门应具有相应的权限,但其严格程度较低些。

第七章、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

第一节 建设工程招标

一、招标投标的概念

二、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三、建设工程招标的分类

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建设项目全过程招标、“交钥匙工程”招标)。

建设监理招标,是业主通过招标选择监理承包商的行为。

货物招标,是业主针对设备、材料供应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进行的招标。

四、招标方式和招标工作的组织

(一)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业主应当向3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二)招标工作的组织   1.业主自行组织   2.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2.提出招标申请,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备案    4.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资格审查

6.招标文件发放    7.勘察现场    8.投标答疑会    9.接受投标书     10.开标、评标、定标

11.宣布中标单位    12.签订合同

六、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1.投标须知    2.合同主要条款     3.投标文件格式    4.工程量清单    5.技术条款

6.设计图纸    7.评标标准和方法    8.投标辅助教材

(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     (3)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4)评标标准和方法    (5)合同主要条款。

2.招标文件编写应遵循的主要规定

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1)封面(2)总说明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5)其他项目清单      (6)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指完成拟建工程的实体工程项目数量的清单。编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1.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2.夜间施工    3.二次搬运4.冬雨季施工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6.施工排水   7.施工降水

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9.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四、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1.暂列金额   2.暂估价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5.其他注意事项

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

一、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

1.权威性 2.完整性  3.一致性 4.合理性  5. 唯一性、公正性(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招标控制价)

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国家或省级、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7)其他的相关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

三、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计价

(1)不同定额表现形式的组价方法:

1)用综合单价(基价)表现形式的组价2)用消耗量定额和价目表表现形式的组价。

(2)与定额计价法规定的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时的组价方法

2.措施项目费计价

(1)用综合单价形式的组价(2)用费率形式的组价

3、其他项目费组价

(1)暂列金额应按照有关计价规定,根据工程结构、工期等估算。

(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并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为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3)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4.规费与税金的计取

规费与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国务院部委有关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计取。

5.其他有关表格的填写

(1)填写分析表(2)填写单位工程费汇总表(3)填写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4)填写工程项目总价表(5)填写编制说明(6)填写封面。

6.需要考虑的有关因素

(1)工期(2)质量(3)建筑材料市场价格(4)自然地理条件

四、招标控制价的管理

1.招标控制价的复核

(1)承包工程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有关条款。

(2)工程量清单单价组成分析: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以及主要材料数量等。 (3)计日工单价等。 (4)规费和税金的计取等。

2.招标控制价的公布和备查

(1)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

(2)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3.招标控制价的投诉与处理

(1)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2)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第四节 投标报价的编制

一、施工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函;(2)投标书附录;(3)投标保证金;(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6)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7)辅助资料表;(8)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的不采用);(9)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确认和响应;(10)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施工投标的程序

报名参加投标→办理资格预审→获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研究→招标环境调查→确定投标策略→制定施工方案→计算投标报价→标书编制→标书投送

三、施工投标的准备

1.研究招标文件

(1)研究工程综合说明,借以获得对工程全貌的轮廓性了解。

(2)熟悉并详细研究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3)研究合同主要条款(4)熟悉投标单位须知

2.调查投标环境   (1)施工现场条件  (2)自然条件    (3)建材供应条件

(4)专业分包的能力和分包条件       (5)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情况。

3.确定投标策略      4.制定施工方案

四、施工投标报价的编制

(一)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国家或省级、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其他相关资料;

(二)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1)复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和项目是否准确。

(2)研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

(3)进行清单综合单价的计算。1)依据定额计算2)根据实际费用估算

(4)进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调整(5)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2.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

3.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增加或减少。

(2)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额,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

4.规费和税金的计算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和省级、国务院部委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5.其他有关表格的填写

6.注意事项  (1)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合计金额应一致  (3)材料费单价应该是全单价

第五节 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

(一)通过招标,选定中标人决定合同价

(1)双方的权利、义务; (2)施工组织计划和工期; (3)质量与验收; (4)合同价款与支付;

(5)竣工与结算; (6)争议的解决; (7)工程保险等。

(二)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发包方与承包方通过协商谈判决定合同价

主要适用于抢险工程、保密工程、不宜进行招标的工程以及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的内容同上。

二、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2)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3)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4)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5)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与时间。(6)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方法。(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8)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9)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招标工程合同预定的内容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第八章、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调整

第一节 施工预算与工程成本控制

一、施工预算概述     是施工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控制工程成本的重要手段。

(一)施工预算的编制内容

(1)计算工程量;  (2)套施工定额;   (3)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分析和汇总;

