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山西能源公司运城盐湖风电分公司
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企业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三)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
(四)坚持部门绩效与员工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考评体系和考评程序
第三条 公司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 公司班子成员
委 员:各部门负责人
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
主 任: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成 员:人力资源管理专责
绩效考核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
第四条 绩效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负责监督、检查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执行情况;
(二)每月组织召开考核会,提出考核意见,协调和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三)负责组织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绩效考核办公室为公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的工作职责是:
(一)在工资奖金发放中兑现考核结果;
(二)按照考核委员会的决定,修订、完善本办法的有关内容。
第五条 建立公司、部门(风电场)、运行值三级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和相应的实施细则,逐级实施考核。
第三章 月度绩效考评
第六条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公司每月的安全、基建、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详见部门量化评价指标考核标准);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各部门每月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部门主任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场长对生产专工和生产人员进行考核。
第七条 各部门每月5日前向综合管理部报送上月考核自检表。根据各部门的自检考核意见,考核办公室在公司月度例会上通报考核情况,提交公司考核委员会审议,结合公司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形成考核结果,在当月薪点工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金中兑现。
第八条 绩效分值的确定。
员工月度绩效满分100分,考核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得分=100-考核扣分
绩效工资=绩效薪点×薪点值×考核得分/100
部门月度绩效得分=∑部门员工月度考核得分/员工人数
第四章 年度绩效考评
第九条 员工年度绩效评价
员工年度绩效评价采取量化评价为主、主观测评为辅的方式。量化评价和主观测评的综合分数即为员工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其中量化评价和主观测评根据员工的岗位性质确定不同的权重比例。员工年度量化评价分值为月度绩效考核分值的平均分。
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量化评价占综合分数的40%,主观测评60%;生产运行检修岗位量化评价占综合分数的60%,主观测评占40%。
对生产运行、巡检岗位的主观测评中,主值或巡检班长测评意见占30%、场长测评意见占30%,其他人员测评意见占40%。
对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的主观测评中,所在部门负责人测评意见占50%,其他人员测评意见占50%。
中层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评价与部门整体的量化评价结果相挂钩,并按照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民主测评。
第十条 年度绩效工资
员工年度绩效工资=员工年度绩效评价分值×公司年度绩效工资基准值/100
公司年度绩效工资基准值=上级公司核定年度考核工资/∑员工年度绩效评价分值。
公司领导年度绩效考核工资按上级公司规定办理。
第五章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评定原则及使用
第十一条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评定原则。
员工的年度绩效评价分为四个等级,即A、B、C、D。根据其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由高分往低分排列。年度绩效考核为A级的计1个绩效分,B级的计0.5个绩效分,C级的计0个绩效分,D级的计-0.5分,连续两年累计。具体划分见年度绩效考评等级划分表。
年度绩效考评等级划分表
对发生重大考核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或重大政治影响的直接责任者,或受党纪撤职、政纪降级及以上处分者,当年绩效考评为D级。
第十二条 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使用
(一)公司各部门须建立员工考绩档案,员工年度量化评价和民主测评的综合结果与本人岗位薪级的升降和年终考核兑现奖挂钩。
(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岗位薪级的依据,绩效分连续两年累计,凡绩效分累计满1分的,晋升一个薪点等级,但不超过该岗位的岗位薪级上限。
对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级,并且岗位薪级已达到上限者,一次性发放绩效奖金,奖金金额为晋升一级薪点等级的岗薪工资年度增资额。兑现晋级或奖金后,绩效分清零。
(三)员工本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最后2名(不分级别)或D级,视为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待岗培训三个月或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待岗培训期满后,重新竞争上岗。
(四)在本企业工作不足一年的员工按月折算考核兑现。在本企业工作不足半年的员工不评定A、B级。
(五)在见习期、培训期、试岗期内未正式上岗人员不参与本年度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 在实际考评中, 如量化评价标准中没有相应规定的,由绩效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单项奖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程等重大节点目标的完成情况而设立的非固定的动态考核奖,视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的特殊贡献发放。
第十五条 年度目标考核奖作为单项奖之一,根据公司与相关部门或责任人签订的责任目标考核发放。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检测公司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20xx0121(1)
****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办法(讨论稿)
第一篇 总 则
第一条 为理顺工资分配关系,规范员工工资收入,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凝聚力。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建立公司整体工资水平同业务部门的业绩联动机制,鼓励全员参与公司经营,促进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的互动互助,团结协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每年对各单位进行绩效考核,本着“合理、适度”的原则补发年终绩效工资。
第三条 各单位的考核结果同公司分管领导的年终兑现挂钩,同时跟公司的整体工资水平建立联动机制。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后,各单位应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今后各项工作。
第二篇 年终补发绩效工资基本方案
