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以培养四有新人为主题,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准绳,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以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重点,以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地开展师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学校办学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2.创建目标:根据创建特点和规律,结合我校教育发展的要求和创建实际,健全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努力在党的建设、思想道德、教学科研、师德师风、学风校风、校务公开与民主管理、校园文化、校容校貌、治安保卫、后勤保障等十个方面有明显的提高,形成我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确保在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各项指标上一个台阶,为我校搬迁新址做好学生精神文明素质的准备,为实现区级文明单位的目标而努力。
二、主要任务
1.要用时代的要求来审视精神文明建设,用发展的眼光来研究精神文明建设,以改革的精神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把握、形成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格局、新机制,夯实创建区级文明单位的基础。
2.统筹规划校园文化建设的格局,完善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
3.加强教风、学风、校风的建设,坚持不懈地营造良好校风、校貌、精神风貌,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
1.认真组织学习,营造学习氛围
党支部要充分利用每周三的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利用校园广播、校报、板报、辅导讲座等形式,大力营造学习宣传氛围,让全校师生了解形势、把握大局,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2.积极开展活动,促进和谐发展
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学习,转变工作作风,凝聚人心,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升校园文明水平
1.以构建“文明校园”为目标,加强学校管理,在学校管理中要实行民主管理,校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强化“理解教师、尊重教师、支持教师、激励教师”的工作机制,形成“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实行依法管理,依法施教,使广大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2.以“爱岗敬业、悉心育人”为主要内容,大力倡导上好每一节课,关心每一个学生成长进步的师德师风,强化教师的敬业精神和育人意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3.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在学校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活动,强化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思想政治觉悟,使广大教师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
(三)健全精神文明创建的有效运行机制
1.强化整体推进机制,突出整体效应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几乎涵盖全校方方面面的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为整个学校的系统工程。因此,要从整体形象、整体水平、整体效应的高度上,形成人人参与意识,形成爱校荣校,建校兴校的意识氛围,实现文明创建整体性推进。
2.强化目标责任机制,突出责任意识
文明创建重在落实,落实重在责任。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强调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强化检查评比机制,突出整改作用
建立落实责任制,对各部门和责任人,对精神文明工作情况,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机制,健全年末检查评比机制。
4.强化考核奖惩机制,突出激励效应
文明创建考核是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是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各方面工作有序开展的保证。学生的德育考评、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考核要与文明创建活动挂钩。学校对获得校级文明称号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
5.强化榜样示范机制,突出典型效应
坚持以党风促教风,以教风带学风,开展文明处室、文明班级、文明学生的创建活动,文明集体、文明个人作为评校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对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具有示范作用和先进事迹,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形成弘扬先进的机制。
(四)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
党政一把手对学校三个文明建设负总责,建立健全党、政、工、团、妇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组织、制度、活动、经费“四落实”,做到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政治思想教育网络阵地健全;干部群众精神状态良好,创建意识较强。
第二篇:关于建立基层法制学校的实施方案范本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邵阳市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第20次)、中国共产党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村)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邵市办字93号)和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办公室、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村)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完成2014年市(村)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法治隆回建设要求,以基层法治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水平,为加快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4年我镇将建成30所法制学校,其中包括一所示范性法制学校,建成法制学校的行政村将达到51%,成立16人的法制讲课团,负责对30所法制学校进行法律宣讲。全年要求每所法制学校至少上课6堂。
三、工作内容
1、办校主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是村民法制学校的办校主体,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支持和服务。每所法制学校设校委会,配1名校长(一般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主任兼任)。群众工作站队员、驻村干部应兼任法制学校教员及单位联点负责人,作为法制学校日常运行的工作力量,负责组织协调、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实施等工作。法制学校将配有讲师团,负责法制学校的日常教学任务。
2、办学内容。通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是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基本理论,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二是组织广大群众认真学习《宪法》和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刑法》、《民法》、《人民调解法》、《土地法》、《规划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三是组织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教育,组织学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四是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五是加强基层民主法制教育。六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3、办学模式。坚持公益性、社会化、开放式、可持续发展原则,针对培训对象工作、生活实际需求及认知水平,定期组织村(居)民分批进行法制培训,通过条文解读、案例点评、法理分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4月25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5-6月,安排专门力量、专项经费,因地制宜,按照方案要求创办30所高标准的村(居)民法制学校,并组织村(居)民正常开展学习活动。
1、加强领导,保障经费。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法制学校的建立,特别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武装政法委员为组长,各片线负责人为副组长,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基层法制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财政将对法制学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确保法制学校高效优质建设完成,并正常开展教学工作。
2、分类指导,创新形式。教学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使法制教育与城乡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结合,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要从群众素质和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分层施教,通过宣讲、政策宣传及以案说法、案例讲解等形式,加强集中教育;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咨询、进村入户访谈等形式开展面对面的教育,增强教育效果;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要切实加强对法制教育活动的知道,充分发挥老干部、志愿者、法律服务者等群体的作用,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推动基层法治教育活动纵深发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在全镇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基层法制学校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