(4)进行“两算”对比。

(二)施工预算的编制依据

(1)经过会审的施工图、会审纪要及有关标准图;  (2)施工定额;  (3)施工方案;

(4)人工工资标准、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价格。

(三)施工预算的编制方法      1.实物法     2.单位估价法

二、成本分析

(一)人工费的控制

(1)按定额人工费控制施工生产中的人工费,尽量以下达施工任务书的方式承包用工。

(2)产生了合同价款以外的内容,应按实签证。

(二)工程材料费的控制     材料费是构成工程成本的主要内容。

1.以最佳方式采购材料,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1) 选择材料价格、采购费用最低的采购地点和渠道。

(2) 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采购方式。   (3) 按工程进度计划采购供应材料。

2.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确定材料规格

3.合理使用周转材料

(1)合理控制施工进度,减少模板的总投入量,提高其周转使用效率。(2)控制好工期,做到不拖延工期或合理提前工期,尽量降低脚手架的占用时间,充分提高周转使用率。(3)做好周转材料的保管、保养工作,及时除锈、防锈,通过延长周转使用次数达到降低摊销费用的目的。

4.合理设计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

材料堆放场地合理是指根据现有的条件,合理布置各种材料或构件的堆放地点,尽量不发生或少发生一次搬运费,尽量减少施工损耗和其他损耗。

第二节 工程变更与合同价的调整

一、工程变更

(一)工程变更的概念

由于种种原因,常常会出现设计、工程量、计划进度、使用材料等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统称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二)工程变更的产生原因

(1)业主方对项目提出新的要求;(2)由于现场施工环境发生了变化;(3)由于设计上的错误,必须对图纸作出修改;(4)由于使用新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5)由于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不准确引起工程量增减;(6)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引起停工和工期拖延。

(三)工程变更的确认

提出工程变更→分析提出的工程变更对项目目标的影响→分析有关的合同条款和会议、通信记录→初步确定处理变更所需的费用、时间范围和质量要求(向业主提交变更详细报告)→确认工程变更。

(四)工程变更的控制

(1)工程尚未开始:这时的变更只需对工程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

(2)工程正在施工:这时变更的时间通常很紧迫,甚至可能发生现场停工,等待变更通知。

(3)工程已完工:这时进行变更,就必须做返工处理。

(五)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

(1)建设单位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

(2)承包商(施工合同中的乙方)要求对原工程进行变更

1)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2)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工程师同意采用乙方的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或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六)工程变更价款的计算方法

(1)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报告时,可视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应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4)工程师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可以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追加合同价款。

(七)工程变更申请

工程变更要经过一定的手续,如申请、审查、批准、通知等。

(八)工程变更中应注意的问题

1.工程师的认可权应合理限制  2.工程变更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  3.变更程序的对策:

(1)控制施工进度,等待变更谈判结果。(2)以计时工或按承包商的实际费用支出计算费用补偿,或成本加酬金的方法计算。(3)应有完整的变更实施的记录和照片,并由工程师签字,为索赔作准备。

4.承包商不能擅自作主进行工程变更   5.承包商在签订变更协议过程中必须提出补偿问题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一)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造价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二)综合单价的调整

当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有误或工程变更引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程量的10%或合同中约定的幅度时,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应予调整。

(三)材料价格调整

(四)措施费用调整

(1)发包人更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2)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超过发包人所提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量。(3)因发包人原因并经承包人同意顺延工期。(4)施工期间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变化导致。 

第三节 工程索赔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

二、索赔的起因和条件

(一)索赔的起因   1.由现代承包工程的特点引起   2.合同内容的有限性    3.业主要求

4.各承包商之间的相互影响     5.对合同理解的差异

(二)索赔的条件    1.客观性    2.合法性    3.合理性

三、索赔的分类

(一)按发生索赔的原因分类

(1)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索赔;(2)地基变化索赔;(3)工期延长索赔;(4)加速施工索赔;

(5)不利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索赔;(6)工程范围变更索赔;(7)合同文件错误索赔;

(8)工程拖期索赔;(9)暂停施工索赔;(10)终止合同索赔;(11)设计图纸拖延交付索赔;

(12)拖延付款索赔;(13)物价上涨索赔;(14)业主风险索赔;(15)特殊风险索赔;

(16)不可抗拒因素索赔;(17)业主违约索赔;(18)法令变更索赔等。

(二)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    2.经济索赔

(三)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1.合同规定的索赔  2.非合同规定的索赔   3.道义索赔

(四)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分类

1.工程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索赔2.总承包商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3.承包商同供货商之间的索赔

