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绩效考核行为,科学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员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集团目标任务实现,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集团《员工守则》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责、权、利三者相结合,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坚持全方位考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力求全面准确地评价员工绩效。
第二章 考核对象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集团全体正式员工,包括一线基层员工、业务主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
第四条 因请假或其他原因,1个月内参加考核时间少于7天(含7天)的员工,不参加本月度绩效考核;1年内参加考核时间少于3个月(含3个月)的员工,不参加本年度绩效考核;1年内参加考核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员工,可参加本年度绩效考核,但年度绩效工资按参加考核的实际月数计发。
第三章 考核时间
第五条 员工绩效考核实行月度和年度定期考核,每月10日以前完成上月度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并上报考核结果,每年1月10日以前完成上年度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并上报考核结果。
第六条 集团或集团下属子公司主要领导临时提出的员工重大事件个案绩效考核,根据实际情况临时确定考核时间。
第四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员工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遵守《员工守则》特别是执行一日工作管理制度、坚守职业道德等情况。
集团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和各级子公司应当根据目标责任书分解到月度的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子公司)职责,确定本部门(子公司)的绩效考核指标。
各部门(子公司)应当根据目标责任书分解到本部门(子公司)的关键指标,结合员工岗位职责,确定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
第八条 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的重要程度,合理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力求绩效考核结果客观真实。
第五章 考核方法
第九条 员工绩效考核,分为以下两个层次组织实施:
(一)对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集团职能部门和事业部主要负责人、各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由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按照《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管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二)对集团职能部门、事业部和各级子公司所属人员的绩效考核,由集团职能部门、事业部和各级子公司组织实施。
第十条 员工绩效考核,主要采取上级考评、自我评价、群众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考核对象根据月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员工守则》特别是执行一日工作管理制度、坚守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打分,并填写《员工绩效考核表》;
(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所属考核对象进行量化考评打分,并与考核对象进行绩效沟通;
(三)集团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和各级子公司分别对所属人员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并在每月10日以前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汇总上报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审核;
(四)由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汇总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起草员工绩效考核情况分析报告,并提交集团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
(五)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统计表交由各考核单位计发绩效工资;
(六)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可参照本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根据集团或各级子公司主要领导提议,对承担重大工作任务的员工进行员工重大事件个案绩效考核,由员工所在部门(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牵头,会同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对员工承担的重大工作任务做出绩效评价,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
第十三条 集团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和各级子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办法,并报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六章 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 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员工绩效工资与年度奖金、福利待遇、奖励与处罚、职务升降与岗位调配、续聘与辞退
以及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员工绩效考核采用100分制,考核结果分为四档,90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80分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下、70分以上为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报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审核后,应当及时在部门(子公司)例会上予以通报。各级考核责任人应当通过面谈的形式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并与被考核人共同针对不足之处进行分析,指明今后努力方向,为被考核人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帮助。
第十七条 被考核人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人提请解释或复议;对考核人的解释或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绩效考核管理部门申诉,所在单位绩效考核管理部门收到被考核人申诉后,应当组织专门人员就该被考核人申诉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该被考核人。
第十八条 员工的月(年)度绩效工资,按员工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绩效工资计发标准和比例计发。
第十九条 对因中途离职未参加年度绩效考核的员工,不计发年度绩效工资。
第七章 组织领导
第二十条 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集团员工绩效考核工作。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在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承办集团高管薪酬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和督促集团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和各级子公司做好员工绩效考核工作。
第二十一条 集团各职能部门、事业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责任人;各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责任人,各级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承办部门。
第二十二条 集团总裁为集团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最终评定人和最终审核人。
第八章 考核纪律
第二十三条 各级考核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因重视不够、履职不力而导致员工绩效考核工作不落实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各级考核责任人必须以公心做好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对所属员工做出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利用职务之便对员工绩效做出不公正评价的,按照《员工守则》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被考核人必须积极配合考核责任人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客观评价本人工作业绩,如实填报《员工绩效考核表》。对绩效考核敷衍应付或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并按照《员工守则》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实施〈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若干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28日起施行。
第二篇: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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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奖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品质,全面考评工作绩效,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为员工的薪资调整、教育培训、晋升等提供准确、客观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3.1考绩:指被考核之员工的绩效总成绩。
3.范围:
凡被公司正式录用的生产一线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三个月(含)以上者,均应办理考绩。
4.职责与权限:
4.1人力资源部:
4.1.1全面负责整体管理与考核;
4.1.2负责考评细则及考评依据标准的制定;
4.1.3负责绩效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及评估;
4.1.4负责对相关部门提交的绩效管理考核数据进行稽核;
4.1.5负责组织与员工的绩效面谈;
4.1.6负责绩效档案的管理;
4.1.7将其考核结果运用于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4.2各部门:
4.2.1PMC负责每月2日之前,将上月度公司管理目标所确定的各项指标达成状况进行统计;
4.2.2生产部在每月2日,将上月绩效管理考核的指标数据统计完成;
4.2.3生产部负责对绩效数据的原始凭证、单据、统计表等相关资料存档;
4.2.4生产部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对绩效管理考核的数据的稽核;
4.2.5财务部负责绩效奖金的核算。
4.3总经办
4.3.1总经理负责绩效管理考核实施的批准,绩效奖金的核决;
4.3.2副总经理负责绩效管理考核的结果进行审核,绩效奖金的审核,绩效奖金的发放监督;
5.考核项目、指标及内容:
5.1考核项目:A.生产效率;B.产品品质;C.全勤及其它;
5.2考核内容:
5.2.1生产效率:从生产计划按时完成率,劳动生产率,标准工时,出货准确率,降低制程不良,月度工时损
耗,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线作业不良,上级交办事项,部门内的沟通。
5.2.2产品品质:具体内容见《员工绩效考核表》;
5.2.3全勤及其它考核:当月正班出勤达22天者,且无迟到、无旷工、无早退、无请事假,,记为全勤;员工
奖惩,改善提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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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奖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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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沟通与反馈原则:
考核评价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或生产部相关主管应及时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将考评结果告知被考核者。 在反馈考评结果的同时,应当向被考评者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出今后努力方向的参考意见等,并认真听取被考核者的意见或建议,共同制订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10.绩效考核评比:
人力资源部根据每月绩效目标的达成数据,统计评比分数,计算出个人绩效工资;
11.绩效业绩改善:
11.1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如有发现目标设置不符合要求或未能实现公司管理目标的,由部门提出,经公司检讨后进行修订。
12.绩效数据的稽核:
12.1人力资源部组织定期每月或不定期对绩效数据进行稽核,并将稽核结果报公司;
12.2在绩效数据稽核中发现数据有误、不完整或格式不正确时,生产部门需重新提交,2次提交审批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12.3对绩效数据稽核中发现指标、计算方法偏差或理解不正确时,及时予以纠正;对于虚报、隐瞒、故意漏报等行为,取消本月度部门相应线别的绩效考核,并对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长进行处罚;
12.4生产部按要求及时提报月度绩效的实际达成数据,不可延误或拒绝提交,否则按绩效达成为0处理; 12.5生产部负责对绩效数据达成的原始资料的整理与保存,以备稽核,如有丢失或遗漏,绩效考核达成数据按0或部分计算;
13.参考文件:
13.1《绩效管理作业指导书》
13.2《20xx年度工作目标与改善项目&说明》 14.附件:
《员工绩效考核表》
员工绩效考核表.doc
15.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修正时亦同。
制表: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