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是及时组织抢救的基础,也是认真进行调查分清责任的基础。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能隐瞒事故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

a.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b.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c.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d.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2)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

a.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b.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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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工伤事故报告书范文

工伤事故报告书范文

XX 事故发生部门 XX 项目部 事故发生时间 2002 年7 月27 日 事故发生地点 XX1 号公寓 事故类别 机械伤害 伤害程度 轻伤

受伤部位 左手大拇指 编制人

编制时间 2003 2 18 审批 意见

审批人签字

审批时间 2003 2

第2 页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事故类别

五、伤害程度

六、受伤部位

七、伤者基本情况

八、事故经过

九、事故原因分析:

十、预防措施

十一、事故责任分析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第3 页

*** XX 项目部 2002 年7 月27 日 XX1 号公寓 机械伤害 轻伤 左手大拇指 :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籍 贯 安全教育 安全技术交底 文化程度 有 有 小学 2002 年7 月27 日上午10 点10 分左右,伤者***在一号公寓楼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扣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左手大拇指,杨鹏飞的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治疗。

经过长达1 个月的治疗,病情恢复良好;2002 年9 月9 日,***发现自己的手指有异常现象发生,项目部管理人员带***到医院检查,检查发现伤口里面由于医生在第一次治疗时对伤口没有清洗干净,导致伤口内部发炎,经过医生第二次处理,病情好转。 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

1、从事故现场发现,支设大梁的钢管加固扣件断裂下滑,造成钢管下滑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班组在架设大梁的支架时,大梁与大梁的交叉处应用双扣件加固而班组 用单扣件加固,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从事故发生经过来看,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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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按照20xx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6月1日施行实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事故报告和处理。

事故报告

一、人身伤亡事故分为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报告事故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8、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

一、发生事故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二、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工作。施工(生产)现场发生人身事故,要在当日口头向公司报告,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日以上的事故,必须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三日内上报公司安监部门;

三、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四、对重大未遂事故,应认真调查分析,查清原因,追究责任,按照

事故对待进行处理。情节恶劣者要给与纪律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各单位对于职工伤亡事故,如有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延迟报告的情况,经发现后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抢救方法及措施

一、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做到既组织人员进行及时抢救。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撤离危险区,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再没得到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以便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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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10)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九)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

1、伤亡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

(1)依据《企业职工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告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2)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检查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3)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1)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4)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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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

劳办发[1993]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计划单列的企业集团,解放军总后勤部: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完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管理,针对当前各地区、各部门在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我部编写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现发给你们。

凡与本文发生矛盾的解答,以本文为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七日)

1.什么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答: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2.什么是轻伤及轻伤事故?

答: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3.什么是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4.什么是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答: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什么是急性中毒事故?

答:急性中毒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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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

吴堡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

事故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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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伤亡事故报告书

 编号JL11-02

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名称:

 

           填报单位 (盖章):

 

           审     核     人:

 

           填   报   时   间:

 

一、企业详细名称:

 通讯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二、企业经济类型:                    国民经济行业: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三、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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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为了企业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司属各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伤亡事故是指从业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一、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安全监管部门。

3、公司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省建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处、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建设厅。

4、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分公司和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确保保护抢救兴员的安全的同时,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

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分级及报告时间

1、一级重大事故

A、一次死亡30人以上;

B、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C、半小时内用电告、传真等快速方法报至公司。

2

2、二级重大事故

A、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B、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C、半小时内用电话、传真等快速方法报至公司。

3、三级重大事故

A、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B、重伤20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D、半小时内用电话、传真等快速办法报至公司。

4、四级重大事故

A、死亡2人以下;

B、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D、一小时内用电话、传真等快速办法报公司。

5、用快速办法报送重大伤亡事故情况后,应按建设部统一制定的《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表》填报后报送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单位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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