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
设 计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旅游规划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旅游规划管理的法规和规章、标准。
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设计项目内容如下:
1. 设计范围情况:
设计总面积 公顷。
2. 设计内容及成果:
① 设计深度:旅游规划
② 项目成果
成果按照乙方技术管理规定和要求,并参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以及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常规内容,根据具体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地方具体需要,确定相关的研究和图纸。
项目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表和附件(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等内容。
a. 规划说明书内容:
n 背景研究(含综合背景与区域研究)
n 现状综合研究(含现状分析、SWOT研究与资源评价)
n 发展战略定位与发展模式
n 旅游市场分析
n 旅游发展布局
n 旅游重点项目策划
n 旅游活动策划
n 旅游商品规划
n 旅游市场拓展规划
n 旅游投资分析
n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b. 总体规划图纸内容包括:
n 背景区位分析图
n 资源现状分析图
n 资源评价图
n 旅游客源市场分析图
n 旅游功能分区图
n 旅游产品谱系图
n 旅游项目布局图
n 旅游线路设计图
第三条:设计收费
甲方应支付乙方本项目的全部设计费为 万元,大写: 整 。以上设计费不包括规划编制成果专家论证所涉及的费用。
第四条:设计进度与付费方式
本合同设计进度与付费方式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初步提交(15个工作日)
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作为定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2.乙方收到定金后进行现场深入调研,并开始初步方案设计工作,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行方案汇报。方案汇报后,甲方提出修改意见,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第二阶段——方案最终提交(5个工作日)
1. 乙方根据中期汇报会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最终方案设计工作,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行方案汇报(专家评审)和经甲方认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第五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设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
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具体内容以资料清单为准:
1) 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 建设方及政府规划部门的倾向性意见、开发意向、前期资金投入和运作模式、后期管理办法;
3) 用地红线图;
4) 区域位置图;
5) 现状地形图;
6) 公共设施规模、分布;
7) 工程设施管网的现状、规划位置及规模容量;
8)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9) 各类建筑、环境工程等资料;
10) 所在地区历史文化传统、民风民俗、城市格局、地形地貌特色、植物种植特色等资料;
2. 提供工作条件:
1) 指定联系人配合乙方工作;
2) 乙方在现场调查及汇报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协助联络;
3) 甲方负责组织召开汇报会、座谈会和评审会,并及时将意见通知乙方 ;
4)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生效至合同结束。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 甲方提供本合同定的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有权顺延合同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2.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进度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其中中期汇报会、评审会原则上每个阶段提供10套有关设计资料及文件,最终规划成果阶段原则上提供30套有关设计资料及文件,超出打印部分由甲方负责有关印制费用,另外提交最终规划成果阶段包括有关设计资料及文件的电子稿件1套。
3)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4)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可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 因乙方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设计成果,甲方有权按逾期日每日扣减本合同总设计费1‰的违约金。
3.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期向乙方支付相应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总设计费1‰的逾期违约金。并应相应顺延本合同所列时间进度;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本条第1项规定支付设计费。
第九条 其他
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如现场施工指导,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发生不可抗力;
2) 因战争、地震、洪水、火山爆发、海啸等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因素而违约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商讨新的对策和履行方式;
3) 若不可抗力结束后,仍可履行的继续履行。
3.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事后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第二篇:园林景观委托设计合同范本
园林景观工程委托设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园林景观设计。为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并结合本项目园林景观设计的实际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二、设计工作内容
1、甲方提供的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具体范围为
2、相关设计阶段的估算、概算、预算。
3、相关设计阶段的图纸。
三、设计阶段、设计周期
l 方案设计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
A.提供完整、详细、准确的建筑施工总平面图、竖向标高图、室外综合管网图。
B.明确项目定位标准。
(2)乙方完成内容
景观总体规划方案、设计说明、工程投资估算书
(3)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后 个工作日。
l 2、初步设计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
A.确认方案阶段设计的内容或提出修改意见。
B.建议植物选配及相关材料的采用。
(2)乙方完成内容
A.景观总体布置图。
B.主要乔、灌木布置图。
C.景观建筑及小品单体造型设计或意匠图。
(3)设计周期:
甲方对方案设计签字确认后 个工作日。
l 3、效果图设计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
A.确认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
B.提供相关建筑模型文件或外立面图纸
(2)乙方完成内容
A.效果图
(3)设计周期:
甲方对初步设计签字确认后 个工作日
l 4、扩初设计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
A.确认效果图设计反映的各项设计内容或提出修改意见。
B.对景观建筑或小品的形式和外装饰材料提出意见。
(2)乙方完成内容
A.详细的景观场地布置图及竖向设计图。
B.详细的绿化设计布置图及苗木清单。
C.景观建筑及小品单体的外型尺寸和主要材料样板。
D.场地铺装形式及材料样板。
E.环境照明布点及灯具选型。
F.工程投资概算书。
(3)设计周期:
甲方对效果图设计签字确认后 个工作日。
l 5、施工图设计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
A.确认扩初设计的各项内容。
B.其他需要甲方确认的内容。
(2)乙方完成内容
A.总平面图
B.土建施工图分册:
包含施工图设计说明、放线定位图、竖向设计图、铺装索引及施工图、水体施工图等。
C.绿化施工图分册:
包含施工图设计说明、苗木定位图、苗木种植施工图、苗木清单等。
D.景观建筑及小品施工图分册:
包含施工图设计说明、景观索引图、景观建筑或小品单体结构施工图等。
E.水系统施工图分册:
包含施工图设计说明、绿化灌溉及水景系统给排水总平面图、水景系统原理图、各类阀井施工图、材料清单等。
F.电系统施工图分册:
包含施工图设计说明、灯具布点及布线总平面图、各类接线及控制系统图、各类电井或电缆沟施工图、材料清单等。
G.工程预算书
(3)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2号蓝图)4套。
(4)设计周期:
甲方对效果图设计签字确认后 个工作日。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
1、合同金额:本设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做为设计定金,定金小计 元(大写: )。
(2)乙方初步设计阶段任务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图纸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做为方案设计费,方案设计费小计 元(大写: )。
(3)乙方完成效果图制作任务,并向甲方提交图纸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做为效果图设计费,效果图设计费小计 元(大写: )。
(4)乙方完成施工图阶段设计任务,并向甲方提交施工图图纸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做为施工图设计费,效果图设计费小计 元(大写: )。
(5)乙方完成效果图制作后,如甲方提出对扩初设计进行修改,并同时重新修改或者制作效果图,则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效果图修改或者制作费用,具体费用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做为本合同的补充。
(6)如甲方要求乙方对设计方案或者施工图进行重大修改,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该修改部分的设计成本,具体费用另行协商,并以书名形式确定,做为本合同的补充。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如实、准确、详细、完备地提供设计所需的原始资料;
(2)严格明确设计任务要求,并对每阶段完成工作予以签字确认,中途如有变更应签字确认;
(3)严格依据合同规定按时付款;
(4)由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设计偏差、延误,其责任由甲方负担,并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如有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造成设计任务变更或取消,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协商解决。
2、乙方责任
(1)严格依据国家、行业的相关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工作;
(2)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原始资料和设计要求完成设计委托;
(3)严格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设计委托;
(4)如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设计偏差、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如有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造成设计延误,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六、其它
1、甲方维护乙方设计成果的所有权,不得将乙方设计方案或图纸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也不得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或图纸重复利用于其它项目。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待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并由甲方结清全部设计费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签订地点: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委 托 人:(签字) 委 托 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