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考点总结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三项构成并非两项)
二、国家预算
注:
(1)国家预算原则的记忆方法:预算原则:共同挽联可以吗?
共(公:公开性)同(统:统一性)挽(完:完整性)联(年:年度性)可(可靠性)以吗?
(2)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3)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是不是一级预算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四、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多选)
注意:
1、中央和地方收支的划分,是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上级不得在预算外调用下级政府的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截留或挤占上级政府的预算
五、预算组织程序
六、决算
七、预决算的监督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考点总结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考点总结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