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2015】洪和自民调字第 号
当事人(社会组织名称):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单位或住址: 当事人(社会组织名称):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单位或住址: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年 月 日下午,在 路 号 室租住的安徽籍来汉人员张女士去菜市场买菜,当买完菜走出市场门口时,不小心摔倒在地,当即被送入医院接受治疗,后经医院诊断为右手手腕擦伤。 张女士认为,菜市场铺设的防滑垫不平整加上地面积水是导致其摔倒的主要原因,故要求菜市场赔偿医疗费2000元整。但菜市场负责人则认为防滑垫是平整的,地面积水也不足以导致张女士跌倒,真正的原因是张女士穿了又薄又不防滑的旧拖鞋,而且走路速度过快。菜市场据此主张:张女士的受伤主要是其自身原因所致,与己方无关,因此不能接受张女士的赔偿请求。双方各执一词,为了解决问题,张女士的丈夫多次去菜市场内大吵大闹,均无果。张女士遂向居住地居委求助,希望居委调委会出面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菜市场同意一次性补偿张女士共计人民币1800元整;
二、 双方约定此纠纷一次性调解解决,张女士承诺不再追究菜市场任何法律责任。
履行协议的方式、期限:签订本协议的3日内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和平派出所各执一份。
当事人(签订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字)
当事人(签订盖章或按指印):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第二篇:人民调解协议书范文
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
当事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职业或职务 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当事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职业或职务 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履行方式、时限
本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名)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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