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镇区办事处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社区)干部的考核由办事处党委、政府负责,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考核结果报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审核备案。
第三条 考核村(社区)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 考核对象及内容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社区)干部,是指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第五条 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包括政治立场、思想品质、群众观念、 1
大局意识等。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工作思路、政策水平、业务水平、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开拓创新、心理素质等。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包括精神状态、责任意识、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等。绩:是指工作实绩,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矛盾和突出问题情况等。廉:是指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
办事处党委、政府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结合每年年初与各村(社区)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别制定相应的村(社区)干部《考核细则》,对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及扣分加分项目等,并报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备案。
第六条 考核时间:对村(社区)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办事处党委、政府在次年1月15日前组织完成,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备案。
第三章 考核方式及程序
第七条 考核方法:考核分平时表现考核和年终考核。
(一)平时表现考核。主要考核村(社区)干部出勤、请销假和办事处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办事处党委制定村(社区)干部考勤制度,将村(社区)干部考勤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每周至少要安排1天时间集中在村(社区)办公。非集中办公时间,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村(社区)干部要有1-2人轮流值班办公,每名村(社区)干部每周值班时间不少于3天。村(社区)干部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正常上班 2
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平时考核由办事处党委依据日常工作督查情况进行。
(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包括两项内容:(1)岗位目标落实情况考核。主要考核岗位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办事处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年初办事处党委、政府结合各村(社区)实际下达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与各村(社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年终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岗位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分;(2)民主测评。在年终考核会上,由参会人员对村(社区)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第八条 考核评分计算办法。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分值一百分制计算,平时表现、岗位目标履职和民主测评三项合计100分,其中平时表现考核占20﹪、岗位目标考核占50﹪、民主测评占30﹪。平时表现情况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评分;民主测评分值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45)/总有效票数×100。
第九条 考核步骤
1、考核准备。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成考核工作组,培训考核工作人员。考核组主要由办事处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以及包村(社区)干部组成。
2、进行考核预告。考核前2天向该村(社区)党员和群众预告被考核对象以及考核时间、内容和方式等。
3、召开考核会议。会议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召集,考核组组长主持并作动员讲话。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3
村民小组组长、党员代表(无任何职务普通党员5—10名)、村民代表(每个组1—2名)及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等,以上人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群众测评会。
考核会议内容主要包括:(1)述职述廉。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在会上代表村(社区)班子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然后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分别在本年度个人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述廉(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述职可与抓党建工作述职一并进行),个人述职内容要结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反映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党员群众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表现情况;(2)民主测评。由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4、调查核实。对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定性。
5、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组根据平时表现和年终考核情况,综合分析,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根据考核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评选相应名额的优秀村(社区)干部(综合得分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达不到规定分数的不评为优秀),除优秀外,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称职,60分-69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59分及以下的为不称职。
村(社区)干部个人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50﹪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凡村(社区)有关工作被区、办事处一票否决或村(社区)班子、村(社区)干部对区工委、管委和办事处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决策贯彻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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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研究上报考核结果。办事处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各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提出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发放等次,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上报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全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总人数的20%(即每年评出1名优秀党支部书记和1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全办事处副主任人数的15%(即每年评出优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副主任1名)。
7、审核确定考核结果。办事处党委将考核情况上报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进行核实并经部长办公会审核后,核定村(社区)干部最终考核结果以及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的发放等次。
第十条 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的评定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
2、对区工委、管委和办事处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决策贯彻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3、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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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社区)事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村(社区)级事务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11、违纪犯罪的;
