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五小”行业除“四害” 专项行动
的通知
市工商局、市市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卫生监督所:
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中,小食品经营、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小网吧、小歌舞厅等“五小”行业是重点考评之一。根据目前全城除“四害”达标行动进程,确保通过自治区7月份考评工作,必须组织城区“五小”行业除“四害”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组织,集中行动
在市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市创卫办协调组织市工商局2人、市市政局2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人、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2人、市卫生监督所2人等执法人员,协助配合相关专业消杀公司,集中在7月中旬,利用1周左右的时间,对城区所有“五小”经营场所实施除“四害”达标工作。
二、分片包干,分组实施
主城区以南珠西大街和钦州湾大道(延伸人民南路)为分界,分为4个区,水东片为1个区,共5个责任区域,逐街、逐巷、逐铺推进实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消杀任务。原则上2个执法人员协助配合公司消杀人员为一组。
工作分组安排:第一组为市工商局、市市政局各1人,协助配合卫康公司;第二组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各1人,协助配合卫康公司;第三组为市市政局、市卫生监督所各1人,协助配合康净公司;第四组为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各1人,协助配合康净公司完成主城区消杀任务。第五组为市卫生监督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1人,协助配合特灵公司完成水东片区消杀工
作。工作用车由分组排前的单位解决。
三、自愿履责,服务收费
各工作组要积极宣讲创卫的统一要求和经营者的卫生责任,在经营户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同意实施统一的消杀有偿服务。消杀有偿服务属于市场交易行为,指导价格是1.2元/平方米,一般15元/铺口(13平方米),由经营户与消杀公司具体以施工单形式约定,公司收费开票。
四、规范程序,完善资料
强调“五小”行业除“四害”达标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工作资料。工作结束后,各组要写出工作报告,专业公司要提供消杀服务施工单到是创卫办,作为申报自治区考评的支撑材料。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加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巷口镇关于加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的
通 知
各村:
根据市、区“双创一巩固”工作推进大会精神,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花岗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五小”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区府办发[20xx]70号)文件及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红花岗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餐饮行业及“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第三阶段行动方案》(区固卫通[20xx]27号),结合我镇“五小”行业整治工作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和整治,进一步改善我镇“五小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提高食品安全卫生质量保障水平。要求各食品“五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到证照齐全,管理制度完备,设施设备达到要求,功能布局合理,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环境整洁,无乱用非食品原辅料及添加剂现象,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卫生质量安全知识水平大幅度提高。至20xx年x月x日前,全镇“五小行业”证照齐全率达100%。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调查,摸清底数
各村要在前期镇食安办调查摸底数据基础上对所辖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饮食店)、小副食品烟酒店(小超市)、理发店的持证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无论是否取得食品流通(加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异地注册本地生产的,均要纳入统计范围,不留
死角,通过调查进一步建立或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食品经营小商店的基本档案。
(二)区别情况,分类监管
一是“证照齐全”的单位,要规范提高;二是“证照不齐”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内办齐相关证照;三是“无任何证照生产经营”的单位,一方面督促引导其尽快取得相关证照,使其纳入监管范围和视野;另一方面要将名单报告镇食安办。对拒不申领证照的企业,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依法取缔。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村要本着“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食品监管责任制,由各村主任亲自抓,成立“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全力以赴,深入各组、深入企业,切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精心组织。各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按照《巷口镇“五小”行业摸底情况统计表》(附件1)中所列名单,建立分片承包,门店到人,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督促所承包片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单位于20xx年x月x日前办齐相关证照。镇食安办将对各村专项整治情况组织督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指导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协调配合。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和卫生监督协管站要发挥其职能优势,将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发证发照情况按季度向镇食安办进行通报。
(四)时间要求。各村于20xx年x月x日前,将“五小”行业督促整改情况按照附件要求上报镇食安办。镇食安办联系电话:8915377,电子邮箱:xkzshswb@163.com。
四、责任追究
镇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察、评估并纳入20xx年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对在“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消极怠慢、推诿责任、督促不严、未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等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进行扣分。
附件1:巷口镇食安办“五小”行业摸底情况统计表 附件2:巷口镇“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情况表
二○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