(五)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   2.综合索赔(1)承包商的投标报价是合理的;(2)实际发生的总成本是合理的;(3)承包商对成本增加没有任何责任;(4)不可能采用其他方法准确地计算出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

(六)按索赔的对象分类   索赔反索赔

四、索赔的基本程序及其规定

(一)索赔的基本程序

(二)索赔时限的规定 

(1)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后28天内,提出赔偿报告及有关资料。收到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收到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做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当该索赔时间持续进行时,应当阶段性地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递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业主也按以上的时限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五、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与依据

(一)索赔证据

1.对索赔证据的要求(1)真实性。(2)全面性。(3)关联性(4)及时性。(5)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二)索赔文件

1.索赔信

2. 索赔报告

(1)索赔事件要真实、证据确凿(2)计算索赔值要合理、准确(3)责任分析要清楚(4)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5)因果关系(6)用语应尽量婉转

3.附件

(1)索赔报告中所列举事实、理由、影响等的证明文件和证据。

(2)详细计算书,这是为了证实索赔金额的真实性而设置的,为了简明可以大量选用图表。

(三)承包商的索赔

1.承包商索赔的主要内容

(1)业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应该做的工作(2)业主方指令错误(3)业主方未能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所需指令、批准(4)业主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图纸。工期确认时间约定为14天(5)延期开工:1)可以提出延期开工的申请,确认时间为48小时2)根据约定延期开工(6) 地址条件发生变化(7)因业主原因造成暂停施工(8)因非承包商原因一周内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9)不可抗力。工期确认时间为14天(10)检查检验(11)重新检验(12)工程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工期确认时间为14天(13)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14)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15)其他。

2.索赔款的主要组成成分

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和利润。

可以索赔:(1)人工费: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2)材料费:材料原件、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操作及安装耗损费。(3)施工机械费。(4)措施费。 (5)企业管理费:人员工资、办公、差旅交通、保险等多项费用。(6)利润。(7)规费及税金。(8)要求赔偿额外担保费用。

不允许索赔:

1) 承包商对索赔事项的发生原因负有责任的有关费用。2)承包商对索赔事项未采取减轻措施因而扩大的损失费用。3)承包商进行索赔工作的准备费用。4)索赔款在索赔处理期间的利息。5)工程有关的保险费用:工程一切险、工人事故险、第三方保险费用等。

3.工期索赔的计算

(1)比例法。业主原因影响工期,当提供的条件能满足部分施工时,应按比例法俩计算工期索赔值。

(2)相对单位法。工程的变更引起劳动量的变化,用劳动量相对单位法来计算工期索赔天数。

(3)网络分析法。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后的网络计划,对比结果,从而计算出索赔工期。
(4)平均值计算法。通过计算业主对各个分项工程的影响程度,得出应该索赔工期的平均值。

(5)其他方法。

4.费用索赔的计算

(1)总费用法。按固定总价合同转化为成本加酬金合同。1)准确、符合规定、选择合理、内容一致。2)索赔报价合理、真实。3)承包商无任何责任。(2)分项法。1)比总费用法复杂。2)真实、科学、合理。3)为明确双方责任提供证据。4)应用面广,容易被人们接受。(3)因素分析法。

(四)业主的反索赔

首先,要对承包商的索赔报告进行评论和反驳,否定其索赔要求,或者削减索赔款额。其次,对承包商的违约,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1.对承包商履约中的违约责任进行索赔

2.对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评审、反驳与修正 

第四节 工程价款结算

一、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

(一)工程价款结算的意义

以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形式。

1.工程价款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

2.工程价款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

(二)工程预付款结算

1.预付款的数额和拨付时间

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逐年预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业主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2.预付款的拨付及违约责任

业主不按约定预付,承包商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业主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业主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商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3.预付款的扣回     4.其他   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业主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三)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1.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2)分段结算与支付。

2.工程量计算

(1)业主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商。

(2)业主收到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已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被确认。

(3)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商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 业主不予计量。

3.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量计量结果,提出进度款申请,14天内,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支付进度款。(2)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3)业主超过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及时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收到通知后仍不能付款,可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同意后可延期支付。(4)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商可停止施工,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四)竣工结算

1.竣工结算的方式: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三种。

2.竣工结算编审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商编制,业主审查;(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商编制,业主审查,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3.竣工结算报告的递交时限要求及违约责任

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业主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业主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4.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查时限要求及违约责任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业主后30天内审查完成。

表8-3 竣工结算报告审查时限

5.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及违约责任

业主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商可以催告业主支付结算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业主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商可以与业主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商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6.竣工结算编制的依据

