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尤利西斯读书笔记

《尤利西斯》读书笔记

读文洁若和萧乾翻译的版本的尤利西斯已经几个月了,东奔西走忙忙碌碌心中无闲,这么久以来还只完成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仍然在慢慢消磨中,惭愧。乔伊斯笔下的18个小时远远胜过了文萧的四年苦译,还有我将花去一年时间的阅读与永久的思索,甚至,胜过了奥德赛的十年流浪。

道德,情感,爱,恨,欺骗,迷惑,死亡。不论哪一种人的生活,都要包含这些是是非非无法摆脱。正因为从古到今几乎全部的人都是一样的凡夫俗子,无法脱离世俗的这些磨难,才有了奥德赛与布卢姆的共同之处,历史才拥有了连贯性。乔伊斯无法改变爱尔兰堕落的现实,于是逃离祖国,三十年流浪在世界各地,直到疾苦而死。他书写的是自己的历史,是爱尔兰的历史,也是人类的历史。

国家亡了,百业堕落,青年没有奋斗的方向;就像奥德赛的流浪旅程,没有谁还能在心灵上给你支持,你看到黑暗可悲的现实,却也没有能力挽救它;只能迷茫的前行,走一步算一步,直至有一天,看到自己真正的位置,回到自己失落已久的家园,才发现,时光早已背叛了离开太久的你。

你梦见毒蛇在身边纠纠缠缠,却无法自卫,这种无助而又可怖的梦境,属于怀有理想却不知道怎样实现,在泥潭一般的现状里挣扎的人们。他们恐惧光阴的逝去,却无从知道该如何把握,如何让自己逃脱危险的噩梦。

尤利西斯里那位暗指奥德赛的犹太人布卢姆,就是如此。他并不麻木,但是为了最最庸俗的基本生活保障,他必须装出平静的样子来,对妻子婚外的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朋友的葬礼上,他看见形形色色的人,也看见自己真实的内心。死亡,是迷茫的人生最好的终点,许多东西明朗起来,但是已经不再需要死去的人操心了。一切光荣也好耻辱也罢,真也好假也罢,都留给了后人去评说和判断。

乔伊斯过人的高明之处在于他笔下宏大的历史被他一支生花的妙笔变成了火柴盒里的西洋景。我们隔着火柴盒大的孔看西洋景,拉大片盒子里的小人物忙忙碌碌嬉笑怒骂平凡琐碎,他让我们一边看热闹,一边看历史;然而他又没有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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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Ulysses读后感

《Ulysses》读后感

《Ulysses》是爱尔兰现代主义作家詹姆斯·乔伊斯于19xx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小说以时间为顺序,描述了主人公,苦闷彷徨的都柏林小市民,广告推销员利奥波德·布卢姆(Leopold Bloom)于19xx年6月16日一昼夜之内在都柏林的种种日常经历。乔伊斯选择这一天来描写,是因为这一天是他和他的妻子诺拉·巴纳克尔(Nora Barnacle)首次约会的日子。

如果你一天无所事事,推荐你去看《指环王》三部曲;如果你一星期无所事事,推荐你去旅游;如果你一个月无所事事,推荐你去打CS、仙剑、星际之类的电脑游戏;如果你一年无所事事,推荐你去读《Ulysses》。

据说心理分析大师容格花了三年才读通此书,而译者萧乾也觉得读《Ulysses》非三年不可。不过,咱也不必被老前辈们的话吓倒,如今是信息时代,别说读一本书,就算发明巡航导弹,一年时间也绰绰有余了。况且咱又没打算年底把它改编成贺岁剧,所以不必全通,通个三五分、六七分足矣。

除消磨时间外,读《Ulysses》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好处。

人称《Ulysses》为“天书”,在中国只有《易经》有此殊荣,其晦涩难懂可想而知。此话并非唬人,想当年乔伊斯写它时,就以努力让大家看不懂为己任,19xx年的中译本里仅注释就有5991条。所以想要读懂《Ulysses》,非得削尖脑袋使劲往里钻才行。

假如你足够勤奋的话,为读《Ulysses》,你必定会泡图书馆,一本接一本地读完整个有关西方文学、后现代主义的专著;晚上回家必定上网,一行行地搜索关于乔伊斯的资料,或到BBS里和其他闲人交流。如此一年下来,至少在后现代主义理论方面,你绝对不亚于中文系硕士研究生的水平,发表几篇学术论文应该不成问题。或者直接去报考外国文学的研究生(前提是你不是外国文学的研究生),凭你对《Ulysses》的了解,相信教授一定会刮目相看,说不定激动之下,不用考试当场就破格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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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死者》读后感

