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元君,男,汉族,生于19xx年x月。就读于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xx级历史学(历史与社会方向)1班,20xx年加入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20xx—20xx学年担任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监察部干事;20xx—20xx学年担任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项目部部长;20xx年x月,被西北师范大学理事会第十五届选举委员会推选为第十五任社长兼常务副理事长,20xx—20xx年担任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社长。在职期间,我参与并组织了西北师范大学110周年校庆志愿者工作、西北师范大学首届“中国梦·公益梦”青年公益晚会、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首届阳光公益节、西北师范大学“情系雅安,心在一起”祈福募捐公益活动等活动。
20xx年x月,带队赴皋兰县高店小学发放爱心物资并开展调研,20xx年x月,赴天水秦安看望贫家女刘亮霞,并送上善款及生活用品,20xx年暑期,带队赴定西通渭开展“‘爱·尚’微公益—彩虹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20xx年x月,代表社团赴北京参加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暨益微青年年会,20xx年x月,代表社团赴西安参加西北高校公益社团领袖论坛。
20xx—20xx年间,组织并参与了以下主要活动:
1.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20xx——20xx学年度迎新志愿服务活动。
2.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20xx——20xx学年度志愿者纳新及社团纳干活动。
3.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社团干部户外素质拓展培训活动。
4.西北师范大学首届“中国梦·公益梦”阳光公益文化节。
5.“美丽甘肃”我来建—“绿色环保农村行”活动。
6.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20xx--20xx学年度社员大会暨暑期实践报告会。
7.西北师范大学“梦翔”社团文化节。
8.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大学生造血干细胞采样无偿捐献活动。
9.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第十九年社团庆典。
10.“关爱智障儿童,关注特殊教育”倡导活动。
11.“爱心传递 情暖山区”为山区儿童募捐活动。
12.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第五届阳光体育文化节。
13.创建美丽校园“随手公益”文明倡导活动。
14.“阳光公益·岷县行”——志愿服务及项目调研。
15.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20xx年预防艾滋病公益宣传活动.
16.“同心共筑中国梦·公益实践阳光人”社团文化。
17.“一路同行”——照顾甘肃省社科院王老师。
18.“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
19.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阳光之旅,爱心支教”活动。
20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阳光家教,伴你成长”活动。
21.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迎新晚会暨学期工作总结大会。
22.“‘爱·尚’微公益—微爱天使”公益项目。
23.西北师范大学全国大学生第四届“ 绿植领养”活动。
24.中华慈善儿童基金会“绿色童心,义卖圆梦”活动。
25.甘肃省卫生厅健康素养60条,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
26.西北师范大学阳光服务社20xx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7.西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活动。
其中,“保护母亲河,共建青年林”志愿服务活动得到人民网、凤凰网、中国甘肃网等多家媒体的报道;“造血干细胞”捐献活动收到新华网、人民网、甘肃日报等媒体的报道;“一路同行”助残行动----xx年照顾甘肃省社科院王老师,由王老师为阳光服务社志愿者策划创作的歌曲的事迹得到新华社、人民网等多家媒体的转载报道。20xx年末,由卫生厅血液中心发起,我社承办组建了甘肃省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20xx年x月,我社团被纳入郭明义爱心团队,并授牌
授旗。
志愿之路永不停息。传递“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理念,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共同打造“快乐志愿、随手公益”的志愿文化,让志愿服务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用行动诠释志愿精神,是我不懈的追求。