第四条 公司根据年度生产、经营和利润情况,确定年终奖基数A。
第五条 年终补发绩效工资系数
单位(部门)系数:优秀1.4,良好1.2,合格1.0,不合格0.5;个人奖金系数6个档,部长(主任、项目经理)3.0,副部长(副主任、项目技术负责人)2.4,优秀1.8,良好1.5,合格1.0,不合格0。
单位(部门)绩效工资补发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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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绩效工资补发系数
第三篇 业务部门考核
第六条 业务部门包括项目试验室、检测业务部、试验业务部、第三方检测项目部(以下统称业务部)。
第七条 业务部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绩效考核评价组按照特定的标准、遵循规定的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其管理活动及其结果进行考核评价。
第八条 业务部绩效考核评价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成员部门由项目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财务会计部组成。业务部绩效考核评价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负责考核评价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各业务部根据规模成立部门绩效考评小组,主任兼任小组长,成员由各组长和业务骨干三人以上组成,全权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第十条 公司对业务部考评主要依据是《试验室管理办法》及业务部门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质量与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十一条 业务部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内容为:产值、经营、资金上缴指标、利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进度、技术管理、科技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综合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定期召开生产经营分析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各业务部的产值利润率,按照月、季度、年度最终形成各单位总的利润率指标。
第十三条 在实际评价过程中,绩效评价指标按百分制设定,分别计算各项指标的分值,然后按附表所列各自权重折算。对试验、检测业务部进行绩效考核时,将评价指标财务管理8和人事管理9合并为资质、体系维护。(评价指标权重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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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考核评价程序
(1)各业务部结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写出自我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年度履行目标责任情况②上缴公司收益情况;③在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对照附表进行自我评分,必须客观真实。
(2)公司考核评价组按职责对各业务部的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对各项指标完成的情况进行评价,按照附表给评价对象打分。
(3)公司综合管理部按附表1汇总以上二方评价结果形成考核评价报告,经考核评价组组长审核后提出初步评价报告,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决定考核评价结果。
第十五条 业务部考核原则上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方法,每年一季度前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第十六条 年度考核评分方法
(1)年度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年度终了十日内,各业务部按照附表年度评价内容标准,进行百分制自我评价,并按照附表年度评价权重折算后报公司考核评价组。公司考核评价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在年度终了十五日内,通过召开部务会议形式,对照评价内容和标准,对各业务部进行百分制打分,并按照附表年度权重折算后报公司综合管理部。
(2)公司综合管理部将业务部自评分、公司考核评价组相关部门二者最终评分加权平均后即为评价对象的考核评价结果。二者评分所占的权重为: 业务部自评20%;公司考核评价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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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绩效考核成绩分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91分以上为优秀,85~90分为良好,60~8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一般情况下优秀数控制在30%。业务部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或出现重要工作失误和失职的,优秀和不合格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七条 超额完成营业目标后的奖励。对于完成营业目标后超额部分,按项目规模大小给予业务部门超额部分5%~15%奖励。
第十八条 对未完成产值、营销和资金上缴任务的单位进行惩处,罚款基数分别为B、C和D,未完成率与基数相乘即为本单位罚款金额。公司根据当年产值、营销和资金上缴情况确定罚款基数B、C和D 。
第十九条 项目试验室和第三方检测项目部考核起始日期以试验室和项目部组建日期为准。
第四篇 管理部门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 管理部门指公司财务会计部、项目管理部、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一条 管理部门考核分指定指标和补充指标, 7个指定指标为:业务能力、执行能力、管理能力 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协作能力;补充指标1、补充指标2…;均采用百分制,详见管理部门考核表。
第二十二条 考核时采用无记名打分法,即打分单位可不注明单位名称,每个业务部门对3个管理部门进行考核,业务部门需上报3份管理部门考核表。管理部门互相考核,每个部门上报2份其他管理部门考核表。最终得分由公司汇总计算,各单位民主测评结果占管理部门最终得分权重比例的40%,公司领导测评结果占权重比例的60%。
管理部门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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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管理部门有“拉票”现象以及部门之间打“默契”分等现象,公司将扣除相关单位的奖金。
第二十四条 建立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奖金联动机制,管理部门奖金引入“挂钩系数”。挂钩系数E=年度营业实际完成值/计划完成×0.3+年度营销实际完成值/计划完成×0.3+资金上缴率×0.4。管理部门最终奖金=应发奖金×挂钩系数E。
第五篇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在绩效考核中,若单位(部门)连续两个年度内一次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二次考核为合格,由主管领导对该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二次不合格对该负责人实行降级(职)使用,该单位(部门)不能享受年终各种奖励。
第二十六条 考核期内单位(部门)领导班子职务发生变动或工作调动(以实际在岗时间为准),经审计确认形成的各项考核指标和在岗时间分段考核兑现。凡当月在岗时间满半个月的按全月计发,当月在岗时间不足半月的不予计发。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与其他文件有关奖励条款及相关内容不一致部分依照本办法执行。 - 5 -
附表一:
业务部年度考核评分汇总表
制表: 总经理: 年 月 日
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