不亡的真相

—《死者》读后感

清晰记得第一次读《死者》。乔伊斯之大名鼎鼎,部分是因为其作品晦涩难懂,甚至有人称《尤利西斯》为天书。世上好书无数,何必专攻偏难?所以我从未对乔伊斯产生过什么兴趣。后来机缘凑巧买了一套上下两册的《外国中篇小说百年精华》——其中就收录了《死者》——才有幸偶遇乔伊斯。无奈初遇却不相识,读完一头雾水,根本不明白小说要说什么。唯一的感受是,总算领教了乔伊斯有多难懂。

于是,放下很多年。但,虽然不懂,《死者》神奇的收尾还是在我的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不时,会隐约想起,尝试着琢磨,好似品味记忆中遥远的一抹余香。从未料到,《死者》是一颗种子。从未料到,种子会发芽、开花和结果。而我,在许久以后,几乎把这颗种子彻底遗忘了。

年复一年,不久前的元旦夜难得回家一趟,却是忙忙碌碌的一个又一个新年饭局。在喜气洋洋的热闹过后,走在深夜清冷的归途,忽觉一阵迷茫。躺在床上,想着饭局上的种种。从饭菜的口味,到一张张笑脸,到一户户人家,到一个个人物,到每一个个体所代表的生活,到不同的生活背后所支撑的世界??是否此刻,他们也像我一样,思绪飘到远方,进入内心的最深处。他们内心的最深处藏着什么珍宝呢?那些他们平时都不会去看一眼,甚至都不会想起的,最隐秘的宝贝。

书架一本本书也是一个个迥然不同的世界。他们的作者更是如此。世界,无限时间轴和无限地理轴的无数重叠,加上同一个坐标经过无数主体的不同眼光映射出迥异的景象。历史与当下,现实与虚幻,物质与精神,个体与大众??人通过自己有限的学识将它们分割成不同的领域,用不同的词语予以冠名。但事实上,边界如此模糊,甚至重叠,难以分辨。好似一面面双棱镜,各自独立却又融为一体,相互照应,令人眩晕。而最妙的是,大自然以其神力,通过晶石一般有力的规律——真理,主宰着这一切的一切,并且驾轻就熟。

仿佛一瞬间,连自己都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世界错综复杂的形象顿时展现在我的心中。看不清,更说不清道不明。而这副既混沌又清晰的景象存在我心,时常令我深思良久,深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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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小学生五年级读后感:读《魔法湖畔》有感

小学生五年级读后感:读《魔法湖畔》有感

小学生五年级读后感:读《魔法湖畔》有感

这是一本神奇的故事书,充满了魔幻色彩,我挺喜欢。

这本书的作者是爱德华伊格,20世纪世界上著名的幻想文学作家之一,哈佛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哦!神奇的是,这些故事是作者本人用来讲给自己的孩子听的,觉得孩子没有好听的故事,就自己编,想编故事就编故事,有才就是任性!真让人佩服!

可以说,这本书展现了一个神奇的世界,里面有旖旎的自然、壮丽的史诗、宇宙洪荒、星辰山川、花草鸟兽、虫蚁尘埃、动人的成长之旅、精彩的冒险故事……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故事书。

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像玛莎和马克他们那样有一段神奇经历就好了,如果我也能遇到一只会魔法的乌龟,如果我也能找到魔法湖畔……不敢想像,那该是多么美妙啊!也许梦里会见到。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地方还有,这是一本很有悬疑感的故事书,故事情节让你想像不到。比如说,她们用洗碗盆装了一些水,突然简灵光一闪,她认为这些落在盆里的水就是太阳把湖里的水变成水蒸气,然后在天上凝结,再落下来形成雨水,而且因为湖水有魔力,那么这脸盆里的水一定也会有魔力,而且有可能魔法会更强。于是他们竟然想试着做在桶里的尼亚加拉瀑布?瓶子里的特拉法加尔海域?尤利西斯?谁知道他们最终用脸盆里水的魔法来到了冰天雪地北极,这样的故事情节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了!让我情不自禁地想立刻看完它。

如果你也喜欢魔幻故事书,这套书值得一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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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那片星空 那片海》读后感