1) 工程合同的有关条款2)全套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3)设计变更通知单4)承包商提出,由业主和设计单位会签的施工技术问题核定单5)工程现场签证单6)材料代用核定单。7)材料价格变更文件8)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量9)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办理了签证的索赔10)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他依据。

7.竣工结算的编制

在工程进度款结算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的各种设计变更资料和修改图纸,以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核定单、索赔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调整计算,最后汇总为竣工结算造价。

8.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

(1)核对合同条款。(2)落实设计变更签证。(3)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4)严格按合同约定计价。(5)注意各项费用计取。(6)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五)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预留

二、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国内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国内设备、工器具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业主对订购的设备、工器具,一般不预付定金,只对制造期在半年以上的专用设备和船舶的价款,按合同分期付款。

2.国内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由承包商自行采购建筑材料的,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预付备料款,建筑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等)工作量的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安装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1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2)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业主供应的材料,视招标文件的规定处理。

(二)进口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标准机械设备的结算

(1)当采购货物已装船,卖方提交有关文件的单证后,即可支付合同总价的90%。

(2)机械设备在保证期截止时,卖方提交有关单证后支付合同总价的尾款,一般为合同总价的10%。

(3)支付货币与时间。买方从卖方提出日期的一定期限内(一般45天内),将相应的货款付给卖方。

2.专制机械设备的结算:预付款、阶段付款和最终付款。

(1)预付款。提供合同总价的10%~20%的预付款。

1)由卖方委托银行出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担保金额与预付款货币金额相等;2)相当于合同总价形式的发票;3)商业发票;4)由卖方委托的银行向买方的指定银行开具由买方承兑的即期汇票。

(2)阶段付款。1)当制造工序达到合同规定的阶段时,制造厂应以电传或信件通知业主2)开具经双方确认完成工作量的证明书3)提交以买方为受益人的所完成部分保险发票4)提交商业发票副本。

提供下列文件和单证:①有关运输部门的收据;②交运合同货物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副本;③详细的装箱单副本;④由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证书副本;⑤原产国证书副本;⑥货物到达买方验收合格后,当事双方签发的合同货物验收合格证书副本。

(3)最终付款。1)商业发票副本。2)全部设备完好无损,所有待修缺陷及待办的问题,均已按技术规范说明圆满解决后的合格证副本。

3.利用出口信贷方式支付进口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

对进口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出口信贷根据借款的对象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1)卖方信贷:先预付10%定金,装船后再付10%,货物抵目的地,验收后付5%,待质量保证期届满时再付5%,剩余的70%货款应在全部交货后规定的若干年内一次或分期付清。

(2)买方信贷:一是由产品出口国银行把出口信贷直接贷给买方,买卖双方以即期现汇成交。

另是由出口国银行把出口信贷贷给进口国银行,再由进口国银行转贷给买方,买方用现汇支付借款,进口国银行分期向出口国银行偿还借款本息。

第五节 工程造价争议的解决

一、争议的产生

1.对工程项目合同条件的理解和解释不同     2.在确定新单价时论点不同

3.业主拖期支付工程款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引起争议

4.在处理索赔问题时发生争议。   友好协商,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二、造价争议解决的途径

(一)友好协商解决

友好协商解决,是指一切造价纠纷通过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的共同努力得到解决。

(二)调解解决

当造价纠纷不可能通过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时,争取通过中间调解的办法解决争议。调解也是非对抗性的处理方法。

(三)仲裁或诉讼解决

当通过友好协商和调解的方式都无法解决争议时:

1.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第九章、竣工决算的编制与保修费用的处理

第一节 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的基本概念

(一)竣工验收的含义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由发包人、承包人和项目验收委员会,以项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文件,以及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在项目建成并试生产合格后(工业生产性项目),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检验和认证、综合评价和鉴定的活动。

(二)竣工验收的作用

(1)全国考核建设成果,检查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使用。(2)总结工程建设经验,为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提供重要依据。(3)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是审查投资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环节。

(4)竣工验收时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要环节。

(三)竣工验收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满足使用要求。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发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6)有承包人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历次抽查中,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8)工程项目前期审批手续齐全,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共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9)国外引进项目或设备应按合同要求完成负荷调试考核,并达到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10)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但有部分零星工程和少数尾工未按设计规范的内容全部建成,而且不影响正常生产和使用,也应组织竣工验收。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

(四)竣工验收的依据

(1)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有关规定。(2)审批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4)工程承包合同文件。(5)技术设备说明书。(6)建筑安装工程统计规定及主管部门关于工程竣工规定。

(7)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8)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

