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呼吁加大对“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资金
计划投入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3981号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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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3981号提案内容
20xx-02-24
案由:关于再次呼吁加大对“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资金计划投入的提案 提案人:席强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文化部会同财政部办理
主题词:文化项目资金
关于进一步提升文化软实力,落实中央提出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精神,文化部相继向中央及政府有关部门上报了一系列文化发展举措与办法,特别是针对我国民族音乐这一特殊艺术形式及全国从事表演创作的团体做了相应的实施规划,即“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计划,可以说这是从实际出发,考虑到我国民族音乐的现状,针对中央有关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如何从人才培养、继承传统、挖掘优秀音乐遗产、创作优秀新作品入手而制定的一系列应对措施。为此财政部已将此计划纳入到政府项目中去执行,并在20xx年拨付财政资金600万元以作为“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资金,这是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针对民族音乐第一次确立的专项资金,全国从事民族音乐的艺术家们听到这个消息十分激动,都认为民族音乐现在赶上了好时候,民族音乐的未来有希望了。根据近一年来这个工程计划的资金实施情况来看,文化部艺术司在广泛调动民族音乐社会资源、在充分论证实施计划的基础上,这笔资金在民族音乐信息库建设、古谱整理研究(工尺谱),古诗词、古琴进大学表演,民族音乐百场巡回演出,民族音乐人才培训,新作品创作,文化走出去等项目的实施中,为当代民族音乐的发展真正起到了帮扶作用,而且已产生了非常好的社会影响。鉴于这么好的文化政策与措施,文化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然而就目前的计划实施来看,很多基层民族音乐扶持计划还是受资金限制而无法推广和实施,如全国各省、市地区的民族音乐表演团体,在人才培养、音乐创作、古乐保护、乐器研究等方面需要广泛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扶持,而目前政府立项的600万元工程资金远远保证不了更多的民族音乐发展计划,为此我们希望国家财政部本着民族文化长远发展的利益,加大对“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的资金投入,并建议每年拨付5000万元专项资金,以保证这项利国利民的工程顺利进行,使我国的文化发展战略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产生更大的文化效应,使民族音乐在中华文化这个发展大计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3981号提案复文
20xx-02-24
文化部办公厅
20xx年x月x日以办艺函〔20xx〕278号文函复:
席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再次呼吁加大对“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资金计划投入的提案》由文化部会同财政部办理。现答复如下。
民族音乐艺术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历史悠久,距今已有7000余年的历史,是中华民族传统艺术中的瑰宝,在中国文明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并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中国民族音乐的艺术成就和它独特的文化价值已经超越了民族和国界,为世界所认知和赞赏,成为人类共同的精神文明财富。
对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党和政府一贯予以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抢救和继承民族音乐、培养艺术人才、乐团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果。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同志为此曾作出过重要批示,对加强民族音乐的发展和扶持给予了重视与指导。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文化部会同财政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中国民族音乐的发展状况,从资金方面不断给予扶持。20xx年“中国民族音乐发展与扶持工程”经财政部审批立项,已按计划实施。此外为力求全面扶持、灵活补充,文化部会同财政部不断研究和完善相关政策与措施,以推进中国民族音乐的全面发展。
一、“中国民族音乐发展与扶持工程”的项目概况
1.基本原则与项目规划
