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病历回收制度
各临床科室:
病历是医疗活动客观真实的记录,在医疗质量考核、新农合、医疗保险核付、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侵权诉讼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进一步加强本院病案管理,保证病案资料客观完整及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历管理第一责任人。
2、所有出院病历执行5天归档制,即患者出院后5天内住院病历应回收到病案统计科。
3、病人出院后,管床医师应及时完善病历,按照规定的病历装订顺序(附后)进行整理,并在每张病历右下角用兰黑中性笔从出院(死亡)记录开始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1、2、3、……、直到最后一页,病案首页不编号)。如果出院病历回收到病案统计科后发现未进行整理和编号,按每份病历扣50-100元的标准在当月绩效中进行处理。
4、管床医师应及时将整理好的病历交科室质量员进行检查,最后由科主任、护士长审阅,科主任、护士长、质量员要详细检查病历质量,对不合格、不完善病历指示管床医师进一步完善。
5、出院病历应及时整改并完善,在规定时间内收回病案统计科,逾期不交者按超期病历处理。负责病历回收的工作人员与临床科室交接时要进行登记并签字。
6、如果在规定的病历归档时间内,部分病理报告、化验检查报告仍未能回报者,亦应先将病历归档,临床科室应作好相关记录,待结果回报后前往病案统计科将病历补充完整。
7、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出院病历5天内必须返回病案统计科。每份病历每超过期限1日以扣科室20元及管理分0.3分为起点翻倍处罚(超过2天扣40元及0.6分,超过3天扣80元及1.2分,如此类推),直到病历回收至病案统计科之日为止。
8、返修病历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修改完成并回收到病案统计科,逾期未完成的依超期病历处罚标准执行。
9、丢失病历扣责任人每份1000元。
10、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出院病历归档制度
梁山县人民医院出院病历归档制度 一、出院病历的科室管理
1、住院医生应在患者出院后及时将出院病历整理完整交给病区质控负责人进行出科质控,再由专人交给病案室。任何人不得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病人出院(死亡)24小时内,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填写好病历首页及附页,并将病历中所有资料整理齐全,打印出病历首页。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签字完毕交护士长或存放于规定地点,不得私藏或私自外借。
3、病人正常出院72小时内,科主任、主治医师、护士长应对病历进行签审查。每月10号、20号、25号、30号由专人送交病案科,科主任、护士长外出,可委托相应水平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代为签审。
4、死亡病人的病历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查合格并签名,送交病案室签收存档。
二、出院病历的移交
1、各科室出院病历每月分四次由科主任送交病案科,每月25号前将上一个月的出院病历全部送出(节假日可顺延)。
2、病历收取实行病历签收制度,病案室工作人员接收各科室出院病历时,要逐份核对登记,当面签收。
三、出院病历的病案室管理
1、病案室质控人员对每次送交的出院病历进行质量检查,对所查问题及时反馈至科室主任,做到持续改进。
2、上架时要认真细致,思想集中,看准号码,坚持核对制。病历上架时要认真核对架上前后病历的病历号,实行留尾核对制,防止病历错位归档(病历号印迹较淡,发生辨认错误;视觉倒码、顺码、变码引起视觉误差;病历较薄,出现夹带)。
3、保持病历排放整齐和美观,归档时应随手将架上的病历拍齐。病历排放过紧,应及时移动、调整,保持松紧适度。
4、严格执行病历的借阅登记制度,每月催还外借病历。归还的病历要勤于上架,以便于病历的查找和供应
四、奖惩规定
1、要求出院病历七个工作日归档率达到100%,未按时归档的病历,每延迟一天,每份扣科室综合考评分0.01分,每
份每天扣主管医生奖金5元,每份每天扣科主任职务津贴2元。迟归档每超过1周,处罚将加倍,依次递增。
2、由于病案室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出院病历归档延迟,处理同上。
3、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截留、私藏病历,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