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煤矿山企业:
按照《关于及时报送2013年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报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加快推进我镇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矿山生态环境综合问题,现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逐步建立我镇非煤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目标任务
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体为矿山企业主,提高其做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同时完善相关的各种治理工程措施及植被恢复工作,将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矿管所全体干部
下设办公室主任:
负责活动期间的综合协调、指导、督查工作。
工作内容
(一)时间:从2013年3月——2013年12月。
(二)主要内容:
1、深刻认识当前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现状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社会事业,需要社会的重视和投入,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也是一样,可是一些矿山开采者只顾自己开矿得利,把生态环境保持和治理的投入推向社会和政府,相当一部分矿点生态环境治理保持工程投入很少,甚至没有投入。
2、制定我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按照《关于及时报送2013年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报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镇将下达的具体任务数分解到各矿山,要求各矿山认真抓好落实,做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并于每月20日交生态环境治理进度表至镇矿管办。
3、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
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投入机制。政府的投入主要用于规划、监督和重点工程治理,企业则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方针,加大对治理的投入。要求企业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进行治理,对矿山企业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我镇将及时报新罗区矿管办进行查处。以确保矿山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等工作落在实处。
4、加大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
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按照企业的分解任务,加强监管和检查,防止矿山地质坏境破坏。
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成立“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担负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力戒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强化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强化措施,确保效果,要切实加强对“一岗双责”的落实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促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要采取巡查、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
3、强化纪律,落实制度“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活动目标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检查制度和监管制度,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全民参与监督管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新局面。
第二篇:四湾一区生态治理方案范文
各相关村、镇相关部门:
为维护我镇优美的生态环境,推进我镇生态建设,根据《县生态建设暨“四湾一区”生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县生态建设暨“四湾一区”生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生态县建设,建设国际旅游海岛的战略部署,立足我镇实际情况,对辖区内非法占用土地、林地、滩涂和项目规划用地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整治。
组织领导
成立“西埔镇生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镇党委书记朱文钦为组长,镇长陈诗泉、镇党委副书记林汉森、副镇长何汉平为副组长,下设海域、陆域整治办公室,海域整治办公室主任为张钏源,陆域整治办公室主任为林延川。
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各相关村对辖区养殖场进行调查摸底、造册登记,于201X年4月28日前上报镇村建站。
2.自查自纠阶段:各相关村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区别不同情况对违法养殖场进行自查自纠,时间201X年5月至6月。
3.巩固阶段:从201X年5月1日起,各相关村加强巡查,每十天实行“零报告”制度,向镇村建站进行书面表格报告,并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建设一起拆除一起,实现全镇区域内违法建设行为零增长,确保全镇区域内没有新增违法占用土地、林地、滩涂和项目规划用地。
工作要求
各相关村、镇相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本方案,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上报资料和表格进行严格要求、严格审查,按照时间节点登记造册、上报,并大力开展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我镇生态建设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