“中国民族音乐发展与扶持工程”以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为指导,以现有的民族乐团为基础,以目前仍活跃在舞台上的民乐艺术家为骨干,以切实可行的政策为保障,以一定的经费投入为支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有利条件,全面推动民族音乐的艺术生产以及乐团建设。民族音乐抢救、保护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目标是:从20xx年到20xx年,以首都北京的中央民族乐团为龙头,使其成为民乐曲目的创作中心,民族音乐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民族音乐艺术交流普及中心,民族音乐艺术资料收集整理与研究中心;挖掘、整理15场濒危的传统经典曲目的音乐会;新创10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的优秀曲目音乐会;培养一批潜心民乐艺术、德艺双馨的专门人才;培育一批热爱民乐艺术的忠实观众;使民乐艺术的生存状态与其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相匹配,使民族音乐艺术焕发生机,蓬勃发展。
项目规划主要包括:民乐优秀传统曲目的挖掘与整理、民乐新音乐会曲目的创作、民族音乐的普及性、公益性演出、民族音乐的资料保存与展览、民乐人才的培训及奖励、国际间艺术的交流及考察、举办有社会影响的民乐演出活动、民族音乐的宣传、落实民族音乐《实施方案》办公经费等。
2.项目实施情况
经财政部审批立项,“中国民族音乐扶持与发展工程”20xx年度资金已全部到位,共计600万元。文化部汇集中央民族乐团、中国艺术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研究,并征求民乐创作、管理、技术服务等相关专家意见,根据民乐整体项目规划的宗旨与目标,拟定了“中国民族音乐扶持与发展工程”20xx年度部分项目计划(一),其中包括《工尺谱集成》的整理出版、扶持中央民族乐团“民族音乐星期音乐会”、继续推行“和鸣——古琴艺术进大学”、出版
音像制品等项目。本着成熟项目先行启动的原则,在严格遵循财务预算执行制度的基础上,对考虑和论证较为成熟的项目予以启动,分阶段实施。
20xx年“中国民族音乐发展与扶持工程”分四个阶段执行,按照“中国民族音乐扶持与发展工程”20xx年度部分项目计划(一),分别对第十五届全国音乐作品(民乐)比赛、艺术资源信息库设备购置、内蒙古包头市漫瀚艺术剧院民族管弦乐团在“民族音乐百场巡礼演出”中的音乐会创排、音像录制、出版工作;以及新创、改编和抢救濒危传统经典作品等项目,拨付资金。
目前20xx年项目资金600万元已拨付到位。20xx年项目资金安排将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在20xx年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化,并与其他政策相结合,安排落实。
二、中国民族音乐发展与扶持的其他政策措施
1.设立“国家繁荣文艺创作专项资金”
为推动我国文艺创作繁荣和发展,20xx年中央财政通过彩票公益金安排1亿元设立“国家繁荣文艺创作专项资金”,引入基金制管理模式,建立文艺创作资助的新机制,主要用于支持包括民族音乐在内的艺术作品创作、艺术人才奖励与扶持以及艺术作品宣传推广等。
2.研究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和“国家艺术基金”
“十二五”时期我们将研究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和“国家艺术基金”,进一步增加对包括民族音乐在内的艺术创作投入。
您的意见从实际出发,对中国民族音乐发展的困难具有针对性,为我们深入探索中国民族音乐发展与扶持的合理方法与策略,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并对进一步完善“中国民族音乐发展与扶持工程”方案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感谢您对中国民族音乐发展的责任感,希望您继续关注中国民族音乐发展与扶持工作,对中国民族音乐的发展给予支持。
来源:中国政协网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微型企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小微型企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
我市建市晚。大中型企业发展起步晚,数量少、速度慢,较先进的兄弟市有不小差距。而小微型企业则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占有相当的份额,解决了我市大部分的剩余劳动力,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但总体上看,我市小微型企业普遍从业人员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较多。主要表现在,创业困难大。据了解,我市小微型企业生存年限偏低,创业者陷入“开办——关闭——再创业——再倒闭”的困境。浪费资金,挫伤了积极性,融资难度大,很多小微型企业靠民间借贷进行投资,风险很大。为扶持我市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用足用活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着力重点扶持大学生、退役军人、有志者自主创业,提高创业补助、贷款担保、贴息补贴、培训及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
二、简化创业手续,优化发展环境。放宽投资领域、登记条件、经营场所及投资额度限制,清理不当收费,规范审批行为。
三、降低门滥,加强金融支持。适当提高对小微型企业担保贷款的比例,采取低息或减免办法,创新信贷品种,加强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的建设,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四、健全对小微型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对小微型企业开展创业培训,提供信息咨询,专家服务等。以社会化服务,引导中介组织为小
微企业提供生产技术经营策略,行业管理,市场营销,政策法律等方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