读《那片星空 那片海》有感

20xx年7月30日

记得小时候看过郑伊健和钟丽缇演的一部电影《美人鱼》,只觉得好美好美,却不知一个男人鱼的故事也能如此唯美。

几乎和所有的爱情小说一样,霸道、高傲、无所不能的男主角与勇敢正义而又可爱的女主角最终冲破层层阻碍,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不同的是这里的无所不能,是因为王居蓝(吾居蓝,我爱的人居住在蓝色的海洋里)是一条会在月圆之夜化身为鱼的鲛人,他曾和王维共喝酒吟诗,曾参与了欧洲南北战争,不知道究竟活了多少年,体内拥有灵珠,而拥有超能力。

第三次上岸的目的,只为了杀了沈螺,拿回100年前借给沈螺高祖爷爷,现在寄存在沈螺体内的灵珠。然而却阴错阳差的与沈螺相爱,上演了一出出历险记,最后走在一起。

看完一本书,就像是到奇妙世界走了一段奇幻旅程。桐华的每一个文字、每一句话,都是那么唯美、那么吸引人。男主人公的灵力吸引人,而他无时无刻对女主角无微不至的关心与保护才是最温暖人心,让我坚持看完整本书的支撑所在,让我用两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367页的小说。

我在想,能拥有这般爱情,应该是每个女孩的梦想,可现实终究和小说是两个世界,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奋不顾身、纯粹的爱情,在这个混杂的世界里出现,否则也不会说这是

个混杂的社会了。我对爱情有着美好的期盼,当然不是小说里那样不切实际的,我希望自己的归宿是一个我们相互爱着对方,相互珍惜着对方珍惜的人,相互支持者对方喜欢做的事,相互扶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关心的幸福小窝;我希望的生活品质是快乐至上,不被俗物干扰的;我希望的将来是和谐美好的。从这里我对爱与付出有了更深的认识,那就是全心全意,不自我。

我在想,这样美好的文字,我什么时候才能修炼成才呢?积硅步致千里,养成一个好的读书习惯是非常重要的,日积月累,才能下笔有神助。看来一个理科生,该是时候多关注些文学方面的东西了,行动起来,给自己充电、加油、打气吧,读书计划从这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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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读了本书,是杰克伦敦的小说集《热爱生命》,其中包括8篇小说,分别是《野性的呼唤》、《雪狼》、《毒日头》、《一块炸牛排》、《义犬念旧主》、《热爱生命》、《寂静的雪野》和《北方的尤利西斯》,之所以以热爱生命为小说集名字,是因为生命的顽强与对生命的热爱是其蕴含的共同特点。

这里我主要想谈一下对《野性的呼唤》的感受,它是我在这本书中读的第一篇,印象颇为深刻。

《野性的呼唤》是以具有狼的特性的狗为主人公的长篇小说,其中对寒冷、严酷、寂静、荒凉的北极世界的描写不仅引人入胜,动物世界中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细腻刻画更是惊心动魄。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鲍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 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鲍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鲍克和它主人桑德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鲍克对主人的忠诚让我欣赏,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鲍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鲍克的祖先是狼,然而在南方舒适环境中的长期居住以及世代的驯养中,其所具有的野性被隐藏了。但是被偷卖到北方后其所经历的遭遇又重新让它意识并强化了“弱肉强食”的大自然生存法则。来自森林的呼唤越来越吸引鲍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它的灵魂,使它不由自主地想前往,鲍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它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它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它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桑德的爱,它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桑德的远行后,鲍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桑德他们被当地的印第安人所害。鲍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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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读书笔记

真正的人物

——读《尤利西斯》后

作者介绍:

詹姆斯·乔伊斯(1882----1941),出生于爱尔兰一个日益破落的中产阶级家庭。父亲以“绅士”自居,因参加竞选运动有功而获得待遇优厚的职业,但是由于他喜爱耍弄机智而不认真工作,嗜酒如命而不顾家庭生计,以致一家人沦落到衣食无着的境地。在乔伊斯的童年,他的父亲还是税务官员,家境还不太困难,加以父亲宠爱长子,因此他还能到有名的“克兰高士森林公学”上学。乔伊斯从小才智出众,颇为校长康眉神父的赏识,后来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几乎失学时,幸亏有校长的帮助才能继续在都柏林的天主教学校上学。家庭和学校对乔伊斯的思想和性格具有复杂、深远的影响。当时整个爱尔兰都还在英国的统治下,所以究竟是“联合”(即接受英国的统治)还是自治以至独立,是最大的政治问题。