1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并经组织确认为不称职的;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与村(社区)干部的报酬、奖惩、选拔任用直接挂钩。村(社区)干部报酬采取“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模式发放,基本报酬按叶组通?2010?6号文件《关于调整全区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的通知》确定的村(社区)干部报酬标准发放。绩效报酬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评为优秀的,绩效工资按每人每月300元发放(3600元/年);考核评为称职的,绩效报酬按每人每月100元发放(1200元/年);年度 6
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的,不享受绩效报酬并扣发最后一个月的基本报酬;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报酬并扣发最后一个季度的基本报酬。
第十二条 办事处委按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评选3名为村(社区)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奖励参照办事处干部优秀工作者。将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村(社区)干部向区工委申报参加每年开展一次的“全区十佳村(社区)干部”评选活动。
第十三条 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社区)干部,在各级推先选优中优先考虑;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考核结果作为招录办事处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开选拔办事处镇领导干部时优先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的村(社区)干部,由办事处党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教育,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起整改。对其不称职的村(社区)干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为6个月,若整改不力的,由办事处党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考核对象因病因事请假半年以上的,不参加考核,不评定等次,基本报酬按实际在岗时间核发,不享受绩效报酬,正在接受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的,不参加考核,根据调查处理结果视其情况核发报酬。
第十六条 从区直部门、办事处机关和事业单位由组织选派或个人自愿到村(社区)任职的干部,按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 “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考核由组织人事部 7
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办事处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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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小沙江镇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小沙江镇驻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经镇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切实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办法,实行驻村干部量化考核。
一、学习制度
1、驻村干部应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和熟悉“三农”政策。
2、加强业务学习,苦练农村工作基本功。
二、会议制度
1、认真落实周一例会制,及时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安排布署工作,并就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进行公开述职评议。
2、驻村干部要及时召开村组干部、村民代表、中心户长会议,贯彻县、镇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村安排工作。
3、按时参加全镇有关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4、必须做好各种会议记录,科学制定本村发展规划,制定村干部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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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勤制度
1、驻村干部驻村工作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天。
2、驻村干部每月到村工作情况,必须由所在村签章,片线签字后,交镇组织办备查。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驻村干部事假、病假必须事先请假,事先由本人填写好请假条交领导审批,一天以内由片线长审批,一天以上的由镇主要领导审批,请假条及时交由组织办存档备查,本人假期完毕后及时到组织人事办销假。
四、主要职责、任务
(一)基层组织建设
1、及时传达镇召开的各种会议精神,按时报送各种报表,如实搞好年报。
2、不断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增强“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化党员干部带动作用,选拔德才兼备、勇于开拓进取、有致富本领、年富力强和群众公认的“能人”到村级组织任职,争创“五好党支部”。
3、搞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集训和远程教育工作等基层组织党建工作。
4、做好征兵的宣传工作,按时完成民兵预备役和征兵工作。
5、切实加强群众满意度建设,努力提升“知名度”和“知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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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划生育工作
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到对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对象底子清、情况明。确保辖区内各项计划生育指标达标,无政策外生育、无漏报、无瞒报现象,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三)综治、信访、稳定工作
加强对本辖区的法制宣传,增强政治敏感性,大力排查和化解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掌握本辖区内重点户(如困难户、上访户、计划生育对象户)情况,做到底细清、情况明,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无越级上访,无责任事故。
(四)安全生产工作
1、搞好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安全监管工作,杜绝三无车辆上路行驶,有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2、抓好辖区内其它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五)国土城建、创卫、环保、为民兴办实事工作
1、积极配合国土城建部门做好农村住房的总体规划与审批工作,杜绝占用农田修建房屋,防止出现“独立屋场”。
2、按上级要求完成创卫工作。
3、按上级要求做好本辖区的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防止污染。
4、按时完成县、镇下达的各项为民办实事工程。
(六)农业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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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本辖区内的粮食生产和制止耕地抛荒工作。
2、按镇统一布署,搞好春秋两季的动物防疫工作,配合畜牧站工作人员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确保防疫率及防疫质量达到100%。
3、切实做好水利冬修及防汛抗旱工作。
4、加大对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林业和森林防火工作。
(七)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宣传惠农政策,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在各村落到实处。
2、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3、搞好村级财政资金管理,及时督促村(居)到镇财政所结账、报账。
4、配合纪检部门搞好案件查办和信访件的处理工作。
(八)社会事业
1、按镇考核指标按时收缴农村合作医疗费。
2、按镇考核指标按时完成农村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收缴工作。
3、按镇考核指标完成本辖区的企业招工任务。
(九)特色种植
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加强对金银花为主的中药材种植的培植力度,按要求做好补种和品种的改良升级工作。大力培 4
植种植大户,抓点带面,示范先行,梯级发展。壮大本辖区内猕猴桃产业规模。
(十)其他党委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切实完成党委政府交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五、奖惩制度
驻村干部的驻村工作实行量化打分,量化打分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办法以《小沙江镇驻村干部考核细则》为准。驻村干部在地方性津补贴中预留10%用于绩效考核,年终时按量化考核所得分的百分比予以兑现。并将驻村工作的量化得分作为镇年终考核、双向选择、聘任交流、干部提拔使用、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交由组织人事办保存存档。
中共小沙江镇委员会
小沙江镇人民政府
20xx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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