二、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

竣工验收报告一般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单项总结或素材,由建设单位汇总和编制。

三、竣工验收日期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2.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四、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第二节 竣工决算

一、竣工决算的基本概念

(一)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

(二)竣工决算的作用

(1)全面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始建设到竣工为止全部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

(2)可以正确核定固定资产价值并及时办理交付使用,可缩短工程建设周期,节约建设项目投资,准确考核和分析投资效果。

(3)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时分析和检查涉及概算的执行情况,考核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果的依据。为今后制定建设项目计划,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果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二、竣工决算的内容

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等费用。

三、竣工决算的编制

(一)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

(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修正总概算及其批复文件。

(2)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其施工图预算书。(3)设计交底或图纸会审会议记要。

(4)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及其他施工发生的费用记录。(5)招标控制价,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6)历年基建计划、历年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

(7)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8)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竣工决算的编制步骤

(1)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依据资料。(2)清理各项财务、债务和结余物资。(3)核实工程变动情况。 (4)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说明。 (5)填写竣工决算报表。 (6)做好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7)清理、装订好竣工图。 (8)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存档。

四、新增资产价值的确定

(一)新增资产价值的分类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所花费的总投资形成相应的资产。按照新的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新增资产按资产性质可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四大类。

(二)新增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1.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的。包括:已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费用;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费用。

      2. 新增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

        流动资产可以在1年内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

3.新增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探权和采矿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及商誉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第三节 保修费用的处理

一、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含义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5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2个采暖期和供热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2年。

三、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预留、使用及管理

(一)保证(保修)金的预留

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二)保证(保修)金的使用及返还

 1.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

2. 承包人原因造成缺陷且其不愿意维修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

3.由他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

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缺陷或损坏,发包人有权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此延长的期限终止后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5.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应于14日内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在核实后14日内返还保证金,逾期支付的,承担违约责任。

6. 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商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三)保证(保修)金的管理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更多相关推荐:
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总结

xxxxxxxxxxxxxxx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总结xxxxxxxxxxx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二○一二年一月xxxxxxxxxxxxxxxxx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总结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xxxxx交通运输局作为执…

钱铺乡村村水泥路工程建设管理总结

钱铺乡村村水泥路工程建设管理总结20xx年,钱铺乡实施黄岗北岭黄冲村将军笔峰三条“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共完成水泥路3.845公里。“村村通”的实施,全面提高了我乡公路技术等级,受益群众达9000多人,促进了群众增…

66kV变电站土建工程建设管理总结

66kV双峰变电所土建工程建设管理总结大海林林业供电局业主项目部20xx年x月x日66kV双峰变电所土建工程建设管理总结一、工程概况:(一)、综合楼建筑面积:444m3;建筑层数:二层;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抗震…

板桥镇张坝村公路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总结

板桥镇张坝村公路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总结一、工程概况板桥镇张坝村公路建设工程是从白房村10组白联路交叉路口至张坝村1组三联路接轨止。路线全长4.3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路面面层采用…

上栗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总结

上栗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总结上栗220kV输变电工程自去年x月份开工建设以来,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电力公司、萍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精心组织,科学施工,做…

工程建设管理总结

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总结二O一一年十一月批准年月日审核编写年月年月日日1建设概述411工程概况412工程建设目标42工程建设管理体制621工程建设管理网络622工程安全网络623工程质量管理网络63各项...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总结

提灌站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总结xx和yy提灌站技改工程是20xx年纳入xxx市xx项目,是区政府20xx年第xx次常务会议决定建设的小型农村机电提灌站技改项目。是解决xx村、xx村1564户4351人1790亩耕地…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重庆市巫山县官渡河官渡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及位置工程名称重庆市巫山县官渡河官渡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位置重庆市巫山县官渡河官渡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巫山县官渡镇地处官渡河中...

20xx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知识点总结大全

20xx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核心点全程精讲P1IZZ20xx00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而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这是组织论的一个重要结论IZZ20xx10建设工程项...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内容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位置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二工程建设任务及设计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建设任务对河涌挂管106国道现状污水井全长约365m进行污水管道工程建设设计标准对联民村污水处理站以西地区在现状河涌与106国道之间有一...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年度工作总结

聘期工作总结本人在聘任期间能坚决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现就将本人在聘任期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1思想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能遵纪...

林甸机井通电 业主项目部20xx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管理总结

20xx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管理总结二O一二年八月批准审核编写年月年月月日日年日1建设概述411工程概况412工程建设目标42工程建设管理体制621工程建设管理网络622工程安全网络623工程质量管理网络63...

工程建设管理总结(2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