乔伊斯的父亲所拥护的帕内尔(1848----1891)是一个爱尔兰民族的主义的领袖。他立场坚定,敢于挺身而出主持正义,并且能够团结广大爱尔兰人民坚持不屈不挠的斗争,因而受到普遍的拥护和爱戴,被尊为爱尔兰的“无冕之王”。乔伊斯每次回家听到父辈谈话,话题永远是帕内尔,这个名字自然深深地印在他幼小的心灵上。后来帕内尔由于男女关系问题而在以天主教为首的社会势力打击下去世。当年仅九岁的乔伊斯写了一首诗,义愤填膺的谴责了背叛帕内尔的人。

在乔伊斯后来的作品中,爱尔兰民族主义是一个突出的思想内容,而对帕内尔的怀念,以及由于帕内尔的悲剧而引起的对爱尔兰感到失望的情绪,则是乔伊斯对祖国又爱又恨的复杂感情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说,在乔伊斯的亲少年时期,宗教热忱尚未确定就迅速消退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文学的热忱。从中学时期开始,他就大量阅读各种文学作品,并且往往喜欢了一个作家就把他的全部作品都找来读完,如对但丁、福楼拜、托尔斯泰等他受钦佩的作家都是如此。同时他开始写诗、写随笔、写短篇小说,初期大多是抒情性的作品。但是他的第一篇出版物却是他在都柏林上大学是写的一篇评论易卜生戏剧的论文。易卜生是乔伊斯追钦佩的作家。为了读易卜生的原著,他后来还专门学了丹麦、挪威语言(她在语言方面有天分,除此以外还通晓多种语言)。这篇文于19xx年发表在英国当时最有地位的文学杂志之一《半月评论》上,并且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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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读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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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代价

《挪威的森林》话说乃村上春树的三大代表作之一,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说的是,“这本书写得很黄”,是的,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从开始到中叶,我一直都没有搞懂,写这部书的落脚点、情感注脚、意义等在哪?满文都是淫秽的语言画面,难道只是要向世人呈现出日本人的生活有多么的荒乱、放纵?尽管如此,细想他的作品既然如此在世界上享有地位,必有可取之处,我也就坚持的一步步走下去了。我怀疑的东西委实太多了,在如此追踪着寻觅的轨迹时间里,我不时感到惴惴不安,有时我会怀疑自己,我是不是把最精髓的部分遗失了,抑或是自己对文学语言的理解能力丧失了。说不定我体内已经不再有那些安置文学的场所,宝贵的那种文学素养元素已经统统在昨天,化为了一摊烂泥。主人公渡边君,和我们差不多一样的年华,也正是在一所私立大学学习,没有太多记叙关于专业戏剧方面的,大致都是他的情感生活发展,用我的话说,我觉得他的情感完全就是一团糟,不知道到最后,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爱的那个人是谁?

为什么会在木月死后,渡边君和唯一的好朋友木月的女友选择在一起?为什么会在选择了直子后,又在外面风花雪月?为什么会在直子离开后,只剩下绿子,而莫名的伤心流浪后,却又和比自己大十九岁的玲子胡来?不懂,或许他自己那时也不懂得,当然我也不懂。我想,这或许还是我对日本人的生活方式、传统观念不了解吧,关于原则、性等,他们都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吧。哎,我发现了,渡边君对每一个女人,哪怕是一个卑微的角色,他都是处处留情,以致每一个女人都对他抱有幻想。本来据说是“日本男人开放,日本女人传统保守”“日本女人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这让我大跌眼镜,虽说我没有亲身去体验日本人的生活,我相信那是真实存在的,毕竟本书处于日本作家之手。我不知道,那些也放纵自己的女的活得是什么,不会觉得自己失去很多么?日本男人天性就是如此的卑劣啊?木月、直子又是为何要选择离开世界,那是在怎样的一种生活背景下所致?怀着太多的疑问,坚持读完,最后我的结论就是,“成长是要付出代价的”。当然,渡边君也切切实实为成长付出了不菲的代价。无数个日子里剩下的空虚、寂寥;以及直子的离去,个人觉得直子的离去他还是负有责任的,如果换在中国,我想她不会选择那样离开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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