第二篇:西北师范大学社团考核条例
西北师范大学社团考核条例
(试行)
总则 1. 第一条西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为更好地“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社团,鼓励社团制度化、规范化、效率化运作、特制订本条例。
2. 第二条社团考核分为社团建设考核、社团管理考核、社团活动考核三个部分,实行量化计分,社团建设(纳新情况、注册情况、换届情况)考核占20分,社团管理(财务管理、干部管理、干部培训)考核占30分,社团活动(外部活动、内部活动、宣传工作)考核占50分,考核结果以最后得分为依据,对各社团进行排名,作为社团评优及其它评比的直接依据。
3. 第三条依据考核结果,社团联合会将对优秀社团给予奖励,并在以后加大对其支持的力度;同时,对考核不合格的社团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必要的情况下予以取缔。
社团建设考核
(20分) 1. 第四条社团纳新:活动宣传实事求是,收费合理,提前报批(5分),不遵守的此项为0分。
2. 第五条能归还纳新所借物品,清理纳新点卫生,并及时向社联上交纳新总结、新会员名单、纳新收据(5分),不遵守的为0 分。
3. 第六条社团注册:能够提交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3分),能够提交社团副部长以上干部准确资料(2分),以上两项未完成的此项为0分。
4. 第七条社团换届:及时领取社团换届申请表,准确填写相关信息(2分)。候选人条件严格,选举程序规范合理的(3分),以上两项未完成的此项为0分。
社团管理考核
(30分)
1. 第八条财务管理:社团必须按照社团财务管理条例管理其财务,并及时向社团联合会报告其财工作务状况,社
团的财务工作基本达到社团财务管理条例要求的,财务考核分为10分。
2. 第九条按照社团的财务状况,以2分为一个级别,进行加分和减分,对严重违反社团管理条例的(如作假帐)社团,财务考核为0,并且不得参加所有社团联合会的奖项评比。
3. 第十条社员大会:社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社员大会并及时上交社员大会总结加2分;社员到会情况良好,出席人员达社联总数80%,并提前申请社团联合会督导加3分。
4. 第十一条 干部例会:社团每学期定期召开干部例会,讨论社团活动及发展规划(3分),干部例会有较为详细的会议记录,参会人员能够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设性建议(2分),以上两项未完成的此项为0分。
5. 第十二条 干部管理:有健全的干部培养及培训办法,并得到有效实施(2分),有社团干部考核和选拔制度,并得到实施(2分),干部队伍团结合作,工作效率高(1分)。注:需附证明材料。
6. 第十三条 干部培训:有详实的干部培训计划,并得到实施(3分),能积极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培训且考核成绩为优秀(2分)
7. 第十四条社团联合会会依据社团上报的活动情况和社团联合会通过调研等方式得到的活动情况对社团活动进行考核。考核依据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社团所组织的常规活动和大型活动的数量和活动效果。
2. 社团大型活动前的活动策划和活动后的书面总结报告。
3. 学期末的社团书面总结。
4. 社团联合会和学校其他机构组织的有关社团的调研结果。 第十五条活动宣传:及时上交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遵守宣传工作规范(3分),社团活动在校内媒体有正面报道(3分),社团活动在校外有正面报道(4分)。
第十六条对于常规活动的社团,需要开学两周内将本学期的活动安排上报给社团联合会,社团联合会将派专人在8—15周内前往检查。
第十七条社团组织大型活动时,需在3天前将活动时间和地点及时上报给社团联合会,以便于社团联合会派遣专人前往观摩并记录活动情况。
第十八条社团联合会将会在期末向全校各社团的会员进行一次调研,各社团需积极配合工作。
第十九条社团联合会依据如下评分细则对社团进行量化评分: 1. 社团的常规活动开展情况10分;
2. 社团的校级规模的大型活动开展情况10分;
3. 社团中会员对社团活动的满意程度10分;
4. 额外扣分加分
(10分)
第二十条在社团活动中,将能力的提高转化为专项成果与成绩荣誉的,视取得的成果大小给与加分,最多为10分。 第二十一条在西北师范大学或整个兰州高校间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的、并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团,给予加分,最多10分。反之,在西北师范大学或整个兰州高校间的社团形象有损西北师范大学社团形象的社团,予以扣分。最多为10分。 第二十二条社团内部管理网络化、数字化工作开展的较好的,加5分。
第二十三条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工作的社团,酌情予以加分,最多加5分。反之,对社团联工作非常不配合的社团,酌情予以扣分,最多扣5分。
第二十四条其他对西北师范大学社团、西北师范大学校园文化有特殊贡献的社团,也予以加分。
其他
第二十五条因特殊情况或特殊运作机制而不能完成上述各项内容的社团应上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社团联合会将酌情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20xx年x月